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日前披露,目前已有282个统筹地区实现DRG/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际付费,占统筹地区总数的71%,其中北京、河北等12个省份下辖的所有统筹地区已经全部启动DRG/DIP付费。业内人士表示,当前医保局端的市场趋于饱和,医院端仍有大量需求未被满足,DRG/DIP系统的市场空间将在2024年底被大量释放。
多地推进支付改革,市场在做大
所谓DRG付费,即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也就是说,按照疾病诊断、病情严重程度、治疗方法等因素,把患者分入临床病症与资源消耗相似的诊断相关组。在此基础上,医保按照相应的付费标准进行支付。所谓DIP付费,即按病种分值付费,在总额预算机制下,根据年度医保支付总额、医保支付比例及各医疗机构病例的总分值计算点值,形成支付标准,对医疗机构每一病例实现标准化支付。
近期,多地强调推进DRG/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提及,结合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诊疗现状,将常见病、多发病纳入DRG/DIP基层病组(种)范围,2025年年底前DIP基层病种达到不少于80个,DRG基层病组达到不少于20个。加强农村地区医保基金结算和监管能力建设,医保经办机构自收到费用结算申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拨付。
甘肃省医保局、甘肃省卫生健康委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拉开甘肃省在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付费框架下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改革的帷幕。首批遴选确定按疗效价值付费的中医优势病种10种。
2019年开始,国家医保局先后启动30个城市的DRG付费国家试点和71个城市的DIP付费国家试点。2021年11月,国家发布了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到2024年底,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全部开展DRG/DIP付费方式改革工作,先期启动试点地区不断巩固改革成果;到2025年底,DRG/DIP支付方式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基本实现病种、医保基金全覆盖,DRG/DIP支付方式改革正式开始向全国推广。
太平洋证券认为,DRG/DIP的本质为将治疗标准化,国家版DRG共分了618个组,涉及各疾病的治疗路径,把针对医疗行为的支付进行标准化。DIP则是更多考虑到临床治疗的差异化,分组更细,在医疗行为逐步标准化后,将减少不合理的治疗、开药和检查。
信息系统改造需求
中信证券预计,DRG/DIP改革到2024年底将实现全国覆盖,帮助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同时以精细化管理赋能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DRG/DIP改革或带来以下三大影响:一是提升医院服务效率,同时助推形成分级诊疗格局;二是新诊疗、新消费、国产化等方向可能相对受益;三是撬动百亿级信息化系统建设需求,中性情形下预计DRG/DIP院端系统建设费用为141亿元左右。但是,改革初期需完善规则设计,避免成本核算压力转移带来的“副作用”。
业内人士表示,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带来的信息系统改造需求包括局端和院端两部分。其中,局端改造多针对于医保局,局端改造自2019年开始集中招标;院端目前约有73%的医疗机构尚未改造完成,对应市场空间近百亿元。
随着DRG/DIP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医院需改变过往增加服务项目的经营模式,向精细化管理转型,这有望成为继医院评级要求外又一信息系统更新契机。目前我国医院HIS系统多在2005年前后建成,采用PB或DELPHI开发的C/S架构系统占比较高,后续功能扩展更新非常受限。目前部分医疗IT厂商已推出较为成熟的分布式HIS方案,有望成为大型医院信息化改造重点项目。
机构认为,医保局端前三位供应商的业务量占整体业务量的40%左右;医院端的市场竞争激烈,市场份额较为分散,预计医院端前三位供应商的业务量占整体业务量的10%左右。各医院运行方式差异较大,医院更重视产品差异性能否满足内部需求以及售后服务的跟进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