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代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要求,提升医院高质量发展水平,国家对三级医院评审标准进行了优化调整。2025版标准在精简指标、取消现场检查的基础上,强化数据驱动与政策响应能力,突出医疗质量常态化监管与公共卫生职责落实,推动医院由“迎检式”管理向“内涵式”发展转变。
一、对比2022版删减内容
1. 取消“现场检查”部分
- 2022版:包含三部分——前置要求、监测数据、现场检查(占40%权重)。
- 影响:大幅减轻医院迎检负担,推动从形式化检查向数据化管理转变。
2. 精简指标条目
- 目的:删除冗余条款(如部分现场检查相关条款),提高评审效率。
3. 调整数据应用规则
二、对比2022版新增内容
1. 前置要求扩容(新增多项强制性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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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增床位需符合省级规划;超标需评估;发布后新增超标的医院不予评审。 |
| 设立公共卫生科或预防保健科,配备专兼职疾控监督员,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责任。 |
| 新增“重大不良舆情管控”“行风诚信”条款,违规收红包回扣等造成严重后果者延期评审。 |
| 明确禁止“非法代孕”“出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等行为。 |
2. 监测指标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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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确要求医院信息平台与省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 部分省市将“互联互通四级”设为前置条件(如安徽、上海)或加减分项(如湖北、四川)。 |
| 明确26个专业(如麻醉、重症医学、病理等),新增感染性疾病、健康体检等专业质控指标。 |
| 明确55个病种,新增HBV母婴阻断、中高危静脉血栓预防等病种。 |
3. 技术标准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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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升级为《疾病分类与代码国家临床版2.0(2022汇总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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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评审流程调整
三、政策导向新增
1. 强化公益性
2. 推动科研转化
- 首次将“科研成果转化金额”纳入考核,引导技术创新。
3. 加强数据真实性管控
四、总体导向变化
五、总结要点
删减核心:
新增核心:
导向变化:
- 提升医院对政策响应能力的要求(如公共卫生、科研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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