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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职责,有效落实——医院建筑与设备运维部门工作详解

发布时间:2024-04-28 来源:医院后勤官 浏览量: 字号:【加大】【减小】 手机上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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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技术负责人工作职责

1.总工程师工作职责

(1)在医院后勤保障部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院基础建设与施工管理、设备设施运行与维护管理、建筑工程与设备技术管理,研究和解决建筑工程与设备技术方面的问题,负责工程与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引进和科研项目的开发工作。
(2)制定医院后勤质量与安全总体目标、办法和措施,并具体指导后勤保障部落实技术质量、安全运行的方针和目标,负责检查各专业技术部门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并向保障部领导汇报。
(3)掌握后勤保障部范围内的项目进度计划情况,落实对项目进度的动态控制。
(4)对基础建设、项目施工、设备采购、设备维修等招投标项目进行监督审核,提出可行性意见。
(5)负责组织对施工评审、设备选型、技术方案的研讨论证和落实、工作计划的编排阶段性指标分解和落实、各类资料的整理。
(6)指导各部室编制各项目总体进度、论证方案和资金预算,并掌握其执行情况。
(7)对后勤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及业务指导,负责专业人员业务考核与评定工作。

(8)负责收集、整理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督察结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和提高部门管理水平。


2.技术主管工作职责

(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编写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最佳施工技术方案,并在施工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优化。
(2)负责拟订本部室工作计划、年度预算,检查督促工作进度和工程管理等方面的实施情况,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其进行分析找到解决办法,总结经验并改进。
(3)负责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报批、各类手续办理、图纸设计、图纸审核、工程量清单制作工作。
(4)负责组织召开工程协调会议,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协调、配合问题,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
(5)负责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管理、质量与安全的监管等工作。

(6)负责组织本部室人员审核工程概算、预算、工程进度、决算,协助审计部门做好工程投资控制工作。


3.运行保障主管工作职责

(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编写实施性设备运行操作规程和标准化指导文件,确定最佳运行与维护方案,并在运行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优化。
(2)负责制订本部室工作计划,拟定年度预算,按期布置、检查、总结。
(3)负责监督检查本部室人员岗位职责制落实情况,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与安全知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特种设备作业员人做到持证上岗,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4)负责组织机电设备(电力、制冷、锅炉、热力交换、电梯等)、医疗设备(CT、MRI等各类医疗检查与诊疗设备)、信息网络(信息网络、运营软件等)的运行保障工作。
(5)负责健全设施设备与仪器仪表技术资料档案,监督设施设备的运行记录登记;掌握设备性能与运行技术参数,负责设施设备的运行监测工作。

(6)负责监督检查机房设施与工作场所,确保卫生整洁,确保设备运行性能良好、安全性能良好、操作性能良好。


4.维修保障主管工作职责

(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编写实施性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计划,确定最佳维修与维护方案,并在工作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优化。
(2)负责制订本部室工作计划及年度预算,按期布置,检查总结改进。
(3)负责监督、检查本科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工作职责与制度落实情况,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与安全知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4)负责组织机电设备(电力、制冷、锅炉、热力交换、电梯等)、医疗设备(CT、MRI等各类医疗检查与诊疗设备)、信息网络(信息网络、运营软件等)的维修保障工作。

(5)负责建立设施设备与仪器仪表维修台账工作;掌握设备性能与技术参数,负责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负责组织巡查定检和安全检查工作并监督落实。


5.设备与技术主管工作职责

(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全院的设施设备管理与技术保障工作。
(2)制定、贯彻和执行有关设施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建立设施设备的台账、卡片、档案,统管全院的设施设备技术资料。
(4)负责设施设备的验收、移交、转移、封存启用、调拨、报废等工作。
(5)负责设施设备事故的处理及各项技术评定工作。
(6)采取勤巡检、勤考核等有效措施,将全院设施设备的完好率提高到100%。

(7)监督运行设备的使用情况,定期召开设备管理会议,通报设备管理状况,及时解决各部门提出的设备管理上的问题。


6.质控主管工作职责

(1)协助部门领导建立、实施和保持质量管理体系。
(2)制定和优化质量管理文件和质量控制流程及规范。
(3)对质量体系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并及时持续改进。
(4)审核年度计划,并报主管领导审批。
(5)负责拟订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报告。

