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正式印发《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5年版)山东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即日起施行。新版《细则》立足国家最新要求,结合山东实际,旨在进一步强化医院标准化建设,推动全省三级医院实现从“规模扩张”到“内涵提升”的高质量发展转型。

核心亮点:
突出数据驱动:建立“数据评审”新模式,推动评审重心由现场检查向日常监测转变。 体系全面覆盖:包含前置要求、医院管理与高质量发展、医疗服务能力与质量安全监测三大部分,涵盖制度建设、资源配置、质控指标、单病种管理等核心维度。 强化专业质控:细化至27个重点专业,包括临床检验、护理、药事、院感、肿瘤、重症医学等最新质控指标。 引导功能落实:明确医院十大功能定位,助力分级诊疗、急危重症救治、基层帮扶等任务落地。 新版《细则》明确数据来源、加强日常监测、突出数据评价,推动医院等级评审由“注重现场检查”向“强化日常监管”转变,打造“数据评审”新模式,并在医院信息化评价指标导向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等级 指标说明中要求:到2025年,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均达到四级(含)以上。 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等级 指标意义中提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二级以上医院要将智慧服务作为提升患者就医体验的重要抓手,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不断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和服务模式,为患者提供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全流程、个性化、智能化服务。 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 指标说明中要求:到2025年,100%三级公立医院、符合条件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达到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4级水平。 智慧健康核心数据集采集工作情况 指标说明中要求:确保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采集的医疗机构个案数据量与医疗机构年报、医疗服务月报中同机构同期总诊疗人次、出院人次数的一致性不低于95%。 医疗机构软件正版化与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信创)工作落实率 指标说明中指出,新采购软硬件应优先选用通过国家认证的正版产品,并纳入信息化项目验收必要条件。 医院等级评审指标信息化提取比例 计算方法规定:医院等级评审指标信息化提取比例=信息化提取的医院等级评审指标数量/医院等级评审指标总数量×100%。 《细则》将智慧医院建设从“加分项”变为“必选项”,医院需以电子病历为核心、以数据互通为纽带、以安全合规为底线,构建“数字驱动”的高质量发展模式。建议医疗机构成立专项工作组,制定“一院一策”整改方案,确保2025年-2026评审周期内全面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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