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医疗健康政策横向对比
名称与编制依据 · 主要内容梳理 · 省市关注重点 · 数智化专题
覆盖 13 份已公开发布的“十五五”医疗健康政策(国家 3 · 省级 7 · 市级 1 · 纲要专章 2)
编制日期:2026 年 10 月 5 日

一、名称与编制依据说明
本对照收录的 13 份“十五五”医疗健康政策中,只有国家层面使用“国民健康”这一名称,省级一律沿用“卫生健康”口径(细分为“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两种写法),市级或为同名专项规划、或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的健康专章承载。这一差异并非命名随意,而是由规划层级、规划性质与发文主体共同决定的;各省级文件正文的编制依据也不完全一致。使用时需注意区分,避免混淆。
(一)正式名称对照
层级 / 地区 | 文件正式名称 | 发文机关 · 文号 |
国家 | 国民健康“十五五”规划 | 国务院 · 国发〔2026〕23号 |
省级/浙江 | 浙江省“十五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浙政办发〔2026〕17号 |
省级/上海 | 上海市卫生健康发展“十五五”规划 | 上海市人民政府 · 沪府发〔2026〕7号 |
省级/福建 | 福建省“十五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 | 福建省人民政府 · 闽政〔2026〕21号 |
省级/四川 | 四川省卫生健康发展“十五五”规划 | 四川省人民政府 · 川府发〔2026〕18号 |
省级/湖北 | 湖北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 湖北省人民政府 · 鄂政发〔2026〕24号 |
省级/天津 | 天津市卫生健康发展“十五五”规划 |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津卫政规〔2026〕215号 |
省级/广东 | 无独立专项规划,见省纲要第十六章、第十七章及专栏 26 | 广东省人民政府 · 粤府〔2026〕24号 |
市级/深圳 | 无独立专项规划,见市纲要第十章第四节及专栏 | 深圳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 |
市级/福州 | 福州市“十五五”卫生健康发展专项规划 | 福州市人民政府 · 榕政综〔2026〕168号 |
注:浙江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级部门)印发,其余省级规划由省人民政府印发;发文主体的层级差异同样反映规划定位的不同。
(二)名称为何不同
· 规划性质不同。国家《国民健康“十五五”规划》由国务院印发,正文明确依据《“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编制,是“健康中国”战略在“十五五”周期的滚动落实文件,属跨部门综合规划,健康影响因素覆盖环境、食品、体育、医保、职业健康等领域;省市级文件由省(市)人民政府或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印发,属卫生健康行业专项规划,内容落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公共卫生、中医药等本部门主责主业上。
· 名称口径反映覆盖范围。“国民健康”的落点是全体国民的健康结果与健康影响因素;“卫生健康事业”的落点是行业体系与服务供给。层级越低,越向部门职责收拢。
· 规划序列管理的需要。省级规划体系中“五年规划纲要”与各部门专项规划并行管理,卫生健康专项规划的名称需与部门名称(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既有考核口径对应,一般不作改动。
(三)编制依据的差异(引用时尤需注意)
所引省级规划正文的编制依据并不统一,写材料时不宜一概而论:
· 福建(闽政〔2026〕21号)、四川(川府发〔2026〕18号)、湖北(鄂政发〔2026〕24号)明确表述为“根据《国民健康“十五五”规划》……制定本规划”,上下位衔接关系清晰。
· 浙江(浙政办发〔2026〕17号,07-19 印发)、上海(沪府发〔2026〕7号,07-20 印发)正文未引用国家规划,仅引《“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及本省(市)五年规划纲要。原因是国家规划 07-13 才印发,两地成文时间仅晚数日,衔接不及。
· 天津(津卫政规〔2026〕215号)编制依据仅列本市“十五五”规划纲要等。
· 另需说明:国家层面并非全部使用“规划”名称。同期印发的国办发〔2026〕11号《关于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的若干措施》、医保发〔2026〕7号《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均属配套措施类文件,按业务命名,不称“国民健康规划”。
(四)使用提示
· 不得简写为“各省《国民健康“十五五”规划》”——省级没有同名文件。规范表述为“国家《国民健康“十五五”规划》及各省(市)《“十五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
· 引用省级规划时,以该省文件正文的实际名称为准(存在“卫生健康发展规划”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两种写法,上海还作“上海市卫生健康发展“十五五”规划”,语序与他省不同)。
· 涉及广东、深圳时,应注明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健康专章,而非卫生健康专项规划。
二、编制说明
一、范围。本对照梳理截至 2026 年 10 月 5 日已公开发布的“十五五”医疗健康政策共 13 份:国家层面 3 份;省级卫生健康专项规划 6 份(浙江、上海、福建、四川、湖北、天津);省级养老专项 1 份(广东,22 部门联合);省、市规划纲要健康专章 2 份(广东省纲要第十六章、深圳市纲要第十章第四节);市级卫生健康专项规划 1 份(福州)。
二、口径。全部要点逐条核对政策原文后摘录,文号随文标注;原文尚未公开或官网设反爬的,以官方发布页面或权威报道补注并注明出处。量化指标除特别标注外,均为 2030 年目标值。
三、可比性提示。规划纲要健康专章的篇幅与详略程度明显低于卫生健康专项规划,因此横向比较时将二者分层:专项规划与专项规划比,纲要专章与纲要专章比,避免“详略差异”被误读为“重视程度差异”。
四、局限。广东省、深圳市卫生健康“十五五”专项规划截至编制日尚未公开印发,北京、江苏、山东、湖南等省级专项规划亦未见公开印发,故其内容以规划纲要健康专章参与比较;福州市专项规划原文未取得,仅列条目,不参与内容对比。
三、各政策主要内容
(一)国家层面(3 份)
1.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民健康“十五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26〕23号,2026-07-13 印发,成文 07-07)
· 定位:卫生健康领域国家级专项规划。指导思想明确“以数智化转型、中西医协同为牵引”“以优化全方位全周期整合型健康服务体系为主线”,并提出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健康为中心”。
· 目标:到 2030 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 80 岁,主要健康指标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升至 40%;15 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低到 20%。
· 框架:19 项主要指标、5 个方面 24 项重点任务,共 7 章。
