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妇幼健康事业发展规划》近日印发。《规划》提出,到2025年,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稳中有降,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产前筛查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儿童健康管理率、“两癌”筛查覆盖率等妇幼健康核心指标稳中向好,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就近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高质量妇幼保健服务。
《规划》明确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妇幼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妇幼健康内涵建设、加强妇幼健康文化建设等六项主要任务。
在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方面,要求每个盟市均要建设1所保健和临床相结合的标准化的三级妇幼保健院,强化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三级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建设,开展苏木乡镇、嘎查村两级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标准化建设,夯实基层网底和转诊、服务网络。
在加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方面,提出在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重点是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蒙医)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妇产医院,以及各级危重孕产妇、新生儿和儿童救治中心,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提升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同时,实施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开展新生儿安全提升行动、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儿童保健服务提升行动等7项行动,推动构建覆盖城乡牧区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
《规划》提出,推动妇幼保健机构全面开展中医药(蒙医药)服务。以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为抓手,引导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建设发展中医(蒙医)临床科室。到2025年,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中医药(蒙医药)服务的比例达到90%和70%,各级妇幼保健机构门诊中医药(蒙医药)服务量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