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 月 4 日,国家数据局等 17 个部门《“数据要素 ×” 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 年)》
政策摘要:“今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公共卫生相关项目建设的投资总量是去年的两倍,缩减了其他的一些专项,集中支持公共卫生领域的建设。”
提升群众就医便捷度,探索推进电子病历数据共享,在医疗机构间推广检查检验结果数据标准统一和共享互认;
便捷医疗理赔结算,支持医疗机构基于信用数据开展先诊疗后付费就医;
推动医保便民服务。
有序释放健康医疗数据价值,完善个人健康数据档案,融合体检、就诊、疾控等数据,创新基于数据驱动的职业病监测、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等公共服务模式;
加强医疗数据融合创新,支持公立医疗机构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向金融、养老等经营主体共享数据;
提升中医药发展水平,加强中医药预防、治疗、康复等健康服务全流程的多源数据融合。
政策摘要:
构建高质量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以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和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为引领,省市县级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儿科、中医医院儿科、妇幼保健机构为主体的高水平儿童医疗服务网络。
依托医联体优化儿童医疗资源配置,通过建设网格化布局的紧密型医联体、儿科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优化儿科优质资源配置和可及性。
开展 “儿童友好医院” 建设,推行理念友好、环境友好、服务友好,优化儿科医疗服务流程,充分运用新技术提升儿科医疗服务舒适化、智慧化水平。
政策摘要: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本机构医疗文书核查管理机制,对本机构出具的医疗文书定期进行统计核查,及时纠正越权开具、超常规开具等不规范开具医疗文书的行为。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对医疗文书实行信息化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医疗文书开具全流程追踪和管理。
政策摘要: 加快统筹建设县域卫生健康综合信息平台,推进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和预防接种等公共卫生信息互联互通共享,以省为单位,2023 年建成率达到 40% 以上,2025 年达到 80% 以上。 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要求,提档升级信息化基础设施和设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明确 1 名经县级及以上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信息管理人员; 用信息化提升法定报告传染病和食源性疾病报送质量,到 2025 年基本实现在医生工作站自动生成信息并按程序报告。加快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向居民个人开放; 完善基层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实现与上级医院的远程会诊、诊断和培训,推动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结果互认; 以省为单位,2023 年远程医疗服务覆盖 80% 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 年基本实现全覆盖,并推进向村级延伸覆盖。 政策摘要:包括 10 个目标,保留了 2023 年版 10 个改进目标中的 8 项,调出 2 项作为各专业质控工作改进目标继续推进,另外新增 2 项目标。同时,国家层面对 34 个专业的 40 个质控工作改进目标进行了丰富和完善。 政策摘要: 建设统筹应急临床试验的公共平台,建立健全应急临床试验资源统筹协调的管理体系; 构建临床试验网络和临床试验资源库; 建设统一融合的临床试验信息平台; 持续优化应急临床试验公共平台运行。 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临床试验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管理运行机制; 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高水平临床试验的支持。 提升应急状态下临床试验整体效能,及时启动传染病临床试验应急状态; 支持传染病应急临床试验快速实施和成果转化。 政策摘要: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医师电子化信息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医师信息管理。 依托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发的 “医通办 app” 等信息管理手段,强化医师执业信息管理。 政策摘要: 增加指标考核内容,在指标 8 原有内容基础之上,增设非计划重返再住院率的考核内容; 在指标 36 原有内容之上,增设流动比率的考核内容。在指标 10 原有指标之上,增加肿瘤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用于反映医疗机构利用相关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开展质量管理工作、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的情况。 政策摘要:增加指标考核内容,指标 4 手术患者并发症发生率新增延伸指标非计划重返再住院率,指标 15 资产负债率新增延伸指标流动比率。 政策摘要: 针对定点医疗机构,重点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聚焦重症医学、麻醉、肺部肿瘤等领域的欺诈骗保问题; 检查心血管内科、骨科、血液净化、康复、医学影像、临床检验等领域是否按要求自查整改; 关注 “回头看” 的定点医疗机构以前年度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仍然存在且整改到位; 聚焦药品耗材网采情况,检查公立医疗机构是否按规定在省级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全部所需药品耗材; 针对收治跨省异地就医患者,检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 政策摘要:分为制定和修订两个类别,一方面,指导相关专业质控中心组织制定脑损伤评价、放射影像、门诊管理等 3 个专业质控指标,扩大指标体系覆盖面,填补专业空白。另一方面,对急诊、病理、医院感染管理 3 个专业的质控指标进行了修订,使之更加符合当前工作需要。 政策摘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系统推进,健全国家信息化标准体系,提升信息化发展综合能力,有力推动网络强国建设。 