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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剖析丨国家数据集团成立后的医疗数据观察:资源开发、专业服务与合规流通

发布时间:2026-10-22 来源:医数流通 浏览量: 字号:【加大】【减小】 手机上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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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0日,国家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在河北雄安新区成立。这家以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将承担数据服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数据科技创新等任务,为人工智能发展提供高质量数据集和语料库。¹

据澎湃新闻对集团官网的报道,集团领导班子包括董事长、党组书记简勤,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陈荣辉,董事、党组副书记程建军,驻集团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王大宇,副总经理、党组成员陈海波、胡啸,以及总会计师、党组成员罗来峰。²

国家为什么在此时组建数据集团,成立大会给出了明确方向:把握人工智能发展机遇,加快建设数字中国,增强数据服务、基础设施和关键技术的支撑能力。对整个数据行业而言,资源开发、技术建设与产业协作有了新的国家级经营主体。³

这些任务与医疗数据流通面临的问题直接相关:医院拥有数据,产业存在需求,中间仍需要专业加工、安全交付和持续运营。国家数据集团公布的业务方向,为观察这些环节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线索。

一、制度逐步补齐,医疗数据流通还需要经营能力

医疗数据流通的困难,首先在于资源分散与跨机构使用之间的矛盾。

国家数据局发布的医疗健康领域专家解读指出,医疗数据主要保存在不同层级的医疗机构内部,跨机构协同应用仍是突出短板。电子病历、检验结果、医学影像需要经过标准化治理,才能支持科研协作和更广泛的应用;与此同时,数据授权、伦理审查和安全管理也必须跟上。⁴

这意味着,一家医院能够正常使用自己的业务系统,并不等于其数据已经具备对外提供服务的条件。数据如何组织、由谁开发、按什么条件使用,以及产生价值后如何分配,都需要明确安排。

围绕这些问题,国家数据局会同相关部门已经推进了制度建设。2025年出台的公共数据资源登记、授权运营和价格形成机制三份配套文件,分别明确资源登记要求、授权运营程序和收费管理方式,为符合适用范围的公共数据开发提供了国家层面的依据。⁵

制度建设也在与地方实践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2026年6月公布的调研信息显示,北京通过数据管理部门与卫生健康部门协同建设统一医学影像云,已打通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影像共享壁垒,并继续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接入。医疗健康高质量数据集在智能诊疗和药企研发中的应用也取得了进展。⁶

这些进展解决的是特定范围内的实际问题,尚不能理解为所有医疗数据都已具备流通条件。

国家数据集团接下来承担的任务,与制度建设相衔接。新华社对其组建背景的解释,直接指向数据分散、跨域流通存在障碍、治理成本较高和优质数据集供给不足等问题。其公开业务方向,是通过资源开发、治理加工和数据服务,把数据与实际用途连接起来。¹

放到医疗领域,这种分工很清楚:制度提供开展业务的规则,经营主体需要把规则落实为可以使用、能够交付的产品与服务。

二、市场空间,来自诊疗、研发与健康服务的共同需求

医疗数据的应用空间,已经有具体政策任务和实际业务作为支撑。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公布的《关于促进和规范“人工智能+医疗卫生”应用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7年建立一批卫生健康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形成临床专病专科垂直大模型和智能体应用,并基本建成一批医疗卫生领域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文件同时部署基层辅助诊疗、医学影像、患者服务、健康管理等应用。⁷

这些任务对数据的要求各不相同。专病模型需要与疾病和诊疗任务相匹配的数据,医学影像应用需要规范的影像及相关临床信息,健康管理则涉及连续服务中的信息衔接。数据开发由此进入具体业务,建设需求也更加明确。

医院之外,医药研发正在形成另一类需求。国家数据局2026年9月赴江苏调研的官方信息显示,泰州依托人群队列等特色资源,融合医疗、医保、医药数据,支持疾病早筛、创新药研发、精准诊疗和健康管理;江苏还建设了抗体、药效等行业高质量数据集。⁸

保险服务也已有落地实践。国家数据局2026年6月发布的山东案例显示,个人医保数据在经过申请审核、协议约束和个人授权后,用于商业健康保险快赔、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理赔等场景。⁹

