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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9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5-09-01 来源:新华社、中国健康教育中心 浏览量: 字号:【加大】【减小】 手机上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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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我国公共卫生法治保障进一步完善,防范和化解公共卫生风险能力进一步加强。


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包括总则,预防,监测、报告和预警,疫情控制,医疗救治,保障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9章115条。其中明确,传染病防治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的原则。

中华预防医学会专职副会长刘霞表示,新法的颁布为构建以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防治结合、全社会协同的疾控体系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将有力提升我国传染病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检验检测、医疗救治等核心能力。

针对明确权责,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强调,国家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体制机制,明确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责任,实行联防联控、群防群控。

“新法进一步明晰了政府部门、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生产经营单位和公民个人等各类主体在传染病防治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强化了跨部门的传染病防治协作机制。”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申卫星说,这将有效提升法律权威性和执行力。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健全公共卫生体系,促进社会共治、医防协同、医防融合。

申卫星表示,修法内容强调了依法防控、科学防控和全民参与的理念,体现了我国在公共卫生领域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方面的决心,展现了法律与时俱进发展的适应性和前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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