· 重点任务:①优化全人群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健康促进和疾病预防、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医疗服务质量水平);②持续筑牢高水平卫生健康安全屏障(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急诊急救和血液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生物安全和卫生健康信息安全);③加快完善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机构功能定位和结构布局、资源配置标准、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康复护理扩容提升工程、现代化公共卫生体系、高质量医疗服务体系);④着力培育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新动能(人才、科技创新、全民健康数智化建设、中医药传承创新、健康产业);⑤深入推进以健康为中心的高效能治理(爱国卫生、医疗医保医药协同、综合监管、医学人文、法治保障、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
· 标志性动作:控制三级医院规模,形成 15 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乡镇卫生院与社康达标率保持 95% 以上;每万人口康复医师 0.7 人、康复治疗师 1.6 人;全面实施适龄女童国家免疫规划 HPV 疫苗免费接种;国家将支持 1000 个左右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改善设施设备水平。
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的若干措施(国办发〔2026〕11号,2026-04-06)
· 主线:以紧密型医联体(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为抓手完善分级诊疗协同机制,城市重点推广“区社一体、以市带区”,县域推进“以城带乡、以乡带村、县乡一体、乡村一体”;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紧密型医联体。
· 框架:4 个方面 13 条——协同机制(功能定位和布局、医联体提质扩面、医联体内资源共享);基层首诊(基层常见病诊疗和慢性病管理、上级医院帮扶、家庭医生签约质效);转诊管理(转诊规则、转诊渠道、医保政策引导);多元保障(医联体发展保障、基本医保差异性支付、医疗服务价格、宣传引导)。
· 目标:到 2030 年以紧密型医联体为抓手的分级诊疗协同机制基本建立;到 2027 年医疗机构转诊中心(或固定部门)全覆盖。
· 配套手段:牵头医院为基层预留一定比例号源和床位;住院一体化管理并主动下转恢复期、康复期患者,通过定期联合查房、远程会诊指导后续治疗;推进“互联网+签约”。
3. 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6〕7号,2026-03-16)
· 定位:以医保支付杠杆协同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促进分级诊疗。
· 主要举措:完善医共体总额付费;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保支持;优化基层用药保障与用药衔接;鼓励基层用好上门服务费、安宁疗护费、家庭病床建床费、互联网诊查费(复诊)等价格项目,其中上门服务费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报医保部门备案;加快“医保药品云平台”建设,依托医保信息平台与医药供应链体系满足药品查询与配备需求。
· 数智化表述(原文“强化数智赋能”):支持基层经办站点配备终端设备、集成人脸识别,加快推进基层机构刷脸支付;推进经办服务“村村通”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医保经办“智能办”,可依托医保智能体提供 24 小时线上智能咨询。
(二)省级卫生健康“十五五”专项规划(6 份)
4. 浙江省“十五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浙政办发〔2026〕17号)
· 结构:总体要求(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6 大重点任务(强化资源调控构建均衡发展新体系;突出能力提升打造优质医疗新高地;深化科技引领增强创新发展新动能;打造品质服务提升全民健康新体验;聚焦重点人群激发人口发展新活力;坚持健康优先构建协同发展新格局)+实施保障;另附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 11 个设区市的分市目标与重点任务。
· 目标:高水平建成健康浙江,全面实现卫生健康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 52%,健康浙江发展指数达 95,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控制在 24% 以下,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 5.3 人。
· 资源调控:新(改扩)建省办、市办、县办公立综合性医院单体床位规模原则上分别不超过 1500 张、1200 张、1000 张(常住人口 100 万以上人口大县可适当放宽)。
· 县域与基层:推进县域医共体人才“编制、招聘、使用、保障、医保”五个一体化改革,完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诊断、消毒供应“五大中心”,推动县域医共体向“健康共同体”转型,到 2030 年县域健康共同体全覆盖;完善“固定+流动+互联网+人工智能”服务模式,千人以上行政村村级卫生服务机构全覆盖、千人以下行政村巡回诊疗全覆盖;中心镇卫生院(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基本达到二级医院服务水平。
· 医学人工智能高地:建设运行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医疗);全面推广“安诊儿”医疗大模型,开发系列专科专病垂类大模型和医疗智能体;构建医学人工智能产品超市、开源社区;设立医学人工智能产业学院;探索完善医学人工智能技术和服务的医保支付政策;推进“数据要素×医疗健康”行动、未来医院(数字诊室、数字病房、数字手术室)建设;建设全省大型医疗装备数字化管理平台。
· 中医药与人才:统筹推进中医药服务、产业、科技、人才、文化、治理、数智“七位一体”现代化;到 2030 年建成省级以上中医优势专科 200 个、培训中医药人员和“西学中”人员 1.5 万人以上;人才方面实施高层次人才“登峰”工程(每年新增国家级人才不少于 20 名、省级不少于 150 名)、“千医出海”累计选派 1000 人以上、建成临床创新团队 300 个以上。
5. 上海市卫生健康发展“十五五”规划(沪府发〔2026〕7号)
· 结构:共 12 章——总体要求;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优化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完善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强化医疗卫生资源统筹规划;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和中西医协同发展;促进医学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推进全民健康数智化建设;构建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新范式;构筑卫生健康韧性支撑体系;深入实施卫生健康开放合作战略;组织实施。