(6)协助部门领导定期召开管理评审会议。


7.培训主管工作职责

(1)负责统筹规划保障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并管控培训经费的有效使用。
(2)拟订培训计划,执行培训计划,并负责培训考核评定工作。
(3)负责培训资源建设与管理,尤其要组织培养技术骨干,建立技术骨干队伍。
(4)负责日常培训运作管理,如培训需求分析、培训组织与评估、培训固化、培训费用管理等工作。
(5)负责培训基础行政工作,如与外部培训机构建立并保持有效的联系、建立并完善员工培训档案、培训设施设备使用管理。

(6)负责对培训内容、时间等做出合理的判断,检查培训效果,督促、协助员工在实际工作中的分享、应用培训知识与技能。


(二)部门职责




1.基建工程中心工作职责

基建工程部主要负责医院基建工程的新建、扩建、改造及维修项目的质量监督和管理。
(1)执行上级领导的指示,管理好本部室的员工。制定本部室的组织机构和管理运行模式,并有效地保证医院基础设施安全经济地运行和建筑、装饰的完好。
(2)完成医院交给的基本建设计划任务(新、改、扩建工程与维修项目),按基本建设程序负责组织勘察、设计和施工管理。
(3)熟悉国家基本建设法律、法规和相关工作程序,熟练掌握建筑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
(4)按照招投标程序、规范,协调、处理招投标工作。
(5)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包括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等),并组织施工。
(6)负责完成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直至施工许可证过程中的全部报批工作。
(7)加强技术管理,开工前熟悉工程图纸,牵头组织图纸会审,向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技术和设计图纸交底。
(8)协助落实开工前现场的各方面条件,组织工程测量、场地平整、验线、勘探等工作。
(9)负责施工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参与工程材料的前期认定、进场验收和见证取样等工作。
(10)负责监督管理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
(11)对工程施工进行质量跟踪管理。现场施工员除做好质量监督工作外,还要求施工单位做好工程质量分部、分项自检记录。对在工程施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直到合格后,再继续下步工序,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验收标准。
(12)负责工程变更、签证的认定、工程量的确认以及工程款拨付(含质保金等)的初审工作。
(13)工程验收。对未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工程,经过整改合格后才能给予验收。验收时成立由有关单位参加的验收领导小组,验收后召开验收会议,把工程中存在的问题都提交上来,并发表处理意见,会后形成验收纪要,严格工程交付使用的手续。
(14)做好工程决算的审核工作。认真学习国家、地方有关工程预算、定额及造价信息等结算文件。

工程结算过程中,配合审计科对工程量进行实测实量,并对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单位提出的问题,随时进行解答。


2.设备运维中心工作职责

(1)医疗设备:所有医疗、科研、实验室的设备设施及配套的仪器仪表、压力容器及管道,如:CT、MRI等医疗设备;氧气、二氧化碳气体等医疗气体系统和负压吸引设备;呼吸机、除颜监护仪、麻醉机、洗胃机、电动吸引器、监护仪、麻醉咽喉镜、简易呼吸器、脚踏式负压吸引器等医疗急救的设备。
(2)动力设备:为医疗提供保障,即提供动力和能源的设备和设施,如:配电照明系统、中央空调系统、电梯传输系统、蒸汽供热系统等。
(3)网络设备:为医疗、科研、实验室、行政办公提供软件与网络服务的设备与设施,如:主服务器、网络交换机、相关工作站等。
(4)餐饮设备:为患者、职工及外来就餐人员提供服务的设备与设施,如:餐厨设备、就餐设施、餐饮用品等。
(5)安防设备:为医疗、生活办公提供消防安全保障的设备与设施,如:安防监控系统、“一键式”报警系统、机房七氯丙烷灭火系统、消防喷淋系统、灭火与安保器具等。
(6)生活设施:为医疗、生活办公提供生活保障的设备与设施,如:病房设施(家具与卫生设施等)、运送设施(推车、轮椅等)、办公设施(家具与卫生设施等)、供水设施(热水与冷水)、排水设施(生活、污水等)、门禁系统等。

(7)隐蔽工程:建筑红线以内的所有水、电、气(汽)隐蔽工程,与市政管网对接的所有地下管网(井),如:动力电缆、信息电缆、监控电缆、热力管线、燃气管线、给排水管网、雨水与污水管网等。


