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县医院白内障手术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国卫办医政函〔2026〕134号
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青海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落实《加强县医院白内障手术能力建设工作方案(2025-2027年)》(国卫办医政函〔2025〕51号)要求,指导县医院提高白内障手术医疗质量,切实保障医疗安全和患者权益,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履行医疗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提升县域白内障诊治服务可及性是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的重要内容,保障手术的质量安全是其必然要求。县医院要切实履行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在独立开展白内障手术,或承接上级医院巡诊手术过程中,均应当建立健全覆盖白内障手术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确保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有效落实,为县域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的手术服务。
二、规范手术全过程医疗管理
县医院要完善白内障围手术期管理制度,提升手术管理能力。按照《成人白内障手术操作规范(2026年版)》(国卫办医政函〔2026〕117号)、《县域白内障手术技术指导原则》(见附件1),严格把握手术适应证与禁忌证,规范手术操作流程。术前,加强风险评估,制定个性化手术方案并做好术前准备;术中,强化核查并规范操作,医护密切配合实施监护;术后,制定用药方案,加强并发症处理、康复指导与随访反馈。可参照《白内障手术及围手术期医疗安全核查要点》(见附件2)开展核查,有效降低医疗差错及不良事件发生率。如进行全麻手术,须由麻醉医师进行术前访视与术中、术后监护。县医院要完善应急预案和向上转诊机制,提升并发症救治能力。
承担集中培训任务的三级医院和提供结对帮扶的上级医院要全面加强对县医院的技术支持。做好培训带教,指导县医院提升手术质量安全意识,落实相关制度规范,并持续为县医院提供疑难复杂病例及并发症的会诊、转诊等支持。
三、严格加强医院感染防控
县医院要健全感染防控组织体系,加强医务人员培训与监督,落实各项感染防控制度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手术相关感染风险。要严格执行手术室分区管理,落实环境消毒和人员流动控制要求,确保手术环境符合规范。加强手术器械和植入性耗材的全流程可追溯管理,严格遵循清洗、消毒、灭菌、存储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全面落实无菌技术操作规范,强化医务人员手卫生、无菌手术衣规范穿戴及术中无菌操作的执行与监督。做好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临床合理应用。
四、强化技术指导和监督落实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白内障手术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眼科医疗质量控制组织体系,监督指导县医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对发生严重手术质量安全事件的医疗机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发挥各省级防盲技术指导组作用,协助开展白内障手术团队技术培训、结对帮扶和质量评估等。各级眼科质控中心要不断完善质控指标体系,指导县医院持续改进质量,降低白内障非计划再次手术率。
我委将组织全国防盲技术指导组开展县医院白内障手术现场巡访,指导地方做好同质化培训,不断提高县域白内障手术能力。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6年4月15日
县域白内障手术技术指导原则
一、明确服务对象
县域白内障诊治主要面向后天获得性白内障患者。先天性白内障因手术复杂、并发症多、需全身麻醉及术后管理要求高,暂不推荐县域开展。对于婴幼儿及儿童白内障、角膜内皮功能不良、晶状体/人工晶状体脱位、真性小眼球、青光眼及术后浅前房、角膜移植术后、大面积角膜混浊、超高度近视/病理性近视、玻璃体切除术后、放射状角膜切开术后等复杂情况,术者需评估自身能力与医院条件开展。
二、严格把握手术指征
在县医院中,对因白内障导致视觉功能无法满足日常需求、有改善意愿、全身状况可耐受手术且预计术后能改善视功能的患者,可考虑手术。为保障安全,手术指征应从严掌握。在充分做好术前评估和质量管理的前提下,建议最佳矫正视力≤0.3时实施手术。双眼均需手术者,需在第二眼术前明确第一眼术后情况与屈光状态,目前在县域不推荐双眼同时手术。
三、强化术前全面评估
术前需全面评估患者身体状况及手术风险,确定是否需其他学科协助围手术期管理。如缺乏多学科支持,全身情况不佳者建议暂不手术或缓行手术,确需手术者转诊上级综合医院。术前常规行眼部及相关检查,合并眼表和泪道相关疾病者需评估其功能,存在可能影响术后视力恢复眼底疾病者需完善眼后节检查。
四、优化术式和人工晶状体选择
推荐县医院采用囊外白内障摘除术、手法小切口囊外白内障摘除术和超声乳化白内障吸除术,目前在县域不推荐开展飞秒激光辅助白内障摘除术。人工晶状体选择需结合多种因素综合判断,在考虑县域医疗设备和技术水平的情况下,推荐使用技术成熟且成本较低的单焦点人工晶状体。
五、加强术后随访与医疗质量管理
建立医院随访为主、电话及家庭访视为辅的术后管理体系,定期复查评估恢复情况,指导用药及解答疑问,对行动不便患者开展家庭访视。县医院需完善并发症应急处置与转诊机制;上级帮扶医院需加强技术指导、人员带教和质量督查,提供疑难病例会诊、并发症处置及转诊支持。
六、重视眼健康科普宣教
县医院需承担眼健康科普责任,构建规范的宣教机制,通过多种渠道普及白内障相关知识,引导居民树立早检查、早诊断、早治疗意识。宣教中应强化“多病共防”理念,将眼病防治与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管理深度融合,对于合并糖尿病等基础疾病的白内障患者需告知其术后定期监测眼底的重要性,延缓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等后续眼底疾病的发生与发展,实现眼病治疗与全身健康管理协同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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