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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发文!二、三级医院的医生也将直接作为家医签约主体

发布时间:2025-08-26 来源:国家卫健委官网 浏览量: 字号:【加大】【减小】 手机上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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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感受度若干措施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落实为民服务,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抓手。各地要立足实际,利用多方资源,提升签约服务感受度,用心用情为群众提供可感可及的签约服务。

一、提高全人群签约服务感受度

(一)提高签约服务可及性便利性

各地应以居民小区或楼宇(村民组)为单位公布签约机构及其责任区域、联系方式、工作时间和签约途径等相关信息,提高居民签约可及性和便利性。鼓励通过制作电子家庭医生地图等方式,直观展示家庭医生(团队,下同)简介、专长和负责片区等信息,稳步扩大签约服务覆盖面。推进“互联网+”签约服务,加强居民健康信息联通。鼓励家庭医生签约一个居民关注一个家庭,探索以家庭为单位开展签约。积极推动服务关系稳定的家庭医生与签约居民签订长期服务协议。

(二)建立完善下沉医生参与签约服务长效机制

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的全科医生,可直接作为签约主体,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积极引导城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县级医院下沉基层的医生直接提供签约服务,引导其他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执业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签约服务。落实和完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师参与签约服务的薪酬收入补偿机制,允许其按签约服务协议获取合理报酬。

(三)定期推送健康信息

各地要将每年为签约居民推送不少于12次健康信息纳入服务内容。家庭医生要利用好家庭医生健康知识库等指南规范,根据季节特点、节气变化、疾病流行情况等为签约居民提供个人防护、运动健身、饮食营养等非药物处方和戒烟、限酒、“三减(减油、减盐、减糖)”、科学补碘、健康体重管理等个性化健康指导和健康宣教信息,引导签约居民主动管好个人健康。

(四)做实预约转诊服务

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的牵头医院要有序安排家庭医生转诊居民预约就诊、检查检验及住院等服务,并及时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送下转患者信息。其他二、三级医院要按一定比例为基层签约居民预留门诊号源和住院床位,明确专家号源数量,方便家庭医生为有需求的签约居民提供便捷转诊服务。

(五)推进社区签约

广泛开展签约服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养老机构”等活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联合村(居)委公共卫生委员会、机构医务室等,主动走进社区(单位),开展集中签约履约,每年可提供“一场健康知识宣教、一次健康管理咨询、一次中医适宜技术体验、一次食养药膳指导”等服务。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社区设置固定或流动医疗点,鼓励综合医院全科医学科采取巡回服务或设立基层服务站点等多种方式,就近就便为居民提供服务。

二、做实重点人群签约服务

(六)提供便利用药服务

落实基层药品联动管理要求,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常见病用药种类。建立缺药登记制度,加强基层药品配送供给。顺应签约居民合理用药需求,通过外配处方流转等多种途径,提高用药保障的便利性。支持家庭医生为慢性病签约患者提供4~12周门诊长期处方服务,并做好重点人群的用药监测管理。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师提供居家药学服务,鼓励各地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条件下,为签约患者提供药品配送到家服务。

(七)优化健康管理服务

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分层分类做好签约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进一步促进多病共防共管,对高风险人群适当增加服务频次,保障服务质量。鼓励家庭医生为重点人群出具年度健康评估报告。在知情同意情况下,鼓励支持家庭医生对签约的80岁以上老年人开展上门或面对面随访服务,提供健康评估、用药指导等服务。对失能失智老年人,鼓励通过个性化签约增加服务频次,探索支持签约家庭医生提供长护失能等级评估或照护服务,丰富签约服务内容。

(八)支持个性化签约服务

各地应根据居民健康需求与基层服务能力,合理制定基本服务包和个性化服务包,明确基于服务包内容的费用标准和资金渠道,按规定落实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个人付费等分担机制。鼓励各地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库,包括健康管理、社区服务、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事项,服务包纳入的具体内容由居民根据自身需求“点单”选择,医疗机构据实按需组合,提高签约服务精准性。支持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签约服务。

