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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加强重症医学医疗服务能力,质控指标纳入三级医院评审

发布时间:2024-05-08 来源: CDSreport 浏览量: 字号:【加大】【减小】 手机上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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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加强重症医学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加强重症医学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重症医学医疗服务能力建设,从完善重症医学医疗服务网络、加强重症医学专科能力、扩充重症医学专业人才队伍、推进重症医学医疗服务领域改革等五方面全面推进重症医学医疗服务能力的高质量发展。


意见明确,2025年末,全国重症医学床位达到15/10万人,可转换ICU床位达到10/10万人,相关医疗机构综合ICU床医比达到1:0.8,床护比达到1:3。到2027年末,全国重症医学床位达到18/10万人,可转换重症医学床位达到12/10万人。此外,从医疗服务网络、专科能力建设、专业人才队伍等多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建设目标,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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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明确要持续完善重症医学医疗服务网络,提出依托“双中心”、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建设,构建分层分级的重症医学医疗服务网络。在“双中心”建设上,《意见》提出,到2025年末,力争每个省份至少有1家综合医院达到或接近国家重症区域医疗中心能力和水平


根据国家卫健委2022年发布的《国家重症医学中心设置标准》和《国家重症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国家重症医学中心和国家重症区域医疗中心的信息平台建设都需要达到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电子病历水平要求达到五级,甚至超过了各地三级医院评审的要求。重症患者往往需要严密观察和及时有效的治疗和护理,因而对医疗护理信息的实时性、准确性要求更为严格,因此重症医学“双中心”的信息化建设水平要求也更高。


在提升县域内重症医学医疗服务能力方面,《意见》明确,到2025年末,力争每个县域至少1家医院重症医学科能力水平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推动一批县级医院重症医学科能力水平达到三级综合医院水平。

      

在加强重症医学专科能力建设方面,《意见》提出要通过合理增加床位设置、推进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完善服务模式四种途径加强重症医学专科能力建设。


国家依托各省市高水平医院已形成了重症医学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全覆盖,《意见》提出,要在十四五期间,加快推进临床专科建设“百千万工程”,将重症医学作为临床专科建设的优先支持方向,进一步提高重症医学国家重点临床专科的覆盖水平。


重症医学的医疗质量不仅与重症医疗资源配置密切相关,更关注重症患者诊疗的全过程,并将最终结局(院内感染发生率、标化病死率等)作为重症医疗的关键性质控指标。


《意见》也将完善重症质控体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并提出加强重症医学科国家-省-市(县)三级医疗质控体系建设,力争到2025年末实现重症医学专业质控中心地市级“全覆盖”;不断完善质控指标体系,研究制定重症医学专业关键技术和重点病种质控指标或质量监测项,将重症医学专业相关质控指标纳入三级医院评审临床专科能力评估等工作,有效引导医疗机构提升重症医学科医疗质量管理水平。  


《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已将《重症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15年版)》纳入重点专业质量控制指标。近年来多项医疗质量相关政策均将重症医学相关指标作为重点内容给,例如,2022年至2024年,“提高感染性休克集束化治疗完成率”连续3年被纳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随着重症医学专业关键技术和重点病种质控指标体系的完善,其在医院等级评审中所占比重也将越来越高。

点击文末“链接”可查看《意见》全文

http://www.nhc.gov.cn/yzygj/s7655/202405/fd9a9b9939094696b7c39e2694aa6ec1.shtml?R0NMKk6uozOC=1715157760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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