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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2024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财政补助增加30元

发布时间:2024-09-09 来源:医信头次条 浏览量: 字号:【加大】【减小】 手机上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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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4年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力度,同时居民个人缴费增幅适当降低,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在2023年640元和380元的基础上分别增加30元和20元,达到每人每年分别不低于670元和400元。这是自2016年以来个人缴费新增标准首次低于财政补助标准。

通知明确,中央财政继续按规定对地方实施分档补助,对西部、中部地区分别按照人均财政补助标准80%、6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补助。对于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各级财政要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

通知要求,增强大病保险精准保障能力,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上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医保叠加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达到当地上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报销比例向高额医疗费用倾斜。

知提出,将参保居民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相关医疗费用纳入门诊保障,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合理提高住院分娩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水平,进一步减轻参保居民生育医疗费用负担。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强调,在人均预期寿命不断增长、医疗消费水平持续提升的背景下,合理提高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是巩固提升待遇水平、确保制度平稳运行的客观需要。

此前,国家已出台文件激励居民连续参保。此次通知进一步要求各省份对连续参保人员和中断缴费人员分别设置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措施,并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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