· 目标:到 2030 年以健康为导向的转型发展迈出实质性步伐。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48%(已发布省级规划中最高);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 7.5 张左右、千人口执业医师数 3.7 人、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5.4 人;婴儿死亡率<3.5‰、孕产妇死亡率≤6.5/10 万;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9%;院前急救平均反应时间≤11 分钟;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覆盖率 98%(约束性指标)。人均预期寿命不设具体数值,表述为“保持全球城市前列”。
· 床位调控:按“适度增长区/严控增长区/资源饱和区”分类调控,中心城区不增一般治疗床位——这是已发布规划中最精细的床位管控思路。
· 高地建设:新增国家医学中心(含中医类)4 家、新增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3—5 家;建设 1—2 家国家医学中心;建设国家中医康复中心,推动各区完善区域康复服务网络;培育精准医疗、智能医疗、前沿生物医学技术等前瞻领域。
· 数智化:第八章“推进全民健康数智化建设”,提出推进医学人工智能全领域深度融合应用、加快智慧医院建设;建设人工智能赋能的精准化健康教育应用场景;推进“智慧接种 2.0”;发展基于数字孪生的名中医智能化诊疗大模型,推动海派名医智慧化活态传承;专栏“三医”协同智慧监管,建设“人工智能+”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推进医疗大数据和数字资源知识产权确权与开放服务;开发“人工智能+”气候变化健康风险预测模型和预警信息发布体系。
6. 福建省“十五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闽政〔2026〕21号)
· 结构:共 14 章——发展目标;健康福建建设;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公共卫生体系;优化结构布局;医疗服务能力提档升级;人才保障和科研创新;深化卫生健康两岸融合发展;推进全民健康数智化建设;深化“三医”协同改革;分级诊疗制度;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健康产业发展;实施保障。
· 目标:人均预期寿命 2030 年达 80.7 岁(2025 年 79.7 岁,为已发布省级专项规划中最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40%;省域内、市域内住院量占比分别达 96%、86% 左右;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比达 42% 左右,人员薪酬中固定部分占比力争达 50% 左右;每千人口省办、市办、县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分别达 0.53、1.47、1.83、1.01 张;每万人口康复医师 0.7 人、康复治疗师 1.1 人;每千人口精神科床位 0.8 张、每十万人口精神卫生医师 9 人;60% 以上县(市、区)开展安宁疗护服务;二、三人间病房比例逐步达到 80% 左右。
· 特色章节:深化卫生健康两岸融合发展(支持省市级医疗机构与香港开展临床诊疗、远程医疗、人才双向交流);普惠托育服务建设、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中医药项目建设分别列入专栏。
· 数智化:第九章“推进全民健康数智化建设,加快卫生健康智慧升级”+专栏 6“数智健康融合工程”——推进“三医”数据汇聚治理和部门信息共享,构建省域数字健康底座;以数据要素为核心驱动力,开展医疗卫生公共数据赋能人工智能应用;谋划推进医疗卫生领域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项目;建设省级智能医疗服务平台;推进省统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平台(强化县域医学影像、心电、检验、病理、会诊、急救、消毒供应等七大中心智能共享服务);打造临床专病专科垂直大模型和智能体;疾控领域“人工智能+”建设(风险识别大模型、智能生成式分析、多模态数据智能预处理);联合医疗机构、科研院所、海关、高校共建人工智能应用实验室。
7. 四川省卫生健康发展“十五五”规划(川府发〔2026〕18号)
· 结构:共 8 章(总体要求;加快建设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推进以健康为中心的系统连续服务;持续提升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大力培育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切实筑牢高水平卫生健康安全屏障;深入推进健康优先的高效能治理;加强组织实施),含 7 个专栏。
· 目标:人均预期寿命 2030 年达 80 岁(2025 年 79.1 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40%(2025 年 33.8%);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 5 人;每千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 4 人;每万人口康复医师 0.7 人、康复治疗师 1.6 人;到 2027 年建成智能康复中心 150 个。
· 床位调控(力度最大):明确“十五五”期间原则上不新增床位;建立统一的床位调控机制、强化床位分类管理,对资产负债率高于 80%、床位使用率低于 75% 且平均住院日高于 9 天的公立医院实施限制;二级、三级医院成立住院服务中心,逐步实现全院床位集中管理、统一调配。
· 数智化:第五章下设“加快全民健康数智化建设”,专栏 7“全民健康数智化建设工程”四项——①全民健康数智化建设(省域卫生健康专网、省级智慧健康平台);②天府健康数智辅政(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卫生健康部门辅助决策系统);③天府健康数智便民(集成健康管家、医检互认、双向转诊、便捷寻诊、网上就医等核心功能,提供诊前、诊中、诊后全流程智能化服务);④天府健康数智助医(医学影像智能辅助诊断、临床诊疗智能辅助决策、急危重症患者智慧管理平台、全周期核医疗智慧化服务,积极争取国家人工智能应用项目)。以数字政府“天府健康”应用场景为核心,推动省级“三医”协同数据交换平台建设和医疗、医保影像云等多云共享,统一数据集标准与采集规范,统筹集约开展医共体信息化建设,探索建设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可信数字身份管理系统。
· 其他特色:核医疗科技攻关(“核素自主化、核药创新化、装备国产化、诊疗规范化”);民族地区卫生发展十年行动计划、民族地区“5+3”全科医生;医疗卫生人才“十百千万”工程;医防管交叉复合型战略人才 630 名左右。
8. 湖北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鄂政发〔2026〕24号)
· 结构:共 9 章(总体要求;全方位干预影响健康突出问题;建设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建立现代化公共卫生体系;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优化全人群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推动卫生健康高效能治理;提升卫生健康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加强组织实施)。主要指标 4 个方面 17 项。
· 目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 45%,人均预期寿命达到 80 岁;卫生健康领域新质生产力实现突破,全民健康数智化建设持续深化。
