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随后全国各地根据该标准陆续修订了当地的等评标准。
从2023年各地相继发布的评审细则来看,多数地区在国家标准基础上进行“适当补充”,包括将信息化建设水平、“国考”成绩等纳入考核,调整各部分所占比重等。
在前置要求上,相比于国家2022版标准,贵州省2023版、吉林省2023版、湖南省2022版、四川省2023版、安徽省2022版、山东省2022版、上海2023版评审标准均新增了对信息化建设的“一票否决”项,即“未达到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4级及以上”,其中安徽省2022版、上海2023版评审标准进一步要求医院“互联互通测评4级及以上”。
福建省最新版评审细则的前置条款增设了“医院绩效考核:参加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医院,在评审周期内最近一次考核等级未达到B级及以上的”。四川省2023版则进一步细化了对“国考”成绩的要求:最新一次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需达到B级以上(民族自治地区未达到C++级以上),申请晋升三级甲等的需最新一次省级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进入省考排名前70%(民族自治地区进入前75%),申请晋升三级乙等的医院最新一次省级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需进入省考排名前80%(民族自治地区进入前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