运维中心负责设备的运行及使用管理工作,并按照既定的维修保养规程和年度检修计划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以确保设备能正常运转,保证医疗秩序正常进行。负责对院区内所有的设备设施及隐蔽工程进行维修与维护以及年度检修。
(1)确保水(包括供排水和冷却循环水)、电、气(汽)、天然气等动力及能源的安全与稳定供给,并确保24小时不间断供应。
(2)确保动力设备(含应急电源设备)、医疗设备、网络设备、安防设备、生活辅助设备与设施的正常运行,并提供优质、安全的运行服务。
(3)负责动力设备(含应急电源设备)、医疗设备、网络设备、安防设备、生活辅助设备与设施、照明等的维修与维护,并负责设备的运行记录、维修记录、预防性维修保养记录的填写并保管。
(4)负责动力及能源的用量统计并交由财务统一核算,对能源的用量进行监控,提出节能措施、制定节能方案。
(5)与相关职能部门(如供电局、质检院、供水集团、计量检测中心等)沟通,负责特种设备(如防爆电气、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的操作证或使用证的年度检验;负责动力用压力表、安全阀、医疗用仪器仪表的年度校验;负责高压电气绝缘工具(绝缘手套、绝缘鞋、高压验电笔、绝缘拉杆、接地线)的年度检验。
(6)负责设备机房管理,严格按照《设备机房管理规范》实施对机房的管理,确保机房设施完备、环境(温湿度、卫生)适宜、设备完好与各类指标正常、现场作业指导文件与图纸资料完整等。
(7)设备与技术中心的专业工程师与运维中心一起制订设备的《年度大修/检修计划》,并按照《设备维修保养标准管理规程》来组织、指导设备的大修/检修工作。大修、检修记录要在技术中心存档。
(8)设备与技术中心的专业工程师与运维中心一起制订设备的《预防性维修保养计划》,并按照《设备维修标准管理规程》来组织、指导设备的预防性维修保养工作。预防性维修保养记录要在技术中心存档。
(9)负责各部门的仪器仪表、计量器具的检/校验工作或联系资质单位对各部门仪器仪表、计量器具的检/校验工作。设备与技术中心编制、建立并填报仪器仪表、计量器具台账,并将该台账交由运维中心备份。设备与技术中心负责向运维中心提供仪器仪表、计量器具的校检周期和校检计划,仪表、量具需在到期前1个月提报,仪器需在到期前2个月提报,以便运维中心及时联系资质单位进行校准工作。
(10)负责设备设施上非标件的测绘与委外加工,并进行技术确认。
(11)根据其他部门要求或工作需求,负责旧设备的技术改造及相应的配套工程的制作与安装及调试工作。

(12)配合各部门参与设备的验证工作,参与设备的技术改造和再验证工作。


3.设备技术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主要设备、材料检验和监造工作,参与常规设备、材料入场验收工作。
(2)负责设备入场后建账、保管、发放,随机资料的验收、收集、存档,售后服务的联系。
(3)负责施工图现场交底,施工方案(含检维修作业规程)审批。
(4)负责主要设备(系统)采购技术协议审批和供货商的推荐,负责维修材料的审核与管理。
(5)负责特种设备、压力管道检验计划的制订和使用许可证的办理。
(6)负责检维修单位和作业人员资质审查,大型检维修机具入院审批。
(7)负责交付检维修装置、设备隔离、置换、吹扫、交付检维修条件确认。
(8)负责现场施工作业安全监护,配合运维中心对现场工程管理。
(9)配合检维修单位设备(系统)试压、调试、单机试运。
(10)负责竣工验收及检维修资料收集、设备档案填写。
(11)配合运维中心对检维修完成后设备交付运行的确认,并参与检维修工程量统计、质量确认。
(12)参与技改技措、大修更新、特种防腐及清洗项目技术论证与竣工验收。
(13)负责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人员入场教育,施工方案中质量保证措施审批,现场质量保措施确认,质量联检点验收工作的组织,工程实施过程中质量监督、抽检,隐蔽工程部分质量确认。

(14)负责项目施工与设备(系统)按照竣工验收质量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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