· 体系布局(三个要求最明确):以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的“323+”行动为抓手,落实“强基、稳二、控三”要求,建设上下贯通的“宝塔式”医疗服务网络,分片区打造 4—5 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和资源富余地区不再新增综合性医院及床位;建立区域床位分类调控和动态跟踪机制,按“平稳发展区/控制发展区”分类管理;完善市(州)城区 15 分钟(中心城区≤10 分钟)、县(区)30 分钟(县城≤20 分钟)急救圈。
· 数智治理(组合拳最鲜明):“一张处方”改革+“一码管医疗”数字化治理,实现“三医”目标统一、政策衔接、信息联通、监管联动;加快建设“云药房”,完善上下联动用药衔接机制,优化紧密型医联体统一用药目录。
· 数据要素:建设省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构建可信数据空间,打造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完善数据分级分类、脱敏处理、授权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开展数据授权运营,推动医疗健康数据资源化、资产化。
· 其他:加快智慧医院建设(辅助诊断、精准医疗、患者服务、健康管理、医院运营管理);推动临床用血评估大模型应用,构建覆盖采供用管全链条的智慧化服务体系;智能化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监管平台;智慧化多点触发监测预警体系;康复护理扩容提升工程(“居家—社区—门诊—病床”多元一体);便利老年人就医 10 项举措;育儿补贴制度与普惠托育、托幼一体化。
9. 天津市卫生健康发展“十五五”规划(津卫政规〔2026〕215号,2026-09-11 印发)
· 结构:按 8 大板块组织——健康优先发展战略与卫生健康新格局、绿色安全健康环境、健康促进与素养提升、风险防控与安全屏障;国际合作与京津冀协同、整合型服务体系、超大城市应急防线;医疗卫生强基工程、疾控体系、中西医融合创新;重大传染病、慢性病、精神卫生、职业健康;生育托育、妇幼、老年、残疾人健康;三医协同、公立医院改革与运营、多元健康服务;人才学科联动、科技创新转化、健康数智转型、作风法治保障。
· 目标:到 2030 年全面构建优质均衡、系统连续、就近便利、韧性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健康宜居之城,巩固全国医学高地;创建全国健康城区达 25% 以上、全国健康乡镇达 50% 以上;紧密型医联体实现全覆盖;全人群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达 55%、重点人群达 80%;二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含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老年医学科设置比例超过 90%;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 1 名公共卫生医师。
· 外向型章节:一是融入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拓展国际合作空间;二是深化京津冀协同发展、服务国家区域健康布局。
· 超大城市治理:筑牢超大城市应急防线;建成市急救中心梅江院区,提升指挥调度系统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完善智慧应急指挥和数据安全灾备体系;构建“15 分钟职业健康服务圈”。
· 数智化:第(三)“加速健康数智转型,构建智慧医疗新生态”——推进全民健康数智化平台建设,聚焦“便民、助医、辅政、促研”,统筹做好市、区两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提升完善全民数智化云网支撑能力,强化数智健康标准体系,做好智慧健康数据集采集;持续开展智慧医院能力提升行动;规划建设卫生健康行业人工智能算力集群(标准统一、集约共享);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卫生健康行业特色垂类大模型和医疗智能体;推动人工智能在临床辅助诊疗、智能化患者服务、智能医院管理、传染病监测预警、新药研发、中医药发展、科研教学等场景广泛应用,基层诊疗智能辅助应用达到全覆盖;加速中医药数智化赋能、加快智慧中医医院建设;建设慢性病智能管理平台;强化“三公(工)”协同流调的数智化支撑。
(三)省市规划纲要健康专章(2 份,详略低于专项规划)
10. 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粤府〔2026〕24号)第十六章
· 章节结构:第十六章“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 扎实推进健康广东建设”,含四节——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构建优质均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生物医药产业;建设高水平体育强省。第十七章“落实人口发展战略 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含生育支持、育幼服务、老龄事业。
· 医疗服务体系:提升国家医学中心辐射带动能力,构建“顶尖引领、百强支撑”的高水平医院体系;依托呼吸、肾脏病、肿瘤、精准、心血管、中医、乳腺病七个国际医学中心建设专科群;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推动县级医院和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提档升级;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及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全面建立巡回医疗制度。
· 医改与数智:以公益性为导向深化公立医院编制、服务价格、薪酬制度、综合监管改革;实施卫生健康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攻坚行动,强化人工智能赋能医疗卫生服务,构建覆盖全民、贯通全域、共享便捷的一体化健康服务平台,推动检验检查结果共享互认;完善医疗机构免陪照护服务规范。
· 专栏 26“十五五”时期健康广东建设重点工程(八项):①优质医疗资源建设工程;②国际医疗服务拓展提升工程(允许国际医疗服务自主选择价格项目、自主制定收费标准,不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不纳入“三个 10%”限制,优化“港澳药械通”审批);③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工程(推动全省 65 个县域医共体建设资源共享中心,加强县域中心(云)药房和集中审方中心建设,推行“分布式检查、集中式诊断”,培育建设 1000 个临床特色专科);④粤港澳大湾区紧急医学救援能力提升工程(建设不少于 3 个省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搭建省级院前急救和突发事件医疗应急指挥调度信息化平台);⑤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建设工程(“1 个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6 个省级区域公共卫生中心+N 个市县疾控机构”);⑥重点人群医疗服务补短板工程;⑦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 83 个国家级、300 个省级、600 个县级中医优势专科,推进 17 个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58 个“旗舰”科室);⑧群众运动空间提质扩容工程。
