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底,紧密型医联体(括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内建立顺畅的双向转诊制度;以地级市为单位,建立医疗机构间转诊制度,方便患者在市域内转诊。到2027年,在省域内建立医疗机构间顺畅的转诊制度,畅通患者省域内转诊。到2030年,分级诊疗体系发挥有效作用,为患者提供系统连续、公平可及的医疗服务,形成规范有序的就医格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于11月27日(周三)15:00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加强首诊和转诊服务 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1、【新华社记者 问】推广分级诊疗是为了让群众看病更方便,医疗资源分配更合理。请问双向转诊和分级诊疗制度怎么来更好地衔接?如何使群众看病就医的过程更加顺畅?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司长焦雅辉 答】
首先,在医疗机构内,强调要落实医师首诊负责制,在医疗机构成立转诊中心,由转诊中心来统一负责管理患者的转诊服务,按照转诊服务规则,为有转诊需要的患者,这个转诊需要不是说患者自己判断需要转诊,是由医生根据患者的诊疗需要来判断,提供机构内的不同科室之间,或者是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转诊服务。
在医联体内,在上级医疗机构和下级医疗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的服务中,由上级医疗机构来确定在医联体内转诊的标准、流程和疾病诊疗目录,由下往上转或者由上往下转,提供双向转诊的服务。
在区域内,包括省域内和市域内,由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分级诊疗原则,制定不同的地市之间、不同的医联体之间、医联体内,也包括城乡之间,比如县级医院与城市医院之间的转诊服务规则、流程和标准规范。
2、【香港紫荆杂志记者 问】群众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有时候在一家医院看不了或者看不好,需要转诊到其他医院。请问在实际工作中是如何为患者提供顺畅的转诊服务的?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主任王仁元 答】
在今年6月份,浙江率先出台了关于推进连续医疗服务的工作方案,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为群众提供高效通畅的转诊服务:
一是增强转诊的便利性。落实门诊首诊负责制,在医院建立了标识鲜明的一站式门诊综合服务中心,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为预约转诊的患者提供挂号、检查、住院等服务。门诊号源提前20天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放并预留床位,支持康复、护理、医养结合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发展,畅通各级医疗机构间的转诊渠道和衔接。目前我们浙江的患者在乡镇卫生院办理转诊预约申请后,当天就能收到县医院的入院通知,大大减少了直接到县医院挂号就诊、预约入院的时间和成本,深受群众欢迎。
二是增强转诊的有序性。坚持分级诊疗,不断优化转诊的标准及流程,明确逐级上转的基本规则。打通医院诊疗信息和居民健康档案的壁垒,经患者授权以后,接诊医生可以调阅患者的既往诊疗信息和健康档案。推广影像、心电、检验等在乡镇卫生院检查,在上级医院诊断的服务模式,上级医院接收转诊病人以后,要先对病人的转诊信息进行评估,做到转诊先会诊,避免“无序转”。另外是发挥全省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联体建设的优势,基层医疗机构优先向县域医共体的牵头医院和医联体牵头的省市医院上转,推进医共体、医联体内住院服务一体化管理,促进上下高效衔接。到目前为止,全省基层医疗机构已经累计向上转诊达到64.9万人次,其中75.96%的患者是转到县级医院。
三是增强转诊的精准性。我们制定了县域医共体县、乡两级疾病的诊疗目录以及医共体内部、医共体之间和县域向外转诊的管理办法,根据疾病发生发展的规律,综合考虑疾病的救治能力、医疗安全、费用负担以及患者和家属的意愿等综合因素来合理安排转诊,努力让转诊服务更有效更精准。
3、【中国青年报记者 问】请问在实际操作中,如何确保首诊医院和转诊医院之间能够有序衔接,为患者提供连续、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主任王仁元 答】
刚才焦司长在介绍中提到了,在提供连续医疗服务当中如何发挥信息化作用是非常重要的,浙江主要做到了“三个一”:
