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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印发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指导方案 首批10个县(市、区)入选

发布时间:2026-06-01 来源:智医讯 浏览量: 字号:【加大】【减小】 手机上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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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十五五”阶段新一批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要求,推动全省基层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河北省卫生健康委正式印发《河北省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指导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同步公布了首批10个省级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名单

经县级申请、地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省卫生健康委组织线上答辩和线下评审,邢台市清河县、保定市易县、唐山市迁安市、张家口市沽源县、衡水市武邑县、沧州市黄骅市、邯郸市邱县、石家庄市鹿泉区、石家庄市正定县、雄安新区容城县等10个县(市、区)脱颖而出,成为首批河北省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守护群众健康的第一道防线。”省卫生健康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建设试验区的目标在于推进全省基层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分级诊疗和健康河北建设,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看得上病、看得好病。

《方案》明确,试验区建设聚焦“敢于突破、走在前列、示范引领”的总定位,贯彻“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更加注重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引领,更加注重优质健康服务供给,更加注重科技赋能与人才支撑,更加注重医防协同与急慢并重,更加注重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因地制宜学习三明经验,真正探索出一条符合河北实际、贴合群众健康需求的基层卫生健康发展道路。

根据《方案》,到“十五五”末,试验区将在投入保障持续化、分级诊疗标准化、公卫服务均等化、专业能力均衡化、队伍结构合理化等方面实现“走在前、做示范”,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健康管理水平显著提升,群众的看病就医体验感更加舒适便捷、健康服务获得感更加可感可及,建成在全省有示范引领作用、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样板。

围绕上述目标,《方案》部署了六大建设内容

一是全面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健全党委政府领导卫生健康工作机制,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要求,政府足额落实投入保障责任,主要健康指标在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中处于相对领先地位。

二是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整合优化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从注重机构全覆盖转向更加注重服务全覆盖,有效解决乡村医生待遇和养老问题,将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融入村(社区)网络。

三是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重点发展儿科、口腔、康复等特色科室,选建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逐步达到二级医院服务能力。

四是创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稳步扩大服务覆盖面,探索将签约居民的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家庭医生团队,将不低于70%的签约服务费用于签约服务人员薪酬。

五是持续优化人才队伍建设,实行“县聘乡用”和“乡聘村用”,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加快推动乡村医生队伍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

六是改革创新走在全省前列,深度落实“两个允许”政策,建立公益一类保障与二类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基层机构医务人员收入逐步达到县级公立医院同等条件医务人员收入水平,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结合扩增诊治病种和拓展服务功能进行大胆探索创新。

在进度安排上,《方案》明确分三个阶段推进:2026年3月至5月为启动阶段;2026年6月至2029年12月为建设阶段,试验区将按照本地实施方案积极推动落实;2030年1月至6月为总结推广阶段,总结试点经验并在全省推广。省卫生健康委将定期对试验区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并跟踪问效,根据工作进展对试验区建设单位进行动态调整,对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开展不力或效果不明显的试验区实行退出机制。

此次省级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标志着我省基层卫生健康事业迈入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进的新阶段,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全省各地将以试验区建设为契机,补短板、强弱项、激活力,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建设健康河北、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筑牢坚实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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