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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加快建设国家、省级区域医疗中心,12月底前实现全国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

发布时间:2022-03-31 来源: 浏览量: 字号:【加大】【减小】 手机上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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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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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政策取向中提到,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不断优化完善防控措施,加强口岸城市疫情防控,加大对病毒变异的研究和防范力度,加快新型疫苗和特效药物研发,持续做好疫苗接种工作,更好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科学精准处置局部疫情,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022年将扩大“跨省通办”范围,基本实现电子证照互通互认,便利企业跨区域经营,加快解决群众关切事项的异地办理问题。强化政府监管责任,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防止监管缺位。加快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提高监管效能。要求包括国家药监局在内的各部门抓紧完善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法,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


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加大社区养老、托幼等配套设施建设力度。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6400亿元。政府投资更多向民生项目倾斜,加大社会民生领域补短板力度。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和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


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优化高等教育布局,分类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加快培养理工农医类专业紧缺人才,支持中西部高等教育发展。高校招生继续加大对中西部和农村地区倾斜力度。


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一方面,将于6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居民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再提高30元和5元。推动基本医保省级统筹。推进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确保生产供应。强化药品疫苗质量安全监管。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医保基金监管。6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办法。12月底前实现全国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


同时,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深入推进健康中国行动。逐步提高心脑血管病、癌症等慢性病和肺结核、肝炎等传染病防治服务保障水平,加强罕见病研究和用药保障。健全疾病预防控制网络,促进医防协同,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建设,提高重大疫情监测预警、流调溯源和应急处置能力。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高质量发展。规范医疗机构收费和服务,继续帮扶因疫情遇困的医疗机构,补齐妇幼儿科、精神卫生、老年医学等服务短板。坚持中西医并重,加大中医药振兴发展支持力度,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待遇保障与激励政策。持续推进分级诊疗和优化就医秩序,加快建设国家、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市县延伸,提升基层防病治病能力,使群众就近得到更好医疗卫生服务。


加强社会保障和服务。稳步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确保按时足额发放。继续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加快推进工伤和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优化城乡养老服务供给,支持社会力量提供日间照料、助餐助洁、康复护理等服务,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鼓励发展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创新发展老年教育,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多渠道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和心理健康教育。提升残疾预防和康复服务水平。加强民生兜底保障和遇困群众救助,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


创新和完善基层社会治理,强化社区服务功能,加强社会动员体系建设,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健全老年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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