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国家卫健委发布《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学影像中心设置标准》等3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根据《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学影像中心设置标准》,各地以县级医院为龙头,联合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组建的县域医共体,原则上共同设立一个医学影像中心。基层医疗机构负责影像检查,县级医院医生远程阅片、出具报告,并确保对疑难病例及时发起远程会诊。
标准还明确,影像数据应实行二级分层存储架构。牵头医院负责核心数据的永久集中存储与管理(含原始影像及诊断报告),保存期限应不低于15年,至少3年在线,可供快速调阅。信息系统应建立数据审计日志,保存记录时间不低于180天
《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心电诊断中心设置标准》提出,各地要搭建覆盖全县的“心电一张网”,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采集的心电图数据实时上传到县级诊断中心。
标准要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应设立专门的县域心电诊断信息中心,构建与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联通的心电诊断信息系统。应建立大容量的数据存储系统,对传输来的心电数据进行分类存储和管理,建立以患者身份证号为索引的心电数据库,实现同一患者的历史多次检查同时进行对比。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AI)应用支持集成并应用经认证的辅助诊断工具。
《家庭病床康复服务标准》明确,服务团队应包括康复科医生或经过康复培训的全科医生、康复治疗师和护士,上门前要先对患者的运动功能、日常生活能力和居住环境全面评估,再制定个性化康复计划。宜配置家庭病床病历书写管理系统,系统符合《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

国卫通〔2026〕3 号
现发布《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学影像中心设置标准》等3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
WS:T 891—2026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学影像中心设置标准.pdf
WS:T 892—2026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心电诊断中心设置标准.pdf
上述标准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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