从临床诊疗到药物研发,再到保险服务,医疗数据的需求已经跨越多个行业。不同需求对应不同的数据加工、验证和交付方式,也形成了不同类型的专业服务空间。

国家数据发展研究院院长胡坚波在国家数据局官网发表的解读中指出,人工智能深入行业应用,对医疗等领域专业数据的依赖正在增强,数据服务也需要向专家深度参与、按需供给的方向发展。¹⁰

因此,医疗数据市场的广度有现实依据,但不能直接用医疗行业规模推算数据交易规模。当前更明确的变化是:国家已经部署应用任务,部分地区已经形成业务实践,专业数据供给需要继续跟上。国家数据集团公布的行业治理和高质量数据集服务方向,与这一需求相衔接。

三、具体利好,落在资源组织、专业加工与采购机制

理解国家数据集团成立带来的利好,需要关注医院和企业在项目中真正缺少什么。

对医院而言,数据开发涉及临床需求、数据治理、技术服务和外部应用,往往需要多方协作。集团公开提出按需求加工数据产品、提供行业治理服务,所对应的正是从资源整理到应用对接这一段工作。¹

对专业服务企业而言,政策已经明确了参与位置。2026年出台的数据流通服务机构政策,支持数据商深入行业开发产品,提供采集、加工和流通服务;同时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合规审计、质量评价、数据安全等业务。交易平台、数据商和专业机构各有分工,需要协同完成交付。¹¹

医疗数据服务的专业性,也有了更明确的政策要求。国家数据局关于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的实施方案,强调专家参与标注,通过数据质量验证和模型应用反馈评价建设效果。对医疗项目来说,医学知识、标注质量和应用验证因此成为实质性的建设内容。¹²

这为医院临床团队、数据治理企业、医学标注团队和评测机构的合作提供了依据。各方能够承担什么任务,需要在具体场景和交付要求中说明,不能仅凭拥有平台或数据资源就替代其他环节。

需求端也有相应政策支持。上述实施方案鼓励数据需求方通过购买、合作等方式投入,推动数据采买纳入预算编制,并发挥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模型企业的示范作用。¹²

这些安排为数据产品采购和专业服务付费提供了政策依据。国家数据集团成立,增加了开展资源开发和产业协作的经营主体;具体订单仍要通过项目立项、合作协议和采购公告确认,不能把政策支持直接视为已经兑现的业务收入。

四、央地联动,要把地方医疗资源与产业需求接起来

医疗数据开发具有鲜明的地方和机构特点。临床资源在医院,区域协调依靠地方部门,产品使用又可能涉及不同地区的药企、科研机构和技术企业。

国家数据集团成立的官方报道明确提出,加强央地联动和产业协作,推动能力、经验和业务合作。这为理解其与地方数据主体的关系提供了基本方向。¹³

已有地方实践说明,协作需要建立在清晰分工之上。江苏通过创新联合体,推动医药等龙头企业提供数据和应用场景,由数据集团发挥资源组织、需求对接和合作连接作用,创新型企业提供数据、技术及工程服务能力,形成联合开发和收益共享的合作方式。⁸

这类分工对医疗行业尤其重要。医院的临床经验、地方的协调机制、企业的工程能力,都需要进入项目过程。跨区域合作增加后,已有建设经验如何复用,也成为降低重复探索成本的重要工作。

国家数据局2026年7月召开的医疗数据流通利用专题现场会,已经要求加强数据管理部门与卫生健康部门协同,并将地方实践提炼为可推广的制度和标准。¹⁴

因此,央地联动在医疗领域的实际落点,是把地方已有资源、成熟做法和外部需求组织起来。后续应重点观察集团与地方建立了怎样的合作机制、引入了哪些应用主体,以及已有经验能否在新项目中得到复用。

五、合规流通,首先要明确使用依据和责任边界

合作主体越多,数据用途越丰富,合规责任越需要提前明确。

《个人信息保护法》将医疗健康信息纳入敏感个人信息范围。处理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个人有关的医疗健康信息,需要具备合法处理依据,并满足特定目的、充分必要性和严格保护等要求。委托第三方处理时,还需要约定目的、期限、方式、保护措施和双方责任,并对受托方进行监督。¹⁵

因此,无论参与主体是医院、央企还是专业数商,都需要说明数据用于什么业务、谁可以使用、能够处理到什么程度。集团成立本身不会改变这些法律要求。

山东医保数据应用案例给出了比较具体的做法:需求方先申请,供给方审核并签订协议,再由个人针对具体数据项、用途和期限作出授权。平台还对超范围、超频次调用进行监控,并保留日志用于追溯。⁹