一是“数字健康人·安诊儿”“一个总入口”。以全国首个医学人工智能大模型为支撑,上线“数字健康人安诊儿”,作为浙江推动医学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一个总的入口,我们的目标就是要打造一个陪伴你一生的数字家庭医生。目前,安诊儿已经实现了预约挂号、报告查询、用药指导、居家护理、复诊续方等线上服务“一站式”串联,覆盖了92家省市级医院,累计服务超过1400万人次。
二是转诊服务平台“一网通办”。建立了浙江省连续医疗服务转诊服务平台,打通省市县三级信息平台,目前已经接入2647家医疗机构,基本覆盖了省市县乡四级医疗机构,实现全省转诊服务互通互联“一张网”。通过这个平台,可以在全省范围内实现跨地市跨医联体的快速转诊服务。
三是群众转诊信息“一键直达”。建立了全省数据共享库,依托“健康大脑”和“健康数据高铁”、推动“浙医互认”“浙里急救”“浙里护理”等迭代升级,实现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处方数据共享和医学影像云存储。加强数据收集互通,要求所有的医疗机构将省级转诊平台直接嵌入到医生工作站,实现患者转诊信息一键直采,并点对点推送给患者。到目前为止,今年已经累计开展门诊转诊服务71.3万人次、住院转诊服务19.3万人次。
4、【澎湃新闻记者 问】请问医院之间检查结果互认的原则是什么?是否存在不能互认的情况?原因是什么?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司长焦雅辉 答】
在临床诊疗的过程中,检查检验结果会因为患者正常的生理代谢、病情发展而发生变化。比如,人体血液当中的血小板代谢周期是8-12天,超过这个时间,也就是超过正常的生理代谢周期,这时候可能就要重新进行检查。类似这样的情况,在临床上还是很多的。所以您提的这个问题特别重要,很多群众说互认这么多项了,为什么我没有感受到。这就是其中一个原因,我们有生理代谢的周期,病情发展变化的因素。另一方面,检查检验的设备、试剂参数是有差异的,比如,我们知道CT是分16、32、64、128、256等不同排数的。不同排数的CT分辨率、成像是有差异的,如果分辨率不够,有很小的结节或者病灶不一定发现得了。这样的话,由于仪器设备本身的因素,也会影响到检查的结果能不能够互认。
因此,即便是同一个项目,比如同样都是CT检查,同样都是血常规检查,可能有的患者结果可以互认,有的就不能互认。其中,谁的能认、谁的不能认要根据病人的情况来决定,由医生来进行判断。这也是为什么有的群众看病时同样的项目有时候认、有时候不认,这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所以,我们在制度设计的过程中确定了“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以营造适宜制度环境为重点,以区域信息平台建设为依托,以便利患者为导向,以满足诊疗需求为根本,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的这样一个互认原则。对此,我们要客观地看待,尊重疾病诊疗的客观规律,尤其要尊重医生的临床决策权。
此外,我们也明确了接诊医师根据诊疗的需要,可以进行重新检查的六种情形。这六种情形包括:一是因为病情变化,相关的检查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二是相关检查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演变过程中变化比较快的。三是相关检查检验项目对于疾病诊疗意义重大的。比如手术、输血这些重大的措施采取之前需要做的。四是患者处于急诊急救的情况下,这时候以抢救生命为第一要务,需要尽快根据检查检验结果,采取相关处置治疗措施。五是涉及司法、伤残、病退等鉴定的。六是还有一些其他需要重复检查的情形。
所以针对这项工作,我们要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尤其在检查检验结果不能互认的时候,要为患者做好解释和说明,尽量争取患者对检查检验互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5、【封面新闻记者】本次印发加强首诊和转诊服务的文件提出了一系列举措。这些举措能为老百姓看病就医带来哪些实实在在的便利?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司长焦雅辉 答】
文件主要提出了三个方面:
一是接诊医师要落实首诊负责制。在看病过程中,接诊的医师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同时也根据本医疗机构诊疗能力和水平综合判断患者需不需要转诊。如果需要转诊的话,由接诊的医师来联系医疗机构负责转诊的部门,包括可以设立独立的转诊中心,也可以指定相关的部门,比如有的医院成立了患者服务中心,或者是门诊、住院部的综合服务中心等承接转诊功能的职能部门,来负责协助患者转诊到医疗机构内其他科室,或进行医疗机构之间的转诊。
二是我们要求医疗机构设立转诊中心,具体负责经过医生评估后确实有转诊需要的患者提供转诊服务。如果是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转诊,要帮助联系,不是让患者自己联系。现在基本所有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都开展了预约诊疗服务,帮助做好包括预约挂号、预约专科检查检验项目等预约服务。
