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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增强基本医疗保障能力 解除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后顾之忧

发布时间:2024-01-03 来源:医新说 浏览量: 字号:【加大】【减小】 手机上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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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王华君提出了《关于进一步改善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建议》,市医疗保障局对此高度重视,局长及时向代表答复,并就相关工作进行研究推进。

建议背景:

随着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额度、报销范围、报销办法有了很大改善,但是目前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在征缴、医疗报销等方面仍不能满足全社会需求。

代表建议:设置分档次参保缴费、提高普通门诊的报销限额等

王华君代表在建议中提出,一是设置分档次参保缴费,根据个人家庭承受能力,选择不同的参保档次享受不同的报销比例。二是提高普通门诊的报销限额,实现全市普通门诊联网结算。三是进一步扩大市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和药品目录在政策范围内的报销范围,满足群众的就医需求。四是尽快实现医疗服务下沉,着力破解门诊慢性病患者就医难、取药难、报销难的问题。

办理情况:适度提高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稳步提高门诊保障能力等

在收到《关于进一步改善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建议》后,市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从适度提高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适度提高居民个人缴费标准。近年来,我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逐年提高,旨在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平衡医疗费用增长、提高医保报销待遇和弥补居民医保基金收支缺口。2023年,考虑疫情影响,我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未增长,一般居民个人缴费为400元/人,学生为300元/人;2022年人均财政补助610元。为减轻特殊群体参保缴费压力,我市全额资助70岁以上老年人、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优抚对象参加居民医保,确保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众应保尽保。

稳步提高门诊保障能力。2019年以来,我市建立健全了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对参保居民在二级以下医疗机构购买符合规定的降压、降糖药物纳入居民医保报销范围,不设起付标准,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70%,高血压、糖尿病、“两病”合并症的年度支付限额分别为300元、400元、600元。2021年,扩大居民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增加了肺结核、冠心病等19个病种,2023年再次增加了8个病种,同时增加了14个国谈药品单独支付病种;近期,我市拟进一步提高居民普通门诊统筹报销比例,努力保障参保人员门诊医疗需求。

稳步提高大病患者医疗保障水平。为促进分级诊疗,医院级别越低报销比例越高,结合我市居民医保基金可支撑能力,三级医疗机构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60%。为降低大病患者医疗负担,我市建立了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补充保障政策,指导商保公司建立了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其中,大病保险对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超过1.6万元部分按照自付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的原则进行二次补偿,最低报销比例为60%。对困难群众按照困难程度进行不同程度的医疗救助,对特困人员、孤儿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不设起付线,按照100%进行救助,年最高救助3万元。为提高异地就医保障水平,2021年,我市大幅提高异地就医报销比例,由统一按50%报销提高到首先自付10%后按市内比例报销,医保基金年增加支出1200万元。

不断提升门诊报销服务水平。我市推行门诊慢性病医保延伸服务,将门诊慢性病医疗保障服务从高级别的市区医院直接延伸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让老百姓在家门口享受到就医取药、医保报销便捷服务的同时,提高了报销比例。截至目前,全市共有351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了慢病延伸服务。为方便参保人员异地门诊报销,实现了异地联网结算,参保人员在市外就医,通过异地就医平台,可直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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