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指标部分,共有二级指标 4 个,三级指标 24 个(国家监测指标 10 个),其中定量指标 22 个,定性指标 2 个。
(一)功能定位(指标 1-7)
1.门诊人次数与出院人次数比
2.下转患者人次数(门急诊、住院)
3.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比例
4.出院患者手术占比▲
5.出院患者微创手术占比▲
6.出院患者四级手术比例▲
7.特需医疗服务占比
1.门诊人次数与出院人次数比
【指标属性】定量指标
【计量单位】比值(X:1)
【指标定义】
考核年度门诊患者人次数与同期出院患者人次数之比。
【计算方法】
门诊人次数与出院人次数比 = 门诊患者人次数 /同期出院患者人次数
【指标说明】
(1)分子1:门诊患者人次数仅以门诊挂号数统计,不包括急诊患者、健康体检者。
(2)分母:出院患者人次数是指出院人数,即考核年度内所有住院后出院的人数,包括医嘱离院、医嘱转其他医疗机构、非医嘱离院、死亡及其他人数,不含家庭病床撤床人数。
【指标意义】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 号)、《关于印发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卫体改发〔2015〕89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 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8 号)等文件精神,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医保支付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调动三级公立医院参与分级诊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三级公立医院收治疑难复杂和危急重症患者,逐步下转常见病、多发病和疾病稳定期、恢复期患者。城市三级综合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比逐步降低。
【指标导向】监测比较。
【指标来源】医院填报。
【指标解释】省级卫生健康委。
2.下转患者人次数(门急诊、住院)
【指标属性】定量指标
【计量单位】人次
【指标定义】
考核年度三级公立医院向二级医院或者基层医疗机构下转的患者人次数,包括门急诊、住院患者。
【计算方法】
下转患者人次数 = 门急诊下转患者人次数 + 住院下转患者人次数
【指标说明】
(1)考核三级公立医院向医联体内的二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下转患者情况。
(2)门急诊下转患者包括医联体患者登记系统中,三级医院向二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下转的患者。
(3)住院下转患者包括病案首页在“离院方式”选项中,填写“医嘱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代码为3)的出 院患者,及住院信息系统中查阅到的下转二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的出院患者。
(4)门急诊和住院下转患者人次数累加求和为医院下转患者人次数,不包括出院患者在下级医院门诊复查以及三级医院间相互转诊的人次数。
【指标意义】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发〔1997〕3 号)中首次提出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 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8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 号)等一系列文件中提出,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控制三级医院普通门诊规模,支持和引导病人优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承担公立医院的普通门诊、稳定期和恢复期康复以及慢性病护理等服务。2017 年,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试点,三级公立医院要全部参与并发挥引领作用,综合医改试点省份每个地市以及分级诊疗试点城市至少建成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到2020 年,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联体。三级医院应当根据功能定位,重点收治疑难复杂疾病和疾病的急性期患者,将适宜患者向下转诊,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经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医改发〔2021〕2 号)中提出,创新分级诊疗和医防协同机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有序就医。
【指标导向】逐步提高。
【指标来源】医院填报。
【指标解释】省级卫生健康委。
3.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比例
【指标属性】定量指标
【计量单位】百分比(%)
【指标定义】
考核年度出院患者施行日间手术台次数占同期出院患者择期手术总台次数的比例。
【计算方法】
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比例 =日间手术台次数/同期出院患者择期手术总台次数× 100%
【指标说明】
(1)分子:日间手术台次数是指日间手术患者人数,即在日间手术室或住院部手术室内、麻醉状态下完成的择期日间手术人数。
(2)分母:此处同期出院患者择期手术5总台次数是指同期出院患者择期手术人数,同一次住院就诊期间患有同一疾病或不同疾病施行多次手术者,按 1 人统计。统计单位以人数计算,总数为实施择期手术和介入治疗人数累加求和。包括妊娠、分娩、围产期、新生儿患者。
(3)本年度考核手术名称和编码参阅《手术操作分类代码国家临床版 3.0》。
【指标意义】
《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卫医发〔2015〕2 号)提出推行日间手术。医院在具备微创外科和麻醉支持的条件下,选择既往需要住院治疗的诊断明确单一、临床路径清晰、风险可控的中、小型择期手术,逐步推行日间手术,提高床位周转率,缩短住院患者等候时间。
《关于印发开展三级医院日间手术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医函〔2016〕306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 号)把推进日间手术模式作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同时,要求在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符合条件的三级医院稳步开展日间手术,逐步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逐年增加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缩短患者等待住院和等待手术时间,提高医疗服务效率,缓解患者“住院难”和“手术难”问题。《国家卫生家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发布日间手术推荐目录(2022 年版)》整合发布了 708 项日间手术推荐目录。推荐目录见附件 1。