三是双向转诊和跨区域的转诊。如患者专科诊疗需求突出或者综合诊疗能力要求比较高的,比如儿科患者、肿瘤患者,或疑难复杂疾病、罕见病患者,有这样诊疗需求的患者需要转诊服务的话,医疗机构转诊中心要优先选择医联体内的上级医院来转诊,如果超出医联体上级医院诊疗能力、专科需求非常突出的,也要联系相应的专科医院提供转诊服务。另外一点,现在很多地方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过程中都已经在做的,比如北京、浙江、上海等等,上级医院会为下级医疗机构预留相应的门诊号源、住院床位,要求上级医院要建立转诊患者优先就诊的制度。同时,对于向下转诊,就是过了疾病急性期需要康复、恢复期治疗的患者,也由上级医院的转诊中心通过医联体的机制能够把患者下转到相应的医疗机构,上级医院也要通过远程医疗,或者派专人支援等方式来提供连续的诊疗服务。
所以,本次加强首诊和转诊服务工作,是在患者整个诊疗过程中能够提供系统的、连续的服务,为患者带来更大的看病就医便利。
6、【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问】我们的问题想提给北京市卫健委。李主任您刚才提到北京市将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纳入信息化建设重点场景,信息化建设在推进互认工作中能为群众就医带来哪些便利?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李昂 答】
在传统的互认工作中,各医疗机构对于可以互认的检查检验结果项目,是通过在患者的化验单或者影像胶片上进行标注的方式进行互认的。举个例子,北京市地区互认的项目,在化验单、影像胶片上标记“北京HR”。我解释一下,“HR”是互认这两个字的拼音首字母的缩写,京津冀互认的项目,我们标注“京津冀HR”。在这种情况下,患者到医疗机构的时候,必须带着化验单或者胶片去找大夫,大夫拿化验单、胶片确认并进行互认。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出现患者带的病例资料不太完整、出现遗漏的情况。同时,我们对互认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时,也难以达到全过程的追溯和管理。这些都是在未实现信息化管理之前,我们遇到的一些问题。
通过信息化的建设,基于各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的互联互通,我们可以实现检查检验结果的线上调阅和互认。现在,北京市大多数三级医院都实现了线上的调阅互认。在信息化的支持下,医师在开出相应的检查检验项目时,信息系统对于可以互认的项目进行自动的提醒,医生通过在医生工作站系统中进行操作,可以调阅近期患者在其他医疗机构完成的检查检验结果和影像资料,无需患者携带纸质结果和影像胶片。这项工作的推进,改变了传统的诊疗流程,对信息化的要求很高,是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一个难点。但对于患者来说,患者就医更加便利;而且,也能够帮助医生更加准确的了解患者既往的病情;同时,也为医院和医生的有效管理提供了有力依据。我们将根据工作开展的情况,持续听取医生、患者和家属的意见,对系统的建设和工作的流程进行优化改进,更好地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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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疾控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促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首诊和转诊服务,提升医疗服务连续性,改善患者就医体验,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不断增强医疗服务可及性、便捷性、连续性,提高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到2025年底,紧密型医联体(包括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内建立顺畅的双向转诊制度;以地级市为单位,建立医疗机构间转诊制度,方便患者在市域内转诊。到2027年,在省域内建立医疗机构间顺畅的转诊制度,畅通患者省域内转诊。到2030年,分级诊疗体系发挥有效作用,为患者提供系统连续、公平可及的医疗服务,形成规范有序的就医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首诊负责制。接诊医师要按照临床诊疗指南、规范,为患者提供疾病诊疗服务。医疗机构可通过临床决策辅助系统、人工智能等,提高接诊医师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对于需要在机构内诊间转诊或病情超出本机构医疗服务能力或可在下级医疗机构接续治疗的患者,经患者知情同意后,接诊医师应将患者转诊需求上传至本机构负责患者转诊服务的职能部门,提供转诊服务。
