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优化医疗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了优化医疗广告管理五项措施。
一是明确信息公开与商业广告界限。对以保障公众知情权、科学研究与科普宣传为目的,主动、真实、准确公开相关信息的行为,一般不视为商业广告活动。
二是率先实行医疗广告审查告知承诺制。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优化医疗广告审查流程,组织实施医疗广告、中医医疗广告审查告知承诺制,实现全流程网上申请,提高审查效率。
三是强化跨部门综合治理。建立违法线索会商研判机制,及时流转审查信息作为执法依据,形成监管执法合力。
四是实施分级分类与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健全医疗广告分级分类监测监管机制,试点施行监测线索重点平台企业自行快速处置措施。
五是教育引导与严厉打击相结合。综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方式,教育引导医疗机构及广告经营主体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守法、主动纠错,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相关链接1: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优化医疗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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