· 人口与“一老一小”:落实育儿补贴和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探索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基本实现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个人“无自付”;到 2030 年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 3‰、8/10 万以下;加快构建以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枢纽的“1+N”托育服务体系;健全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优化城市社区“一刻钟养老服务圈”,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增加养老护理型床位,发展“候鸟式”养老服务。
11. 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第十章第四节(建设更高水平健康深圳)
· 总目标:加快实现病有良医,基本建成一流健康城市和国际化医疗中心城市。
· 四个方面:①扎实推进全民健康治理(创建首批全国健康城市;完善家庭医生、家庭病床服务,全人群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每年提升 1—3 个百分点;到 2030 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超 55%);②全面提升医疗治疗水平(实施“医疗卫生三名工程”2.0 版,到 2030 年按国家临床专科能力评估标准推进 100 个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建成 30 个重点疾病专科医疗中心;建立医疗机构前沿医疗技术清单,探索干细胞、免疫细胞、基因治疗等前沿技术服务;财政支出更多投向重点专科、人才团队、临床研究、数智赋能等“软环境”建设);③构建国际一流医疗体系(推进市级医疗中心、基层医疗集团规范化建设;打造国际医疗综合体,推动港澳、外资及社会办医疗机构集聚发展);④深化医疗卫生改革创新(“医学+X”新医科交叉培养;支持深圳医学科学院探索新机制、加快发展研究型医院;探索建设国产化、集成化医疗操作系统,推动医疗装备医工智融合创新,构建鸿蒙医疗生态)。
· 专栏“建设健康深圳重点工程”五项:医疗高地建设工程;医疗卫生强基工程(社康机构眼科、口腔、皮肤等临床特色专科标准化建设,中医馆、中医阁内涵建设);强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工程(市疾控中心二期、省级区域公共卫生中心、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现代化急救体系);全民健康数智化建设工程(实施医学人工智能创新项目,推进医药卫生大数据中心、互联网医院总平台建设,开展人工智能医院建设试点,建设鸿蒙医院、鸿蒙社康,促进具身智能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在居民健康管理中的应用);国际医疗服务工程(深化外商独资医院扩大开放试点,推动 2—3 家标志性外资医疗项目落地,加快前海宝中、南山蛇口、福田、罗湖国际医疗服务综合体建设)。
· “一老一小”指标:到 2030 年养老机构中护理型床位占比达 85%,普惠托位数占比达 45%;实施“智慧助老”行动,发展银发经济(人形机器人、脑机接口、人工智能等技术产品集成应用)。
(四)省级养老服务专项(1 份)
12. 广东省民政厅等 22 部门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粤民发〔2026〕10号)
· 路径:“4 个 3”——推进县、镇、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推动居家、社区、机构三类养老服务形态融合;推动政府、市场、社会三方养老服务供给协同;并推动城乡区域养老服务均衡协调发展、强化要素保障支持。
· 量化目标:到 2027 年底全省所有县(市、区)均建有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到 2030 年底各地级以上市至少有 1 家四星级及以上养老机构,90% 以上县级公办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达到三级及以上,95% 以上乡镇(街道)敬老院等级评定达到一级及以上;养老机构中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护理员占比达 80%;实现全省养老机构综合评估全覆盖。
· 数智化表述:完善各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提高养老服务供需匹配效率;加强智慧健康养老产品研发与推广,丰富人形机器人、脑机接口、人工智能等技术产品在养老服务场景中的应用;鼓励物业服务、家政服务、互联网平台等企业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多样化上门服务。
(五)市级卫生健康专项规划(1 份)
13. 福州市“十五五”卫生健康发展专项规划(榕政综〔2026〕168号,2026-09-02)
依据《福建省“十五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制定,为已公开的市级卫生健康“十五五”专项规划之一。截至编制日原文未取得,仅列条目,不参与内容对比。
四、横向对比:各省市重点关注哪些内容
(一)共性主线:六项“规定动作”
把 7 份卫生健康专项规划与 2 份纲要专章放在一起看,出现频率最高、几乎全覆盖的是下面六件事。它们构成“十五五”医疗健康政策的共同底色,也是各地规划互相之间最像的部分。
共性主线 | 国家依据 | 各地落实情况(举例) |
医疗卫生强基工程 | 国发〔2026〕23号设专节;医保发〔2026〕7号以医保支付配套 | 四川、福建、天津、浙江、湖北均设专节或专栏;广东纲要提出“推动县级医院和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提档升级”;国家将支持 1000 个左右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改善设施设备 |
整合型服务体系与紧密型医联体 | 国办发〔2026〕11号(13 条) | 天津明确 2030 年紧密型医联体全覆盖;湖北建“宝塔式”网络;浙江推动县域医共体向“健康共同体”转型;福建提出省域内/市域内住院量占比 96%/86% |
康复护理扩容提升工程 | 国发〔2026〕23号设专节,明确每万人口康复医师 0.7 人、治疗师 1.6 人 | 四川 2027 年建成智能康复中心 150 个;浙江、湖北推广“居家—社区—门诊—病床”多元一体;天津实施康复护理人才提升计划;广东推动二级医院拓展康复护理服务 |
分级诊疗与基层首诊 | 国办发〔2026〕11号+医保发〔2026〕7号 | 浙江湖州提出县域就诊率 93%、基层就诊率 73.5%;福建扩大医保基层病种、酌减三级医院常见病复诊;湖北以市(州)为单位全面推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转诊会诊中心建设 |
中医药传承创新 | 国发〔2026〕23号设“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 广东建设 83 个国家级、300 个省级、600 个县级中医优势专科,17 个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浙江推进中医药“七位一体”现代化;天津实施中西医融合创新与津沽中医药人才系统培育工程 |
人才与科技创新 | 国发〔2026〕23号“着力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 浙江“登峰”工程+“千医出海”;福建“人才强卫”工程;四川“十百千万”工程;天津“登峰工程”;湖北“楚天英才计划”;深圳“医学+X”新医科 |
说明:上表“各地落实情况”为各规划原文中的对应表述摘录,非穷尽列举。
(二)差异化重点:各地“只此一家”的关注点