(二)明确转诊服务规则。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疾控部门,下同)要结合医疗资源配置情况和服务能力,制定本辖区内的转诊服务规则。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制定省域内跨地市转诊服务规则,地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医联体内、医联体间、县级医院与城市三级医院间转诊规则。转诊规则应按照分级诊疗原则,符合常见病、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方案、双向转诊标准,并保障转诊过程中医患双方的权利。
(三)加强医疗机构转诊服务和管理。医疗机构要设立转诊中心,或指定固定职能部门承担患者转诊服务工作,强化转诊服务的统一管理,优化转诊流程,为经接诊医师评估后确有转诊需要的患者提供便捷转诊服务。转诊中心负责与相应医疗机构联系协调,并提供预约挂号、预约或提前开展检查检验项目等服务便利。
(四)落实双向转诊机制。
1. 加强上下联动。医联体内牵头医院负责制定本医联体内双向转诊标准及流程,建立完善双向转诊疾病诊疗目录。上级医院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留一定比例的门诊号源和住院床位,承担转诊接诊任务的医疗机构要建立预约转诊患者优先就诊制度。鼓励上级医院将医疗资源、人员下沉至基层,方便患者基层就诊。
2. 引导规范合理上转。对于专科诊疗需求突出或者综合诊疗要求高的患者,且接诊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诊疗能力的,医疗机构要按照转诊规则,经患者知情同意后,优先转往所在医联体内的上级医院继续诊疗。医联体内上级医院不具备相应诊疗能力的,医疗机构要按照转诊规则,经患者知情同意并与转入医疗机构对接后,为患者转诊至其他医疗机构继续诊疗。
3. 促进顺畅便捷下转。推进医联体内住院服务一体化管理,上级医院主动为急性病恢复期、术后恢复期、急危重症稳定期、疾病康复期等患者提供下转服务,经患者知情同意后,转诊至有条件的成员单位接续治疗和康复,并通过定期联合查房、远程会诊等方式指导后续治疗。
(五)依托信息平台提供转诊服务。要加强省、市、县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建设,鼓励省级建设、市县使用,依托信息平台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提高转诊服务效率和便捷性。探索建设智慧医联体,推动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间智慧互联,做好患者转出、转入及诊疗信息的完整记录与安全共享,促进医疗机构间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连续记录。推动转诊平台与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等平台互联互通。
(六)促进医疗服务体系协同。以疑难复杂肿瘤、精神卫生、儿科、重症等诊疗需求大的专科为重点,通过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医务人员培训等,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不断提高各级医疗机构诊疗能力,有效落实各自功能定位,促进医疗服务的系统连续。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及以上医院应发挥专科优势,与所在地区的医联体牵头医院建立协作关系,畅通跨区域的转诊通道,为患者提供方便。
三、工作要求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提升医疗服务连续性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要结合本地实际,会同相关部门细化工作方案,建立组织实施、跟踪评估、指导推进的工作闭环。各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工作要求,将其作为改善医疗服务、提高患者看病就医感受的重要举措,工作落实情况纳入业务考核,转诊服务中严禁发生不正当利益输送,不得侵害患者及公共利益。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做好政策解读,加强医患沟通,引导患者树立正确就医理念,促进形成科学、合理、有序的分级诊疗格局。工作中发现的亮点、问题及相关意见建议,要及时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
政策解读: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
国家疾控局综合司
2024年10月28日
政策解读;
一、《关于加强首诊和转诊服务提升医疗服务连续性的通知》制定的初衷和目的是什么?
