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政府印发《云南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全省妇女健康发展10大目标。
其中,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9/10万以下,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
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达到70%以上,逐步提高乳腺癌筛查覆盖率;
提高宫颈癌、乳腺癌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
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并持续巩固保持;
全省15~69岁女性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0%以上;
孕产妇贫血患病率控制在10%以下;
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妇女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完善保障妇女健康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行业监督、科技支撑的妇女健康保障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保障妇女获得高质量、有效率、可负担的医疗和保健服务。加大对妇女健康事业财政投入,尤其是加大对边疆民族地区投入力度。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省、州、市、县、区至少设有1个标准化妇幼保健机构,全省60%的州市级妇幼保健院达到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要求,70%的县级妇幼保健院达到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或省二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标准要求。健全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以大中型医院和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加强妇女保健特色专科建设。为妇女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到2025年,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开展中医药门诊服务的比例分别达到100%和60%以上。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健全省、州市级产科质量规范化管理体系。提供涵盖婚前、孕前、孕产、产后等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加强对农村、流动孕产妇的管理服务。持续推进孕产妇分类分级管理和边远地区高危孕产妇待产服务,为低收入孕产妇住院分娩和危重孕产妇救治提供必要救助。省级至少建立10个,各州、市、县、区至少建立1个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提高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完善宫颈癌和乳腺癌综合防治体系。提高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防治和筛查意识,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推广适龄妇女人乳头瘤病毒疫苗接种。扩大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面。依托省妇幼保健院建立省级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质量控制中心。健全筛查与诊治服务衔接机制,规范医疗机构筛查诊治服务。加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防治。以艾滋病、性病和乙肝综合防治体系为支撑,结合妇女保健、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儿童和青少年保健、性病及乙肝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和疾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提高孕早期检测率、孕产妇配偶检测率、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随访率。促进妇女心理健康。有关部门要将宣传作为妇女心理健康服务工作重点,通过培训专(兼)职社会工作者和心理工作者、引入社会力量等多种途径,为妇女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悲伤抚慰、家庭关系调适等心理健康服务。加强对青春期、孕产期、更年期等特定时期妇女的心理关怀,加强流动、留守妇女心理健康服务。强化妇女健康服务科技支撑。促进“互联网+妇幼健康”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计算机仿真技术等新技术在妇女健康领域的创新应用。促进信息技术在妇女健康领域专科医联体建设中的应用,加强妇女保健专科与综合医院协作,促进分级诊疗和上下联动。依托云南省妇幼保健院建设省级妇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重视妇女身心健康的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