这里的关键,是把授权约定落实到实际使用过程。安全技术、合同约束与运行监管需要相互配合,不能只在项目启动时完成一次审核。

属于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范围的项目,还需要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国家数据局2026年发布的通知,要求披露授权资源、产品和服务清单、收费标准等信息。这些要求适用于相应的授权运营活动,不能笼统套用到所有医院数据。¹⁶

六、持续运营,要让投入、使用与收益形成长期关系

数据完成交付后,运营工作仍要继续。谁负责更新、质量出现问题由谁处理、使用需求变化后如何调整,都影响合作能否延续。

国家数据局关于高质量数据集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将迭代、审计纳入全生命周期管理,并鼓励发展订阅、定制、API调用等服务方式。政策同时强调,通过市场化利益分配,让供给、加工、流通和应用等环节的参与者获得相应回报。¹²

医疗领域对此已有探索。2026年7月的专题现场会上,北京胸科医院交流了医学影像标注、数据交易和权益分配经验;会议要求完善激励机制,调动医院、医生和市场经营主体的积极性,推动数据应用形成持续的正向循环。¹⁴

这说明,持续运营需要同时回应两端的诉求:供给方投入治理和专业劳动,需要合理回报;使用方付费,需要得到符合约定、能够持续使用的服务。建设阶段就应考虑后续运行安排,避免交付与使用脱节。

公共数据运营还需要兼顾公益性。国家有关价格政策明确,用于公共治理、公益事业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免费提供;用于产业、行业发展的,可以按规定收取运营服务费,并通过价格管理兼顾成本补偿、合理收益和防止垄断利润。⁵

对医疗数据市场而言,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是让临床和社会价值能够实现,让专业投入得到合理补偿,同时守住患者权益与公共利益。

结语:让数据开发真正服务医疗与产业

国家数据集团成立,为数据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专业服务增加了国家级经营力量。医疗领域已经具备明确的政策任务、应用需求和地方实践,下一步需要把这些条件组织成可实施、可交付、可持续的合作。

政策导向也很清楚:以应用需求决定开发方向,以专业服务提升供给质量,以合规机制保障流通,以合理分配支持持续运营。¹²¹⁴

医疗数据行业应当关注的,是这些安排如何进入具体项目:数据能否帮助改善诊疗、支持研发、提高服务效率,合作各方能否在明确规则下长期参与。这也是国家推动数据要素价值释放,最终需要落实的方向。


参考资料

资料核验截至2026年10月21日。领导班子信息采用澎湃新闻对集团官网的报道;政策与案例主要采用国家有关部门官网原文。

  1. 新华社:《新华鲜报|主业聚焦数据领域,这家新央企揭牌亮相》,2026年10月20日。
  2. 澎湃新闻:《新央企国家数据集团官网上线,领导班子成员披露》,2026年10月20日。
  3. 央视新闻,国家数据局转载:《丁薛祥在河北雄安新区出席国家数据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大会并调研》,2026年10月20日。
  4. 国家数据局:《专家解读|以赛促用 以赛促创 释放医疗健康数据潜能》,2025年7月16日。
  5.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公共数据资源三份政策文件答记者问》,2025年1月20日。
  6. 国家发展改革委:《刘烈宏一行在京调研数据市场建设情况》,2026年6月15日。
  7.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关于促进和规范“人工智能+医疗卫生”应用发展的实施意见》,2025年11月4日公布。
  8. 国家发展改革委:《刘烈宏赴江苏省调研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推进情况》,2026年9月29日。
  9. 国家数据局:《基于商保理赔场景的个人医保数据可信流通安全应用案例》,2026年6月16日。
  10. 国家数据局:《专家解读|体系化推进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行动 强化数据赋能人工智能创新发展》,2026年6月9日。
  11. 国家数据局等四部门:《关于培育数据流通服务机构 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意见》,2026年2月3日印发。
  12. 国家数据局:《关于推进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行动的实施方案》,2026年6月3日印发。
  13. 新华社,国家数据局转载:《新华社权威快报|国家数据集团成立》,2026年10月20日。
  14. 国家数据局:《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医疗数据流通利用专题现场会在北京召开》,2026年7月6日。
  15. 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重点参考第十三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条。
  16. 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关于做好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2026年1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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