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近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深化养老服务改革促进银发经济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到2027年,乡镇(街道)区域性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70%,每年新建和改造养老机构不少于50家。 一是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打造“辽养到家”品牌,发展社区支持下的居家养老服务,鼓励养老机构、家政公司、物业服务企业、互联网平台等为老年人提供上门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以及专业陪护、挂号取药等多元化服务。加快推进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老年助餐机构建设,到2029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二是优化机构养老服务。鼓励各地区因地制宜发展兜底保障型、普惠支持型、完全市场型养老机构。完善公办养老机构委托运营机制。探索将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改制为国有养老服务企业。支持相关企业发展壮大为养老产业集团。
三是强化老年健康服务。推进老年医院和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鼓励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二级及以下医院转型开展康复护理、医养结合等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将健康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面。
四是完善养老照护服务。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鼓励有条件的机构增设认知障碍老年人照护专区。推进老年人能力评估与失能评估、残疾等级评定工作协作共享机制建设。到2030年全省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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