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8日,湖北省卫健委发布关于门(急)诊、住院病案首页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正式下发了门(急)诊、住院病案首页及附页模板及填写说明(2022版),并要求全省各级各医疗机构按月上报门(急)诊、住院病案首页及附页相关数据。
自2016年卫生部发布住院病案首页规范后,湖北省首次发布了省域内门(急)诊病案首页,可以预见的是,门(急)诊病案首页填写将进一步得到规范,门诊病历质量将进一步提升,改变以往“重”住院病案首首页,“轻”门诊病历的格局,填补国内门(急)诊病历的管理空白。
湖北省门(急)诊病案首页的上线,在笔者看来既是趋势也是提前布局:
1.2022年6月27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在2022年底全面建立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不低于50%。门诊统筹支付的实现,必定离不开规范的病案首页。门(急)诊病案首页包括基本信息、就诊信息、诊疗信息、 费用信息四个部分,共50个数据项。可以最简洁地概括门诊病人的信息,并以此作为支付依据。目前全国正在全面推行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随着医保支付方式的进一步完善,门诊病案首页相信会在全国进行推广。
2.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于近日印发了《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并结合医疗机构门诊工作实际情况制定,自2022年6月6日起施行。其中,明确提出要加强门诊病历质量控制及推动门诊电子病历的使用。
第二十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门诊病历等医疗文书管理,将门诊病历与患者唯一身份标识关联,开展门诊病历点评及质量控制工作,保障门诊病历内容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门诊诊断应当区分主要诊断及其他诊断。
第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应当推动门诊电子病历使用。使用门诊电子病历的,应当采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的疾病诊断、手术操作编码库,按照《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有关规定建立、记录、修改、使用、保存和管理门诊电子病历信息,确保患者诊疗信息完整、连续并可追溯。
湖北省此次发布的门门(急)诊、住院病案首页,可以更加便捷地开展门诊病历等医疗文书管理工作,让门诊病历填写更加规范化,确保患者诊疗信息完整、连续可追溯。
门(急)诊病案首页的推广,将对未来门诊病历的管理及数据保存产生深远影响。
那么,此次湖北门(急)诊病案首页究竟如何填报,有哪些重点,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
门(急)诊病案首页包括基本信息、就诊信息、诊疗信息、 费用信息四个部分,共50个数据项。针对门诊、急诊和院前急救的不同特点,部分数据项进行了分类设置。急诊部分、院前急救部分在门诊病案首页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特点进行了增减。急诊部分增加了患者就诊症状、轻重缓急的分级(分I、II、III、 V级)以及急诊检查的监管内容。院前急救部分主要根据诊疗流程,增加了接警时间、现场部分、送到医院部分、患者分级、 重要救治方法等项目。
另外,此次门诊病案首页的报送范围为全省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 族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一级医疗机构并不在报送范围内,这也说明一级医疗机构的电子病历水平处于初级水平或者待建水平。
最后,门诊病案首页数据的上报也进一步对电子病历系统提出更高的要求,如何既解放门诊医师,减少医师书写、编码员编码的压力与负担,又提高门诊病案首页填写质量,是医疗机构亟待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