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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政策趋势看处方药网售的发展路径

发布时间:2022-02-27 来源:村夫日记 浏览量: 字号:【加大】【减小】 手机上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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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在第十一条明确了“试点开展互联网处方药销售”,提到了“建立深圳电子处方中心(为处方药销售机构提供第三方信息服务),对于在国内上市销售的处方药,除国家明确在互联网禁售的药品外,其他允许依托电子处方中心进行互联网销售,不再另行审批”。


事实上,早在2021年4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中,就对处方药网售进行了试点。试点的相关内容和深圳此次文件的基本原则是一致的,这一方面明确了处方药网售得到了政策的支撑,但在另一方面则明确了监管的强化,这对互联网医疗公司现有处方药业务的合规性提出了明显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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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具体监管法规的模糊以及监管工具的匮乏,处方药零售领域长期面临监管薄弱的情况。比如,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补方和统方问题较多。在2021年10月,卫健委发布的《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中就强调了“加强药品管理,禁止统方、补方等问题发生。医疗卫生人员的个人收入不得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相挂钩。”

从一系列的文件来看,监管的原则是堵不如疏,但是要在明确的监管框架下受到政策工具的有效制约,这给市场提供了一个有价值的趋势观察。

电子处方中心是未来监管的主要工具,所有进行处方药网售的机构都必须依托于这个机构进行交易。这一方面对处方药网售提供了服务平台,推动交易在合规的前提下更便捷,但在另一方面,也对处方药零售设置了闸门,所有电子处方都要归集到电子处方中心,“深圳电子处方中心对接互联网医院、深圳医疗机构处方系统、各类处方药销售平台、广东省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支付结算机构、商业类保险机构,实现处方相关信息统一归集及处方药购买、信息安全认证、医保结算等事项‘一网通办’,探索运用数字人民币进行交易结算”。

除了数字人民币之外,上述这段表述与海南的文件基本一致。虽然政策并没有明确电子处方中心是否对所有处方有审核权,是否所有处方都必须经过审核后才能进入实际交易流程,但从未来的长期趋势来看,随着电子处方要首先归集到电子处方中心,电子处方中心对处方的审核将是大概率事件。

至于电子处方中心是否会强制进行处方药替代还需要持续观察。从日本来看,院外的处方在药店会被仿制药替代,这主要是监管使用了胡萝卜加大棒的方法。一方面,日本对零售药店提高仿制药替代率给予奖励,但对不达标的则给予惩罚,但这一工具的运用是基于配药费来进行的,高替代率的药店的配药费会多,而低替代率的配药费则很低。但由于中国没有配药费,零售药店没有动力去进行仿制药替代,更愿意卖高价原研药来获利。因此,采用电子处方中心对处方归集有利于未来仿制药替代策略在院外的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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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未来院外的处方药销售监管将沿着这一趋势发展,结合在院内已经成熟的集采策略,处方药销售监管的整体框架可以说较为明确了。院内的集采已经实现了大比例的仿制药替代,而院外的仿制药替代比例还非常低,电子处方中心如果在未来推开,一方面是强化监管,另一方面则可以推动仿制药替代。当然,在监管之外,是否会在院外真正实施强制仿制药替代还需要观察各地的政策趋势,但处方审核可能在未来会加速推进,这对处方药网售带来了明确的挑战。

目前来说,院内处方药集采的出台直接促使这一市场规模持续缩小,原研药和其他高价药主要依靠院外和基层医疗来维持生存空间。但如果院外的处方都归集到电子处方中心,这将成为监管在院外进行改革的主要工具。当然,无论是互联网医疗或医药电商平台可以继续讲处方药引流的故事,但从从日本的案例可以看出,处方药都直接进入院边店,用户消费的目的性很强,并不像去购买OTC或保健品那样带有一定的随机性,所谓的用用低毛的处方药带动高毛的非药品销售的逻辑并不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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