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加快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有关情况。在服务业扩大对外开放的过程中,医疗健康服务的开放备受关注。
在医疗领域,《工作方案》有哪些新举措?试点地区在执行中应当如何把握?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司长焦雅辉在发布会上给出了答案。
首先,要旗帜鲜明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在医疗领域扩大开放试点目的是要引进优质的医疗资源,一方面是要丰富当地的医疗服务供给,满足国内居民以及在华的外籍人士差异化、个性化的医疗服务需求,同时和国内的基本医疗服务供给形成互补格局。 第二,要坚持政策上的协同。积极推进商业健康保险支持外资医疗机构发展。同时,已经形成中国版国际医院评审认证标准,鼓励外资医疗机构积极参加和使用中国版的国际医院评审认证标准,并且以此对接国际上的商业健康保险。 第三,要不断总结和评估。在试点过程中,会指导这些试点城市不断动态梳理总结试点情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进一步扩大开放、优化政策做好充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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