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强代表国务院向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要点内容分享如下:
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强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推进编制动态调整,建立以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完善薪酬制度。改善病房条件,以患者为中心持续改善医疗服务。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加强护理、儿科、病理、老年医学专业队伍建设,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优化药品集采政策,强化质量评估和监管,让人民群众用药更放心。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制定创新药目录,支持创新药发展。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统筹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居民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再提高30元和5元。稳步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分级诊疗。全面建立药品耗材追溯机制,严格医保基金监管,让每一分钱都用于增进人民健康福祉。
(源自直播实录)
《报告》要求“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DRG/DIP三年行动计划已于2024年结束,2.0版也已发布。医保局2025年工作会议要求“推动DRG/DIP2.0版分组方案高水平落地”。 DRG/DIP 2025年的工作指标也已明确。 2024年7月,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印发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2025年起各统筹地区统一使用分组版本”(即2.0版分组)。 《“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提出,到2025年,“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和按病种付费的住院费用占全部住院费用的比例达到70%”。 早在2021年11月,国家医保局印发的《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就指出,到2025年底,DRG/DIP支付方式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基本实现病种、医保基金全覆盖。 《报告》要求“促进三医协同发展”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推动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的重要引擎。在医疗领域,DRG/DIP支付方式引导医疗机构优化临床路径,提高诊疗效率;在医保领域,通过支付标准与药品集采、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联动,形成协同效应;在医药领域,创新药目录制定与医保谈判机制衔接,既保障了临床急需药品的可及性,又通过“结余留用”政策激励合理用药。此外,中医药传承创新机制的确立,进一步丰富了支付方式的内涵,推动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医协同发展的格局,正在构建一个更加高效、公平的医疗服务体系。 《报告》要求“严格医保基金监管”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与医保基金监管密不可分。随着DRG/DIP改革的推进,医保基金监管从传统的粗放式管理转向精细化、智能化。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实现了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的实时监控,药品耗材追溯机制的建立则确保了从采购到使用的全链条透明化。通过智能监控系统,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得到显著提升,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同时,省级统筹的推进和区域预算模型的建立,进一步优化了基金分配结构,确保医保基金更多流向基层和重点领域,助力分级诊疗和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特别声明:智慧医疗网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智慧医疗网的内容为智慧医疗网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