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月举行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雷海潮就“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应。
雷海潮指出,改革强调公立医疗机构要坚持把公益性作为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提升医务人员绩效工资中固定收入所占比例。
“两个允许”,是指相关部门在确定公立医疗机构员工的绩效工资时,要把总量核准,动态调整,从而充分体现医生的劳动价值,并鼓励优劳优得、多劳多得。
“三个结构调整”,是指:
一,公立医疗机构应坚持将公益性作为其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逐步减少一、二、三级公立医院之间的绩效工资差异。 二,坚持公益性要求,逐步缩小医院内部各专业和科室间的薪酬差距,特别是要提升儿科、病理学、精神卫生、麻醉学、全科医学和产科等相对弱势领域专业医务人员的收入待遇。 三,依据公益性原则,适度调节可变收入奖金的比例,以确保其更符合公益性定位,激励医疗专业人员专注于提升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而非仅仅将个人收入与创收能力挂钩。
目前,该项目已进行到第3年,通过竞争性评审,共有50个城市进入示范项目
一是着力提升市县级公立医院诊疗能力。支持市县级公立医院传染病、精神病、急诊急救、重症医学、心脑血管、妇产科、儿科等临床专科建设,加强人才培养。
二是着力加强智慧医院建设。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
三是着力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强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