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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批医院建设需求!青岛发布“十四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发布时间:2022-08-19 来源:大健康派 浏览量: 字号:【加大】【减小】 手机上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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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发布通知,对《青岛市“十四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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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青岛市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但仍面临高端优质医疗资源不足、医疗资源结构不平衡、基层服务能力相对薄弱、医疗体系协同效率不够高效等问题。为此,出“十四五”时期的主要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功能完善、区域一体、医防协同、中西医并重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实现提质扩容,布局更为均衡、结构更为科学,整合与协同不断加强,服务体系整体效能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努力使人人享有优质、普惠、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居民健康水平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争创一批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减少跨省跨市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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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方面,将引进建设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青岛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青岛医院、清华大学附属青岛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蓝谷),完成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东院区、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西海岸院区、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二期、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国际医疗中心、青岛眼科医院红岛院区、青岛市中医医院城阳院区、青岛市市立医院本部院区改扩建、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二期建设。
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方面,青岛市将重点围绕传染病、肿瘤、心血管、神经等专业和领域,争创一批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和临床精品特色专科。以青岛市死亡率高、外转率高的疾病为重点,强化技术攻关和人才支持,加快补齐专业专科短板,提升市域诊疗能力,减少跨省跨市就医。大力推行日间手术,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动云计算、大数据、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推动手术机器人等智能医疗设备和智能辅助诊疗系统的研发与应用。支持部分综合实力强的公立医院,在严格控制单体规模基础上建设分院区。支持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青岛医院争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强化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方面,青岛市将推动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青岛分中心建设。依托市妇女儿童医院建设儿童传染病救治基地。每个县(市、区)至少设置1家定点医院,发生重大疫情时能够实现快速腾空,具备传染病收治功能。
青岛市将健全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公立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到2025年,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全部设立康复医学科。大力开展康复医师转岗培训,到2025年,每10万人口康复医师达到8人以上、康复治疗师达到12人。推进康复与临床多学科合作模式,将加速康复理念贯穿于疾病诊疗全程,手术前后康复及时介入,促进患者快速康复和功能恢复。
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方面,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不低于90%,老年友好型医疗机构不少于90%。开展安宁疗护项目试点,到2025年,每个试点区(市)建成2个以上安宁疗护点,5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镇卫生院提供安宁疗护相关服务。
打造“15分钟健康服务圈”,县域内健康数据互联互通


《意见稿》提出,除市内三区外,各区(市)至少设置1所达到国家推荐标准的政府办中医医院(西海岸新区2所),政府办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全部设置治未病科和康复医学科。建立国家区域中医医疗中心青岛分中心和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鼓励青岛市中医医院扩容,牵头打造齐鲁中医药优势专科集群,建设成为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现代化中医医院。
在农村,每个建制乡镇有一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每个涉农县(市、区)选择1-3个中心卫生院,按照二级综合医院标准,打造成为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结合村庄规划编制调整等要求,建设以中心村卫生室为主体、一般村卫生室和村卫生室服务点为补充的新型村级卫生服务体系,服务半径原则上以2.5公里服务半径为宜,打造“15分钟健康服务圈”;在城区,每个街道或3-10万居民范围有1所标准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社区医院;开展社区医院建设,每个区(市)至少建成1家社区医院,健全临床科室设置和设备配备。推动县域内健康数据互联互通,形成融合公共卫生、电子病历等数据的全生命周期电子健康档案,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实现在线预约、双向转诊和数据自动采集。
青岛市将全面实施床位分类管理,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合理配置公立医院床位规模与增量,重在调控床位的过快增长,提高床位使用率。到2025年,每千人口床位数7.5张左右,其中市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县级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千人口床位数分别提高到2.2和3.5左右。适度控制急性治疗性床位增长,增量床位向传染、重症、肿瘤、康复等领域倾斜,每千人口重症医学、康复、精神、中医类医院分别达到0.45张、0.42张、0.78张和0.85张。床护比、床医比达到1:0.6和1:0.55。

此外,青岛市将完善医疗机构人力资源配置,到2025年,全市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4.5人/千人口,其中,中医执业(助理)医师0.7人/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4.7人/千人口;医护比达到1:1.04。实现每万人口配备4名全科医生,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至少配置1名公共卫生医师。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85名。
《意见稿》中明确了各类机构设置与详细功能定位。



《意见稿》强调,将严格规划实施。严格杜绝不符合规划要求、与功能定位不符的医疗机构许可行为;对现有医疗机构中不符合规划要求、重复设置的,要进行必要、合理地调整或重组;对符合规划要求已经建立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含社会办医),要进行等级评价,功能定位和能力水平达不到相应级别要求的要重新予以核定。三级医院应严格控制单体规模,不得擅自增加床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增办、增设或托管分院。对不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或违规审批医疗机构的,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依法及时纠正或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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