去掉共性之后,各地的真差异就露出来了。下表只列真正有辨识度的内容。
地区 | 该地最突出、他地未见的关注点 |
浙江 | ① 床位规模“天花板”:省办/市办/县办综合医院单体床位原则上分别不超过 1500/1200/1000 张;② 县域医共体整体升级为“健康共同体”(2027 年前人才五个一体化);③ “固定+流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基层服务模式;④ 单列 11 个设区市的分市目标与任务清单;⑤ 设“医学人工智能产业学院”并探索 AI 医疗服务的医保支付政策 |
上海 | ① 床位“三分类”调控(适度增长区/严控增长区/资源饱和区),中心城区不增一般治疗床位;② 人均预期寿命刻意不设数值,锚定“保持全球城市前列”;③ 以国家医学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数量为目标;④ “三医”协同智慧监管专栏;⑤ 数字孪生名中医智能化诊疗大模型、海派名医智慧化活态传承 |
福建 | ① 人均预期寿命目标 80.7 岁(已发布省级专项规划中最高);② 省域内/市域内住院量占比 96%/86%;③ 公立医院薪酬中固定部分占比力争 50%;④ 单列“深化卫生健康两岸融合发展”章节;⑤ 省统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平台(七大中心智能共享) |
四川 | ① 床位调控最严:“十五五”期间原则上不新增床位,并给出资产负债率、床位使用率、平均住院日的具体限制条件;② “天府健康”数智辅政/便民/助医三支柱;③ 核医疗全链条攻关(核素自主化、核药创新化、装备国产化、诊疗规范化);④ 民族地区卫生发展十年行动计划 |
湖北 | ① “323+”行动+“强基、稳二、控三”+“宝塔式”医疗服务网络;② 省级和资源富余地区不再新增综合性医院及床位,床位按“平稳发展区/控制发展区”分类调控;③ 数智治理“三件套”——“一张处方”改革、“一码管医疗”、“云药房”;④ 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可信数据空间+数据资源化资产化;⑤ 临床用血评估大模型 |
天津 | ① 两个外向型章节: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国际合作、京津冀协同发展;② 超大城市应急防线与数据安全灾备;③ 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写入指标(全人群 55%);④ 老年医学科设置比例超 90%;⑤ 规划建设卫生健康行业人工智能算力集群 |
广东(纲要+专栏) | ① 国际医疗服务拓展:允许自主定价、不纳入基本医保、不纳入“三个 10%”限制;② 港澳跨境民生(港澳药械通、长者医疗券、广东院舍照顾计划);③ 65 个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1000 个基层临床特色专科;④ 生物医药新赛道(细胞与基因治疗、医用机器人、核医疗装备、器官芯片);⑤ 设“建设高水平体育强省”一节(体卫融合,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 44%) |
深圳(纲要) | ① “病有良医”+国际化医疗中心城市定位;② 三名工程 2.0 与 100 个临床重点专科、30 个重点疾病专科医疗中心;③ 全国唯一的“鸿蒙医疗生态”路线——探索国产化、集成化医疗操作系统,建设鸿蒙医院、鸿蒙社康;④ 银发经济与人形机器人、脑机接口;⑤ 普惠托位数占比 45%。另:2026 年民生实事提出“深小卫”健康智能体(依托“健康深圳”小程序,覆盖全部三级公立医院) |
广东(养老专项) | ① 养老服务“4 个 3”路径;② 2027 年底所有县(市、区)建有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③ 养老护理员持证占比 80%、养老机构综合评估全覆盖;④ 人形机器人、脑机接口、人工智能在养老场景的应用 |
(三)关键指标对照
同一指标在不同省份的口径与目标值差异,往往比文字表述更能反映取向。下表按 2030 年目标值整理。
地区 | 人均预期寿命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 | 康复医师/治疗师(每万人口) | 其他标志性指标 |
国家规划 | 达到 80 岁 | 40% | — | 0.7 人 / 1.6 人 | 15 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到 20%;15 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乡镇卫生院与社康达标率保持 95% 以上 |
浙江 | 持续提高(未设数值) | 52% | 5.3 人 | —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 ≤24%;健康浙江发展指数 95 |
上海 | 保持全球城市前列(未设数值) | 48% | — | — | 千人口床位 7.5 张左右;婴儿死亡率<3.5‰;孕产妇死亡率≤6.5/10 万;院前急救反应≤11 分钟 |
福建 | 80.7 岁(2025 年 79.7) | 40% | — | 0.7 人 / 1.1 人 | 省域/市域内住院量占比 96%/86%;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比 42%;薪酬固定部分占比 50% |
四川 | 80 岁(2025 年 79.1) | 40%(2025 年 33.8%) | 5 人 | 0.7 人 / 1.6 人 | 2027 年建成智能康复中心 150 个;每千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 4 人 |
湖北 | 80 岁 | 45% | — | — | 主要指标 4 个方面 17 项;市(州)城区 15 分钟急救圈 |
天津 | 稳步提升(未设数值) | — | — | — | 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 55%(重点人群 80%);老年医学科设置比例>90%;全国健康城区 25% 以上 |
广东(纲要) | 81.5 岁 | — | — | — | 婴儿死亡率 3‰、孕产妇死亡率 8/10 万以下;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44% |
深圳(纲要) | 85.63 岁 | 超 55% | — | — |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85%;普惠托位数占比 45%;100 个临床重点专科 |
注:广东、深圳数据出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纲要健康专章,非卫生健康专项规划,与上表其他省份不完全可比;表中“—”表示该文件未列此指标或原文未直接给出 2030 年目标值。
五、数智化专题:各地到底在关注什么
(一)国家口径:数智化被定位为“牵引”,不是配套
《国民健康“十五五”规划》(国发〔2026〕23号)在指导思想中写入“以数智化转型、中西医协同为牵引”,并把“推进全民健康数智化建设”作为第五章第三节单列。这是与“十四五”相比最明显的变化——数智化从技术支撑升格为发展牵引。国家的落点集中在五件事:
· 数据共享:推进医疗、医保、医药数据共享;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资源共享机制,依法有序推进科学数据共享。
· 结果互认:建设国家智慧健康检验检查结果跨省共享平台,实现医学影像实时调阅、检验检查结果共享互认、公共卫生信息对接联动。
· 档案可查:推动电子健康档案首页数据实现居民本人实时查询。
· 智能应用: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智能应用体系建设;有序推动数智技术在辅助诊疗、精准医疗、健康管理、医保服务、养老助残等场景的应用;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医药全产业链升级。
