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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门诊将取消?信息互联互通成落实分级诊疗关键

发布时间:2024-01-11 来源: CDSreport 浏览量: 字号:【加大】【减小】 手机上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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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区域内各级医院信息化建设,实现区域内医疗信息互联互通,带动区域内整体医疗质量提升,是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的重要举措。


建设成熟的分级诊疗体系、实现合理的分级诊疗秩序,是新医改以来我国着重要解决的医改难题,也是改革的重要目标和发展方向。此前,国家及各地已发布多个政策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而江西省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再次引发关注,提出将引导三级公立医院逐步减少普通门诊,目标到2025年三级公立医院门诊人次数与出院人次数比逐年下降。这意味着,首诊患者将逐渐从三级医院流向基层医疗机构,三级医院的患者也将更多来自基层转诊。在这之中,各级医疗机构间的信息互联互通将成为衔接转诊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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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政策引导三级医院普通门诊逐渐减少


CDSreport发现,在江西省发文之前,已有多份文件明确指出将逐步降低三级医院普通门诊规模。

自2015年开始,国务院先后印发《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三级医院要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复诊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等普通门诊,分流慢性病患者,实现普通门诊占比逐年降低;《“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提出“控制三级医院普通门诊规模,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承担公立医院的普通门诊”。

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各地纷纷出台实施方案和规划路线等政策,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逐步调整三级医院普通门诊规模。

例如,北京市在上述文件指导下印发《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健康北京2030”规划纲要》,引导三级公立医院逐步减少普通门诊,重点发展危急重症、疑难病症诊疗,让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十四五”时期健康北京建设规划》提出不断推进以医联体为主体的分级诊疗,普通病常见病逐步分流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海南省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基础上发布《海南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将严格控制三级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对超出规模标准和实际需求的三级公立医院要逐步压缩床位,逐步取消三级公立医院普通门诊。同时推动省市三级公立医院人才、技术、管理等优质资源向县域下沉。

此外,江西、青海、广东、上海等多个省市也出台了相似举措。按照此趋势,取消三级医院普通门诊的举措或将在未来逐渐推广至全国各省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承担更多首诊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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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三级医院信息化建设,保障医疗信息互联互通能力


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是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点内容之一,而加强区域内各级医院的信息化建设,实现区域内医疗信息互联互通,带动区域内整体医疗质量提升,则是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的重要举措。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3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中就着重提出,推进二级及以上医院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通过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开展全国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通共享三年攻坚行动,推进智慧医院建设与分级评价工作,推进“5G+医疗健康”、医学人工智能等试点。

实现医院之间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一方面需要各医院以电子病历为核心推进信息化建设,提供较为完善的检查检验结果数据;另一方面需要在区域内建设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将各医院的医疗信息进行收集和转化,并应用于临床诊断等医务工作中,提升诊疗服务效率和患者就医体验。目前,已经有省市完成了统一的区域医疗信息互联互通平台,实现了部分医疗信息在各医疗机构的互认共享。

例如,为解决群众常遇到的重复检查检验的问题,浙江省卫生健康委规划建设了省市二级的医学检查检验互认共享平台,打破了信息壁垒和医院之间的围墙,实现了检查检验结果跨医院、跨层级、跨区域的智能检索、即时调阅互认共享。经过两年的实施,目前该平台已基本覆盖浙江省包括基层医疗机构在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累计互认数量超过3000万项次,节约医疗费用超过11亿元。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通过远程医疗等信息化手段,实现了全市医联体内95家三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之间的预约转诊、慢病管理等医疗服务;建立区域内的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和检验中心,确保区域内患者的检查检验结果及时返回到基层医疗机构,并由专家远程诊断,实现基层和区域中心的联动。

此次发布的《实施意见》也提出要提升智慧健康医疗服务水平,包括推动省级平台与所有市县平台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加快推进医疗机构电子病历、检查检验结果、医学影像资料等信息共享互认;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等。

类似要求也明确出现在《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试行)》和《国家医疗健康信息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方案(2020年版)》等医院信息化建设水平等级测评要求中,其中多项内容为高级别医疗机构需要满足的要求。这也意味着,作为区域中心的三级医院,需要不断加强自身的信息化建设水平,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整体效率,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三级医院还要带动基层医疗机构提升信息化建设和整体服务能力,让医疗数据能够更好地在区域内流转和利用,并以此为基础保证首诊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就医感受。

满足电子病历高级别评价要求并不容易,三级医院需要在更高层面布局突破“信息关”和“质量关”,才能实现电子病历系统应用“质”的跨越。目前,已有不少医院采取了高级别临床决策支持系统,不仅通过院内外全量医疗数据实现了自身医疗质量的提升,还在多个区域实现了跨医院诊疗信息实时交换共享、协同医疗服务等,为提升区域医疗质量进行托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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