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获评互联互通五级乙等医院72家、四甲及以上的医院共有738家。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就全国医疗机构信息互通共享三年攻坚行动有关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并提出推进互通共享三年攻坚行动八个方面的目标任务,强调要推动检查检验结果互通共享,2025年底,全国所有的二级公立医院要实现检查检验结果跨机构调阅。
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无论是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还是改善患者就医连续性,都需要医院信息的互联互通支持进行信息传输。这样的背景下,2023年多项政策的制定中,将互联互通成熟度测评结果作为一项衡量指标。
2023年1月,《国家血液病医学中心设置标准》和《国家血液病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发布,其中关于信息化建设的内容提到,信息平台建设达到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甲等要求,逐步与区域内健康信息平台对接,实现区域医疗信息安全共享。在此前发布的“双中心”设置标准中,重症、内分泌代谢病、传染病、心血管病、创伤、口腔、儿童等“双中心”均要求医院信息互联互通达到四级。
此外,2023年多个省市在修订新版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和实施细则时,也对医院互联互通测评等级提出了硬性要求。例如,安徽、上海等地在最新版三级医院评审标准中,将互联互通4级前置条款,要求医院达到4级以上或“按照国家标准自评达到 4 级以上且通过省级标准符合性测试”。在三级医院评审的赋分规则上,湖北、吉林等地进一步提高要求:医院信息管理这一项中,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达4级甲等及以上,才能拿到“A”;四川省则明确,现场检查项中若医院未达到“互联互通测评四级乙等或更高级别”,则扣减0.1分。
不仅如此,各地2023年的最新政策中,也从宏观层面设定了当地医疗机构互联互通成熟度测评的目标:
2023年4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浙江省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全面推进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到2027年,互联互通五级设区市要达到8个。
2023年6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广州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提出,积极开展国家医疗健康信息区域(医院)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二级医院达到3级及以上水平,三级医院力争达到4级及以上水平。
2023年8月,《四川省卫生健康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提出,到2025年,力争60%以上三级公立医院达到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水平,其中三甲公立医院达到80%以上,推动国家委在川、省直属大型三级综合医院和区域医疗中心领头医院达到五级水平。
此外,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后,各省市陆续制定了当地的实施方案。CDSreport收集汇总了江西、云南、福建、宁夏、湖南、重庆、广西、青海、广东、河北、河南、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天津、山西、四川17个省/市/自治区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发现,医疗数据的互通共享被频繁提及。
例如,江西省实施方案中提到,推动医疗卫生领域数据上云,加快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动省级平台与所有市县平台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加快推进医疗机构电子病历、检查检验结果、医学影像资料等信息共享互认。重庆市提出,加快推进重庆市中心城区、万州区、涪陵区等29个区县和四川省成都市、自贡市、泸州市等15个市相邻地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中国医院协会信息专业委员会(CHIMA)发布的《2021-2022年度中国医院信息化状况调查报告》显示,参与互联互通成熟度测评的医院在稳步增长,占比从2018-2019年的12.25%、2019-2020年的34.51%上升到2021-2022年度的40.68%;通过四级甲等的医院比例也逐年提高,2021-2022年度占比为15.63%;四级乙等及以上医院比例从2018-2019年的7.31%、2019-2020年的11.90%上升到2021-2022年度的21.37%。截至2023年4月,全国获评互联互通五级乙等医院72家、四甲及以上的医院共有738家。
随着等级医院评审的硬性要求,以及各地政策的鼓励,可以预见,医疗信息的互联互通将成为各级医疗机构未来几年的重点工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