三、加强居民健康管理和宣传

(九)激励签约居民加强健康管理

逐步向签约居民开放电子健康档案,方便居民查看了解自身健康信息。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行为积分,引导居民主动参与健康教育、健康体检、慢性病管理等服务。积分可用于兑换健康服务项目,包括检查检验服务、中医适宜技术、健康管理工具等。鼓励组织签约居民建立自我健康管理小组,采取线上线下方式提供必要的健康指导服务。通过义诊咨询、健康讲座、新媒体、宣传栏等形式向居民普及健康知识,鼓励将科普与预防诊疗康复等服务有机融合,持续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水平。

(十)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

各地每年末或年初应集中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确认工作,有需求的居民全年均可办理签约。每年5月19日“世界家庭医生日”和重阳节等前后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鼓励在各类媒体开展相关政策宣传,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现场咨询、义诊和签约等活动,加强家庭医生与居民互动。发挥好宣传正面引导促进作用,鼓励各地挖掘和宣传家庭医生服务典型案例,促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

件明确提出,二级、三级医院的医生也要直接作为签约主体,与基层机构一道提供服务。这意味着,未来居民签约的家庭医生,可能不再只来自社区,还可能来自县医院甚至大型综合医院。大医院的医生不再只是“接诊”陌生病人,而是需要通过签约建立长期关系,承担起居民的慢病管理、健康随访、转诊衔接等职责。

如果说过去家庭医生制度是一种“补位”,帮助基层分担压力,那么现在它正走向“主位”,成为医疗体系运行的重要一环。居民不再需要在“社区小医生”和“大医院专家”之间二选一,而是在一个整合的体系中,获得更连续、更稳定的健康管理。

过去,一些二三级医院的重点指标大多集中在门诊量、住院率和收入,而家庭医生签约强调的却是连续性、便利性和居民满意度。这要求医院必须重新思考自己的功能定位。

以大医院为例,文件要求二级以上医院预留一定比例的号源和床位给签约居民。这已不是资源分配的问题,更意味着大医院要将“签约服务”纳入日常运行机制。医生既要面对门诊患者的即时需求,又要长期关注签约居民的健康状况,提供慢病用药指导、定期健康评估,甚至上门随访。这样的变化,会迫使医院从“以治疗为中心”逐渐走向“以健康为中心”。

对于民营机构而言,这也是一个全新的机遇,是一个与居民近距离接触的“入口”。新的政策支持社会办医参与签约,并且允许制定个性化服务包,居民可以“点单”式地选择服务内容。谁能在服务体验和响应速度上更胜一筹,谁就可能赢得居民的青睐。这也意味着,家庭医生制度将进入一个多元竞争的新阶段。

值得注意的是,签约制度和医保支付改革的方向是一致的。

随着按病种付费、按病组付费逐步推进,单纯依靠检查和治疗获取收益的模式已不可持续。医院如果能在签约服务中找到新的平衡点,不仅能顺应政策要求,还能提升自身在未来格局中的话语权。

家庭医生制度能否真正立得住脚,最终取决于居民的感受。文件明确提出,要让签约居民在生活中切实体验到便利,比如定期接收健康信息、享受长期处方和药品配送、获得上门随访和个性化指导。过去一些地方的签约流于形式,“签了约、没服务”,甚至是“没签约、假服务”,这一次政策强调要把“纸面承诺”转化为“日常体验”。

这对于医院来说是一道更难的考题。签约居民期待的是连续性和稳定性,而医院的运转模式往往追求效率和流转。如果服务不能落到细处,居民的满意度就无从谈起;相反,如果医院能够在签约服务中体现出真正的便利和关怀,那么家庭医生制度就会从“行政要求”变成“民生工程”,成为提升口碑和竞争力的重要抓手。

在此,笔者建议,政策倡议和制度要求之外,还需要在资金机制上形成更加稳固的支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非“无成本”的公共产品,它涉及医生的工作激励、机构的运行投入以及居民的长期服务体验。如果在签约费、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医保基金等环节缺乏合理的财务调配,再好的倡议也可能难以落地。如何设计一套既能激励医院积极性,又能兼顾公平性和可持续性的支付机制,将直接影响这一制度的生命力。财政与医保部门如何在支付方式、补助渠道上形成合力,是下一步必须直面的课题。

“基层责任”到“全域参与”,从“签约数量”到“居民感受”,这份文件划出了家庭医生制度的新方向。它要求所有医院都要主动投身其中。可以预见,谁能把签约服务做得更有温度,谁就能在未来的医疗格局中站得更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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