2015年以来,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出台政策文件,对分级诊疗制度作出顶层设计。今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加强首诊和转诊服务,提升医疗服务连续性,是促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卫生健康系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体现。
为巩固分级诊疗建设成效,健全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完善现有医疗服务模式和就医秩序,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立足于为人民群众提供系统连续、公平可及的医疗服务,出台了《关于加强首诊和转诊服务提升医疗服务连续性的通知》,提出具体工作措施,不断增强医疗服务可及性、便捷性、连续性,推动到2025年底,紧密型医联体内建立顺畅的双向转诊制度,以地级市为单位建立医疗机构间转诊制度;到2027年,省域内建立医疗机构间顺畅的转诊制度;到2030年,分级诊疗体系发挥有效作用,形成规范有序的就医格局。
二、《通知》提出的各项政策的落地能为老百姓带来哪些便利?
《通知》围绕患者就医中关注的就诊转诊环节,提出了几方面便利举措。
一是首诊接诊医生能够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接诊医师要按照临床诊疗指南、规范,为患者提供疾病诊疗服务。对于需要在机构内诊间转诊或病情超出本机构医疗服务能力或可在下级医疗机构接续治疗的患者,经患者知情同意后,接诊医师应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
二是医疗机构转诊中心为患者提供统一的转诊服务。对于经接诊医师评估后确有转诊需要的患者,经患者知情同意后,由接诊医疗机构转诊中心或固定职能部门承担患者转诊服务工作,使患者转诊更便捷。
三是便利患者跨机构上下转诊。对于专科诊疗需求突出或者综合诊疗要求高的患者,且接诊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诊疗能力的,按照转诊服务规则,经患者知情同意后,优先转往所在医联体内的上级医院继续诊疗。医联体内上级医院不具备相应诊疗能力的,医疗机构须按照转诊服务规则,为患者转诊至其他医疗机构继续诊疗。急性病恢复期、术后恢复期、急危重症稳定期、疾病康复期等患者,可转诊至有条件的医联体成员单位接续治疗和康复,上级医院通过定期联合查房、远程会诊等方式指导后续治疗。
三、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如何落实好《通知》要求?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首诊和转诊服务、提高医疗服务连续性工作,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推动医疗机构内、一定区域内医疗卫生服务相互延伸,逐步畅通人民群众转诊过程,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要结合本地实际,会同相关部门细化转诊工作方案,建立组织实施、跟踪评估、指导推进的工作闭环。
要结合医疗资源配置情况和服务能力,按照分级诊疗原则,制定本辖区内的转诊服务规则,保障好转诊过程中医患双方的权利,并指导省内各级医疗机构落实好首诊负责制和转诊服务各项管理规定和要求。
同时,要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面向人民群众加强科普宣传,强化医患沟通,引导人民群众形成合理的就医预期、树立科学的就医理念;面向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做好政策解读,在不断改善医疗服务的同时,也要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共同促进形成科学、合理、有序的就医格局。
四、医疗机构应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哪些工作?
各级医疗机构要切实做好首诊和转诊服务。
一是完善首诊负责制,落实双向转诊机制。接诊医疗机构负责患者转诊服务的职能部门,做好沟通和对接工作,为患者提供连续转诊服务。
二是强化转诊服务统一管理。医疗机构设立转诊中心,或指定固定职能部门承担患者转诊服务工作,强化转诊服务的统一管理,优化转诊流程,转诊中心负责与相应医疗机构联系协调,并提供预约挂号、预约或提前开展检查检验项目等服务便利。
三是按照转诊服务规则进行转诊。医联体内牵头医院负责制定本医联体内双向转诊标准及流程,建立完善双向转诊疾病诊疗目录,上级医院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留一定比例的门诊号源和住院床位,承担转诊接诊任务的医疗机构要建立预约转诊患者优先就诊制度。转诊过程中严禁发生不正当利益输送,不得侵害患者和公共利益。
四是做好政策解读,加强医患沟通,完善相关激励政策,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引导患者形成合理的心理预期,树立正确就医理念。
五是以疑难复杂肿瘤、精神卫生、儿科、重症等诊疗需求大的专科为重点,发挥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及以上医院专科优势,与所在地区的医联体牵头医院建立协作关系,畅通跨区域的转诊通道,为患者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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