政策摘要: 按照 “统筹布局、分区包片” 的原则,确定省内支援关系,原则上由城市三级医院支援帮扶县级医院,重点对未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和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的县级医院开展支援帮扶。 利用信息化手段连通各级医疗机构,加快推动信息互联互通,推进医联体内信息系统统一运营和互联互通,在县域医共体内逐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和综合管理系统的信息共享,推动实现一体化管理; 积极开展远程医疗,建立覆盖省、市、县、乡、村各级的远程医疗服务网络,积极开展远程医学影像、心电、病理诊断等远程医疗服务,推广 “基层检查、上级诊断” 的远程医疗服务模式; 鼓励提供互联网诊疗,鼓励各级医院规范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向城市社区和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慢性病的在线复诊服务,提升医疗服务可及性、便捷性。 政策摘要: 加强医改组织领导,推动地方各级政府进一步落实全面深化医改责任,巩固完善改革推进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医保、医疗、医药统一高效的政策协同、信息联通、监管联动机制。 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深化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方式、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 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有序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建设,深化紧密型医疗联合体改革,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升卫生健康人才能力,开展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试点。 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部署推动各级各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改革举措。促进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深化药品领域改革创新,完善药品使用和管理,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统筹推进其他重点改革,包括推进数字化赋能医改、深入开展全国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通共享攻坚行动; 推动健康医疗领域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推进医疗服务事项 “掌上办”、“网上办”; 整合医疗医药数据要素资源,围绕创新药等重点领域建设成果转化交易服务平台; 深入推进 “一老一小” 相关改革、加强医药卫生领域综合监管等。 政策摘要:汇总了 2015 年至 2024 年 5 月间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各专业的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包括专业(专科)类、医疗技术类、其他和附录。 政策摘要: 列出了准入审批类、日常监管类、服务公众类、辅助决策类共 15 个应用场景,旨在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药品监管领域的研究探索。 组织实施过程中需注意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问题,应根据人工智能模型涉及到的监管数据资源分类分级保护要求和人工智能计算模型所需的算力需求,选择适当的应用部署方案,合理设置系统和数据访问权限,避免数据泄露和滥用风险,确保人工智能技术在药品监管领域安全、稳健地应用和发展。 政策摘要: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和加快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建设与务实应用,配合落实全国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通共享三年攻坚行动,依托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快实现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电子病历及妇幼保健、免疫规划、慢病管理、老年健康等重点公共卫生业务系统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首页的信息动态归集和共享,有效提高电子健康档案数据质量和服务效果。同时要强化信息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安全和健康医疗数据管理相关规定,依法保障居民个人信息安全。 政策摘要: 围绕中医、中西医结合、针灸、少数民族医等,制定与颁布《中医药标准体系表》,建立中医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项目库,明确中医药标准制定的优先级。 加快推动中医药信息标准的制修订。 健全中医药信息标准体系,加强中医药信息基础标准、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研究与制修订,大力推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中医药深度融合应用相关标准的制修订,推进中医药数据获取、处理、储存、交换、共享、管理、应用、安全等关键技术标准研制,多形式开展信息标准应用落地见效。 政策摘要: 大力推进公立医疗机构运营管理信息化建设。 各单位结合运营管理实际需要,参考《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信息化功能指引》,建立健全以业财融合为核心的运营管理信息集成平台,强化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加快内部各类信息系统互通互联、各类数据共享共用。 各地要加强配套政策支持,推进本行政区域内公立医疗机构运营管理体系建设,并积极搭建本地区信息化管理平台,对各单位经济运行等情况进行监测分析、跟踪指导,大力提升治理水平。 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医院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预算管理医院要率先完成运营管理信息集成平台建设,其他医院要加快实施、有力推进。 到 2025 年底,努力实现全国 50% 三级公立医院具备和应用运营管理信息集成平台;力争到 2027 年底,实现全国三级公立医院全覆盖,全国二级公立医院覆盖率明显提升。 政策摘要: 优化信息化管理,运用全国 “鼠疫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准确登记报告,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鼓励各省级疾控机构统筹区域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加强信息整合,实现医防信息互联互通,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鼠疫病例监测工作; 加强疫情监测资料分析与利用,及时掌握疫情的流行特征和变化,不断优化防控策略和措施; 研究探索鼠疫疫情监测新技术,与常规监测手段形成互补。 