· 数据要素与安全:支持重点地区建设医药行业高质量数据集与可信数据空间;推进医疗领域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建设;建设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可信数字身份管理系统;完善卫生健康行业商用密码应用体系。
另有一条容易被忽略但要求很实的表述:开展基于电子病历信息的智能化和嵌入式监管,完善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形成监管闭环——这意味着监管将直接读取院内数据,信息化不再是“院内自用”。
(二)各地数智化重点一览
地区 | 在规划中的位置 | 标志性抓手 | 落地载体 |
浙江 | 单列“打造医学人工智能高地”“数据要素×医疗健康”行动;“六个卫健”含“数智卫健” | 安诊儿医疗大模型;专科专病垂类大模型与医疗智能体;医学人工智能产品超市与开源社区;医学人工智能产业学院;探索 AI 医疗服务的医保支付政策 | 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医疗);未来医院(数字诊室、数字病房、数字手术室);大型医疗装备数字化管理平台;“浙里急救”;智慧共享中药房;云诊室/云入院/云药房;“安诊儿·数字家医” |
上海 | 第八章“推进全民健康数智化建设”,与“三医”协同、韧性支撑并列成章 | 医学人工智能全领域深度融合应用;数字孪生名中医智能化诊疗大模型;海派名医智慧化活态传承;“人工智能+”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医疗大数据与数字资源知识产权确权 | 智慧医院;人工智能赋能的精准化健康教育;“智慧接种 2.0”;药品全生命周期智慧监管;“人工智能+”气候变化健康风险预测模型;医疗服务监测与评价系统 |
福建 | 第九章“推进全民健康数智化建设,加快卫生健康智慧升级”+专栏 6“数智健康融合工程” | 省域数字健康底座(“三医”数据汇聚治理与部门信息共享);医疗卫生公共数据赋能人工智能;谋划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 | 省级智能医疗服务平台;省统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平台(影像、心电、检验、病理、会诊、急救、消毒供应七大中心智能共享);临床专病专科垂直大模型与智能体;疾控风险识别大模型与智能生成式分析;人工智能应用实验室;医学影像云平台 |
四川 | 第五章下设“加快全民健康数智化建设”+专栏 7“全民健康数智化建设工程”(四项) | “天府健康”数智辅政/数智便民/数智助医三支柱;以数字政府“天府健康”场景为核心推动“三医”协同数据交换平台与医疗、医保影像云“多云共享” | 省域卫生健康专网与省级智慧健康平台;省市县三级辅助决策系统;健康管家、医检互认、双向转诊、便捷寻诊、网上就医;医学影像智能辅助诊断与临床诊疗智能辅助决策;急危重症智慧管理平台;核医疗智慧化服务 |
湖北 | 总体目标含“全民健康数智化建设持续深化”;治理章节设“一张处方”改革 | 数智治理三件套:“一张处方”改革、“一码管医疗”数字化治理、“云药房”;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可信数据空间+数据资源化资产化 | 智慧医院(辅助诊断、精准医疗、患者服务、健康管理、医院运营管理);临床用血评估大模型与采供用管全链条智慧化;智能化实验室监管平台;智慧化多点触发监测预警 |
天津 | 第(三)“加速健康数智转型,构建智慧医疗新生态”+深化“人工智能+”重点应用 | 规划建设卫生健康行业人工智能算力集群(标准统一、集约共享);垂类大模型与医疗智能体研发;基层诊疗智能辅助应用达到全覆盖 | 全民健康数智化平台(便民、助医、辅政、促研);市与区两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智慧医院能力提升行动;慢性病智能管理平台;智慧中医医院;智慧应急指挥与数据安全灾备;数智化流调支撑 |
广东(纲要) | “实施卫生健康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攻坚行动”;第五章另设“推动人工智能重塑生产生活范式” | 人工智能赋能医疗卫生服务;构建覆盖全民、贯通全域、共享便捷的一体化健康服务平台;检验检查结果共享互认 | 65 个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县域中心(云)药房与集中审方中心;“分布式检查、集中式诊断”;紧急医学救援与医疗应急指挥调度信息化平台;生成式人工智能用于药物设计与筛选 |
深圳(纲要) | 专栏“全民健康数智化建设工程”;第五章“创建人工智能先锋之城” | 国产化路线:构建鸿蒙医疗生态,探索建设国产化、集成化医疗操作系统;“AI+医疗健康”创新协同 | 人工智能医院建设试点;鸿蒙医院、鸿蒙社康;医药卫生大数据中心;互联网医院总平台;具身智能机器人与可穿戴设备在居民健康管理中的应用;人工智能辅助诊断系统;2026 年民生实事“深小卫”健康智能体 |
广东(养老专项) | 养老服务要素保障内容 | 智慧健康养老产品研发与推广;人形机器人、脑机接口、人工智能在养老服务场景的应用 | 各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提高供需匹配效率);互联网平台企业参与居家上门服务 |
国家规划 | 第五章第三节“推进全民健康数智化建设” | 三大牵引:结果互认、数据要素、智能应用;可信数字身份管理系统;商用密码应用体系 | 国家智慧健康检验检查结果跨省共享平台;医药行业高质量数据集与可信数据空间;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医疗);基于电子病历的嵌入式监管 |
(三)从关键词密度看数智化的“温差”
文字表述容易“雨露均沾”,词频更能看出谁在真投入。下表以 7 份卫生健康专项规划(含国家规划)的正文为样本,统计关键词出现频次并按每万字归一化,各文件字数介于 5970—32165 字之间。
关键词(次/万字) | 国家规划 | 浙江 | 上海 | 福建 | 四川 | 湖北 | 天津 |
人工智能 | 2.3 | 13.1 | 7.2 | 4.3 | 2.8 | 1.7 | 3.4 |
数智 | 3.4 | 2.5 | 2.7 | 1.4 | 5.6 | 3.4 | 3.4 |
数字化 | 0.0 | 1.6 | 1.8 | 0.5 | 0.0 | 1.7 | 0.6 |
大模型 | 0.0 | 0.9 | 0.9 | 1.9 | 0.0 | 1.7 | 0.6 |
智能体 | 0.0 | 0.6 | 0.0 | 0.5 | 0.0 | 0.0 | 0.6 |
数据集 | 1.1 | 1.6 | 2.7 | 1.9 | 0.0 | 1.7 | 0.6 |
可信数据空间 | 1.1 | 1.2 | 0.0 | 0.5 | 0.0 | 1.7 | 0.6 |
算力 | 0.0 | 0.6 | 0.0 | 1.0 | 0.0 | 0.0 | 1.1 |
智慧医院 | 0.0 | 0.3 | 0.9 | 0.5 | 0.0 | 1.7 | 0.6 |
中试基地 | 1.1 | 1.2 | 0.0 | 0.5 | 0.7 | 0.0 | 0.0 |
脑机接口 | 1.1 | 0.3 | 0.9 | 1.0 | 0.7 | 1.7 | 1.1 |
监测预警 | 6.8 | 3.1 | 1.8 | 0.5 | 4.2 | 5.0 | 2.8 |
读数:
· “人工智能”密度最高的是浙江(13.1 次/万字,约为第二位的 1.8 倍)。浙江也是唯一把“医学人工智能高地”“医学人工智能产业学院”“探索 AI 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政策”成套写入的省份——指向产业与支付机制,而不止应用。
· “监测预警”密度最高的是国家规划(6.8 次/万字)。这说明国家层面数智化的第一落点是公共卫生安全,地方层面四川(4.2)、湖北(5.0)紧随,与其公共卫生体系章节的分量相称。
· “可信数据空间”出现在国家、浙江、湖北、天津;“数据集”在上海、浙江、福建、湖北更为密集。数据要素化已是省级共识,但路径分化明显:湖北偏“数据中心+资产化”,浙江偏“要素×医疗健康+交易”,福建偏“公共数据赋能 AI”。