【指标导向】监测比较。
【指标来源】医院填报。
【指标解释】国家卫生健康委病案管理质量控制中心、省级卫生健康委。
4.出院患者手术占比▲
【指标属性】定量指标,国家监测指标。
【计量单位】百分比(%)
【指标定义】
考核年度出院患者施行手术7治疗台次数占同期出院患者总人次数的比例。
【计算方法】
出院患者手术占比 =出院患者手术台次数/同期出院患者总人次数× 100%
【指标说明】
(1)分子:出院患者手术台次数是指出院患者手术人数,即同一次住院就诊期间患有同一疾病或不同疾病施行多次手术患者,按1人统计。统计单位以人数计算,总数为手术和介入治疗人数累加求和。
(2)分母:同期出院患者总人次数是指出院人数。
(3)手术和介入治疗统计按照《手术操作分类代码国家临床版 3.0》的目录实施。
【指标意义】
手术和介入治疗的数量尤其是疑难复杂手术和介入治疗的数量与医院的规模、人员、设备、设施等综合诊疗技术能力及临床管理流程成正相关,鼓励三级医院优质医疗资源服务于疑难危重患者,尤其是能够提供安全有保障的高质量医疗技术服务。
【指标导向】逐步提高。
【指标来源】病案首页。
【指标解释】国家卫生健康委病案管理质量控制中心。
5.出院患者微创手术占比▲
【指标属性】定量指标,国家监测指标。
【计量单位】百分比(%)
【指标定义】
考核年度出院患者实施微创手术9台次数占同期出院患者手术台次数的比例。
【计算方法】
出院患者微创手术占比 =出院患者微创手术台次数/同期出院患者手术台次数× 100%
【指标说明】
(1)分子:出院患者微创手术台次数是指出院患者微创手术人数。同一次住院就诊期间患有同一疾病或不同疾病施行多次微创手术者,按1 人统计。
(2)分母:同期出院患者手术台次数是指出院患者手术(含介入)人数。
(3)纳入本次考核的微创手术目录,将利用腹腔镜、胸腔镜、纵隔镜、神经内镜、关节镜等现代医疗器械及相关设备经非自然腔道入路进行的微创手术,结合《手术操作分类代码国家临床版3.0》和大数据统计结果形成,由国家统一制定,仅用于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并嵌入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
信息系统。
【指标意义】
(1)微创手术降低了传统手术对人体的伤害,具有创伤小、疼痛轻、恢复快的优越性,极大地减少了疾病给患者带来的不便和痛苦,更注重患者的心理、社会、生理(疼痛)、精神、生活质量的改善与康复,减轻患者的痛苦。
(2)合理选择微创技术适应症、控制相关技术风险促进微创技术发展。
【指标导向】逐步提高。
【指标来源】病案首页。
【指标解释】国家卫生健康委病案管理质量控制中心。
6.出院患者四级手术比例▲
【指标属性】定量指标,国家监测指标。
【计量单位】百分比(%)
【指标定义】
考核年度出院患者施行四级手术10台次数占同期出院患者手术台次数的比例。
【计算方法】
出院患者四级手术比例 =出院患者四级手术台次数/同期出院患者手术台次数× 100%
【指标说明】
(1)分子:出院患者四级手术台次数是指出院患者住院期间实施四级手术和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介入诊疗人数之和。
(2)分母:同期出院患者手术台次数是指出院患者手术(含介入)人数。同一次住院就诊期间患有同一疾病或不同疾病施行多次手术者,按1 人统计。
(3)纳入本次考核的四级手术和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介入诊疗目录(简称四级手术目录)结合《手术操作分类代码国家临床版 3.0》和大数据统计结果形成,由国家统一制定,仅用于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并嵌入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信息系统。
【指标意义】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94 号)提出医疗机构应当开展与其级别和诊疗科目相适应的手术。三级医院重点开展三、四级手术。《关于印发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卫体改发〔2015〕89 号)要求对手术类型构成比进行监测比较,通过四级手术占比,衡量医院住院患者中实施复杂难度大的手术的情况。《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心血管疾病介入等4 个介入类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828号),对心血管疾病介入、综合介入、外周血管介入和神经血管介入4 个介入类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进行了修订。该修订强化了医疗机构的主体责任,加强了对相关技术临床应用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明确要求医疗机构将相关技术纳入手术分级管理。
【指标导向】逐步提高。
【指标来源】病案首页。
【指标解释】国家卫生健康委病案管理质量控制中心。
7.特需医疗服务占比
【指标属性】定量指标
【计量单位】百分比(%)
【指标定义】
特需医疗服务占比由特需医疗服务量占比和特需医疗服务收入占比两部分体现。
(1)考核年度特需医疗服务量(特需门诊患者人次数和享受特需医疗服务的出院人数)占同期全部医疗服务量(门诊患者人次数和出院人数)的比例,不含急诊和健康体检人次。
(2)考核年度特需医疗服务收入(特需门诊医疗服务收入和住院患者特需医疗服务收入)占同期全部医疗服务收入的比例。
【计算方法】
特需医疗服务量占比 =特需医疗服务量/同期全部医疗服务量× 100%
特需医疗服务收入占比 =特需医疗服务收入/同期全部医疗服务收入× 100%
【指标说明】
(1)分子
分子 1:特需医疗服务11量是指特需门诊患者人次数和享受特需医疗服务的出院人数总和。
分子 2:特需医疗服务收入是指特需门诊医疗服务收入和住院患者特需医疗服务收入总和。
(2)分母
分母 1:同期全部医疗服务量是指所有门诊患者人次数与出院人数之和。
分母 2:同期全部医疗服务收入是指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门诊收入、住院收入和结算差额。
【指标意义】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 号)提出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医管发〔2010〕20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1 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0 号)及《发展改革委 卫生计生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431 号)等相关文件和意见提出,放宽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供患者自愿选择的特需医疗服务的指导价格,以满足不同层次患者的需求。公立医疗机构可提供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指标导向】监测比较。
【指标来源】医院填报。
【指标解释】省级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