政策摘要: 强化常住地参保、健全激励约束、完善筹资政策、健全精准扩面、强化宣传动员、强化部门联动、保障资金支持等机制。 要求国家医保局建立全民参保数据库,实现 “一人一档” 管理,定期将未参保人员信息推送至省级医保部门。 省级医保部门要及时掌握本地区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参保人员、未参保人员等信息,定期更新全民参保数据库。 推进信息共享,医保部门要及时掌握参保人员变动信息,为扩大参保覆盖面和治理重复参保提供数据支撑。 各有关部门与医保部门在符合国家数据安全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依托各地大数据平台等渠道,及时共享公民出生、死亡和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信息,以及医疗救助对象、在校学生、就业人员、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的有关信息。 政策摘要: 培育壮大健康体检、咨询、管理等新型服务业态。 推进 “互联网 + 医疗健康” 发展,尽快实现医疗数据互联互通,逐步完善 “互联网 +” 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政策。 鼓励开发满足多样化、个性化健康保障需求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支持中医药老字号企业发展,提升养生保健、康复疗养等服务水平。 强化零售药店健康促进、营养保健等功能。 政策摘要: 规范注射剂在药品采购平台的挂网流程与要求,确保注射剂采购的公平、公正、公开。 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安装应用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实现信息系统与疾控机构传染病监测信息系统数据有效对接。 建立传染病疫情相关数据库,加强多渠道监测信息汇集、数据治理和时空聚集性分析应用,提高数据自动采集、实时处理和多维度展示能力。 政策摘要: 加强平台顶层设计,依托已有系统和网络基础,建设国家级、省统筹区域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支撑监测预警业务需要。 国家疾控局建立数据标准和规范,协调组织各省(区、市)疾控部门加强大数据治理和算力保障,升级运维信息平台基础环境和网络安全防护体系,保障数据和网络安全。 提高监测分析能力,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安装应用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实现信息系统与疾控机构传染病监测信息系统数据有效对接。 建立传染病疫情相关数据库,加强多渠道监测信息汇集、数据治理和时空聚集性分析应用,提高数据自动采集、实时处理和多维度展示能力。 提升预警预测能力,国家疾控局指导各省级疾控部门构建多维度监测预警指标和阈值,完善异常信号触发核实标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自动捕获传染病疫情异常信号;构建算法模型和知识图谱组成的多类别、多场景模型库,预测疫情趋势,提升智能辅助决策能力。 政策摘要:补助资金共计 42.45 亿元,将重点支持的乡镇卫生院数量达 200 家,这些乡镇卫生院主要分布在东部和中部地区,具体包括: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 10 省。该项资金重点用于提升基本诊疗能力,支持乡镇卫生院配置和升级医疗设备,包括 ct(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dr(直接数字化 x 射线摄影)、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医疗设备;提升急诊急救能力,支持乡镇卫生院配备院前及院内急救设备,包括除颤仪、心电监护仪、心肺复苏仪等;提升远程医疗能力,支持乡镇卫生院配置远程医疗服务相关设备。 政策摘要: 推进远程医疗向乡村覆盖,建立远程影像、心电、会诊等中心。 健全城乡一体、上下联动、功能完备的疾控网络,探索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 政策摘要:提出 “一统筹六协调” 等 7 方面主要工作,即全国统筹布局、跨区域协调、跨网络协调、跨行业协调,发展与绿色协调、发展与安全协调、跨部门政策协调等。 政策摘要: 明确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汇总保存患者基本信息、就诊过程信息、诊疗信息以及费用信息等 4 大类 72 项门(急)诊诊疗信息。 明确相关信息项的具体内涵、采集和保存要求,并制定相关信息质量与接口标准。 就医疗机构利用相关信息开展质控工作提出指导,推动医院持续改进门(急)诊管理和诊疗质量。 政策摘要: 到 2030 年县级中医医院力争实现县级中医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标率 100%,二级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全部达到 3 级以上,三级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全部达到 4 级以上。 加强县级中医医院信息化统筹规划和投入,支持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积极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持续优化服务流程,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 政策摘要: 落实《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首页基本内容(试行)》,加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规范建立和质量控制,加强和完善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 积极发挥人工智能、大数据的作用,为城乡居民提供个性化服务,辅助医务人员提供合理用药等建议,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供监管分析,强化支撑绩效评价。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数字化智能化设备终端,加强与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的联通。 政策摘要:加强跨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充分利用大数据手段,精准快速锁定欺诈骗保、违反定点协议的可疑线索,提升精准打击能力。 政策摘要: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是医保标准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持续高效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的基础。要突出信息业务标准的系统性、唯一性、稳定性、实用性、兼容性、可扩展性等需求,结合信息化、智能化发展新趋势,抓紧修改完善草案,尽快按程序报送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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