· 湖北、天津不约而同把重点放在“底座”——湖北是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与可信数据空间,天津是人工智能算力集群;浙江、上海则直接指向模型与应用层(大模型、智能体、未来医院、数字孪生)。
· 四川的“数智”密度最高(5.6),但“人工智能”只有 2.8——它的数智化更偏“服务体系化”(数智辅政/便民/助医),而不是模型技术本身。这是省级规划中一个很典型的取向差异。
· 福建的“大模型”密度最高(1.9),且明确要求“临床专病专科垂直大模型和智能体”,同时把县域医共体七大中心智能共享写进专栏——技术取向偏“平台+县域落地”。
(四)归纳:数智化的三个层次
把上述内容按技术栈归拢,各地的数智化抓手其实分成三层,越往下越像、越往上越分化。
层次 | 主要建设内容 | 代表性表述 |
底座层 | 省域卫生健康专网、省级智慧健康平台、算力集群、云网支撑、标准体系 | 四川“省域卫生健康专网+省级智慧健康平台”;天津“卫生健康行业人工智能算力集群”;福建“省域数字健康底座”;广东“一体化健康服务平台” |
数据层 | “三医”数据共享与汇聚治理、可信数据空间、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影像云“多云共享”、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电子健康档案本人实时查询 | 国家“国家智慧健康检验检查结果跨省共享平台”“医药行业高质量数据集与可信数据空间”;湖北“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可信数据空间+数据资产化”;四川“医疗、医保影像云等多云共享” |
应用层 | ① AI 辅助诊疗与决策;② 智能体与大模型;③ 服务形态创新 | ①四川“医学影像智能辅助诊断+临床诊疗智能辅助决策”;②浙江“安诊儿大模型、专科专病垂类大模型、医疗智能体”、上海“数字孪生名中医大模型”、湖北“临床用血评估大模型”;③浙江“未来医院”、深圳“鸿蒙医院/鸿蒙社康/人工智能医院试点”、“深小卫”健康智能体 |
最值得注意的趋同点:无论技术路线怎么选,各地最后都要落到三件事上——结果互认(尤其医学影像)、数据可用(电子健康档案/数据集/可信数据空间)、基层可及(智能辅助直达乡镇与社康)。天津把这一点写得最直白:“基层诊疗智能辅助应用达到全覆盖”。
六、小结与启示
一、数智化已从“配套手段”变成“规划牵引”。国家级规划把“数智化转型”写进指导思想,省级规划普遍把“全民健康数智化建设”单列成章或专栏。这意味着医疗信息化项目的立项依据,可以不再依赖“辅助论证”,而直接对应规划主线表述。
二、三个已被政策固定下来的必建项: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含医学影像)、电子健康档案居民本人实时查询、紧密型医共体/医联体智能应用。三者都要求跨机构、跨层级的数据流通,是当前最硬的合规刚需。
三、数据要素化是“十五五”相对“十四五”最实质的新增项。国家规划明确建设“医药行业高质量数据集与可信数据空间”;湖北提出数据授权运营与资产化,浙江推动“数据要素×医疗健康”,深圳已有数据产品上架(蚊媒传染病防控、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等 21 个数据产品)。这一块在“十四五”政策中几乎空白。
四、算力与国产化开始进入医疗卫生规划文本。天津规划“卫生健康行业人工智能算力集群”,深圳提出“国产化、集成化医疗操作系统”“鸿蒙医疗生态”“鸿蒙医院/鸿蒙社康”。医疗机构的技术栈选择正在被政策引导,采购与选型时应把这一趋势纳入考量。
五、省级差异明显,对接要“看省份下菜”。浙江重模型与产业、上海重高地与监管、福建重平台与县域、四川重服务体系、湖北重治理改革、天津重算力与京津冀协同、广东重国际医疗与港澳融通、深圳重国产化与临床专科。同一套方案很难在所有地区通用,参数设计应贴合当地规划的表述口径。
六、待补齐的观察项。广东、深圳卫生健康“十五五”专项规划仍未公开(现以纲要专章为准),北京、江苏、山东、湖南等省级专项规划亦未见印发,福州等市级专项多数原文未公开。建议按月跟踪,一旦印发即回填对比表——本表结论中凡以纲要专章为依据的部分(广东、深圳),在专项规划出台后需要复核。
附录:资料来源与核对说明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层级/地区 | 发布时间 | 原文状态 |
1 |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民健康“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 国发〔2026〕23号 | 国家 | 2026-07-13(成文 07-07) | 官网全文已归档 |
2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的若干措施 | 国办发〔2026〕11号 | 国家 | 2026-04-06 | 官网全文已归档 |
3 | 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 医保发〔2026〕7号 | 国家 | 2026-03-16 | 随文正文 txt 已归档 |
4 | 浙江省“十五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 | 浙政办发〔2026〕17号 | 省级/浙江 | 2026-07-19 | 官网全文已归档 |
5 | 上海市卫生健康发展“十五五”规划 | 沪府发〔2026〕7号 | 省级/上海 | 2026-07-20 | 官方 PDF 已归档 |
6 | 福建省“十五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 | 闽政〔2026〕21号 | 省级/福建 | 2026-08-19 | 官网全文已归档 |
7 | 四川省卫生健康发展“十五五”规划 | 川府发〔2026〕18号 | 省级/四川 | 2026-09-05 | 官方 PDF 已归档 |
8 | 湖北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 鄂政发〔2026〕24号 | 省级/湖北 | 2026-09-09 | 反爬校验,已存正文文本 |
9 | 天津市卫生健康发展“十五五”规划 | 津卫政规〔2026〕215号 | 省级/天津 | 2026-09-11(09-17 公开) | 官网全文已归档 |
10 | 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第十六章、第十七章、专栏 26) | 粤府〔2026〕24号 | 省级/广东 | 2026-04-28 | 发布版全文已归档(专栏 26 由官方发布稿补录) |
11 | 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第十章第四节及专栏) | 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 | 市级/深圳 | 2026-05-26 | 官网全文已归档 |
12 | 广东省民政厅等 22 部门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 | 粤民发〔2026〕10号 | 省级/广东 | 2026-02-09 | 官网全文已归档 |
13 | 福州市“十五五”卫生健康发展专项规划 | 榕政综〔2026〕168号 | 市级/福州 | 2026-09-02 | 原文未取得,未参与内容对比 |
核对说明:① 全部要点摘录自上述原文,未作推断性补充;② 关键词密度统计以各政策正文纯文本为样本,去除网页导航等非正文内容后计数,按每万字归一化;③ 涉及“深小卫”健康智能体的内容出自深圳市 2026 年民生实事项目(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票决)及市卫健委公开信息,非规划纲要原文,已在正文中单独标注;④ 涉及广东纲要专栏 26 的量化目标(65 个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1000 个临床特色专科、83/300/600 个中医优势专科等)出自官方发布的纲要专栏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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