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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力争2025年新增2-3家三甲医院

发布时间:2024-01-09 来源:海西晨报 浏览量: 字号:【加大】【减小】 手机上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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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厦门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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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5年,每千人床位达4.5张


《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床位数分别达到8.2人、4.5张。到2035年,厦门市将建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加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按照《方案》,厦门市将大力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及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力争至2025年新增2-3个三级甲等医院,新增2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5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持续推动名院名医出岛,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到2035年,力争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比达到65%以上。


根据《方案》,厦门市将推动厦门大学等建设一流医学院,支持厦门医学院与省内医学类高职高专院校联办“3+3”高职本科贯通人才培养项目;同时,加快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完善全科医生培养和激励政策,到2025年每万常住人口拥有全科医生力争达到3名。


《方案》还提出,要加快复旦中山厦门医院、复旦儿科厦门医院、川大华西厦门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厦门医院4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到2035年,各区至少有1家接续性医疗机构。



以下为政策原文














厦门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和《福建省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厦门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持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厦门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强健康保障。


到2025年,全市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床位数分别达到8.2人、4.5张,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更加合理,重大疾病防控、救治和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中西医发展更加协调,医疗卫生服务更加系统连续。


到2035年,建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人民群众享有更高品质的全生命周期卫生健康服务。


重点任务


(一)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现代化服务能力


1. 推进医学教育高质量发展。深化医教协同,发展壮大医疗卫生队伍,提升卫生健康人才能力。合理确定招生类别、结构和规模,强化医学生职业素养教育。


重点支持厦门大学医学院、厦门医学院建设发展,加快本科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专业发展,优化专业设置,提升办学水平。推动厦门大学等建设一流医学院,支持厦门医学院与省内医学类高职高专院校联办“3+3”高职本科贯通人才培养项目。


到2025年,全市临床医学类本科专业年招生规模达1000人左右;到2035年,基本建成供需匹配、总量适宜、结构合理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2. 加快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实施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靶向”培养与引进,加快建立一套育才引才机制,实施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四个一批”项目,每年从三甲医院选派一批青年骨干医生,赴北京、上海等高水平医院或医学院校深造,定向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等人才,打造一支高层次人才队伍。


注重提升区域医疗中心的“造血”功能,加强引进生、优培生跟踪培养,强化本土化医学后备领军人才的选拔培养。通过建立名医工作室、顾问指导、联合攻关等方式,柔性引进一批科研或临床成果领先的卫生健康专技人才和管理人才。


支持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和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厦门医院申报全国博士后工作站。支持厦门大学等综合性大学与省级高水平医院共建医工结合博士、硕士学位点,推进医学与人工智能等交叉融合发展。到2035年,在高端领军、急需紧缺人才以及重点专科团队培养引进方面取得突破,基本建成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业绩突出的高层次人才队伍。


3. 提升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合理核定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控制数。根据辖区服务人口变化等情况,及时调整补充全市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工作力量。优化基层医务人员招聘标准和程序,及时补充全科医生、公共卫生医师等紧缺专业技术人员。


推进农村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乡村医生能力提升等工作。落实卫生技术人员申报副高职称下基层服务政策,建立完善医疗人才定期在基层执业的长效机制,强化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全科诊所,支持公立医院退休医师下基层执业。完善全科医生培养和激励政策,到2025年每万常住人口拥有全科医生力争达到3名。


4. 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建立健全适应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优化薪酬总量核定机制,力争在5~10年间,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总体上达到60%左右。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完善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内部薪酬分配体系。


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探索建立公益“一类保障、二类管理”机制,合理核定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逐步缩小与所在地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差距。落实基层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落实乡村医生待遇,做好乡村医生社会保障工作。


(二)巩固分级诊疗建设成果,构建整合化服务体系


5. 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坚持“强基层、补短板、优布局”,以促进分级诊疗为导向,按规划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建设。强化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方面的规范作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重点在医疗技术、学科建设、临床教学、科研培训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市三级医院强化区域内危重疑难疾病临床诊治、医学教学科研等功能;其他各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积极承担基本医疗和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


大力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及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力争至2025年厦门市新增2~3个三级甲等医院,新增2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5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加快推进岛内外一体化发展,持续推动名院名医出岛,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


6. 完善有序就医服务链。根据人口状况、服务半径和疾病谱变化等,结合厦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闽西南区域协调发展需求,合理确定公立医院类别、数量与规模,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和布局,加快推动各类医疗项目建设。新规划的市、区公立医院单体床位规模分别不超过1500张、1000张。


支持企事业单位、保险机构、养老机构等社会力量办医。推进公立医院基础专科和平台专科发展,因地制宜培育一批优势专科,加快构建学科齐全、功能互补的临床专科群。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对常住人口超服务能力范围的镇街医疗机构,要根据规划要求及时增设卫生院分院、社区卫生服务分中心或增加建设规模。


到2025年,全市千人均公立医院床位数达3.0张左右,并按照不低于1.0张、0.2张为社会办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预留规划空间。


7. 加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加快复旦中山厦门医院、复旦儿科厦门医院、川大华西厦门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厦门医院4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财政投入、服务价格、设备购置、人事薪酬等政策。


力争在5~10年间,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在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成绩均能达到A+水平。完善区域医疗中心运行管理机制,强化输出医院对项目建设医院的共建扶持,加快实现技术及管理同质化、人才资源本土化;区域医疗中心要与所在地医疗机构建立分工协作机制,促进学科发展差异化,引领带动区域内医疗服务能力提升。


8. 提升各类医联体运行效益。网格化组建城市医联体,探索开展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严格控制三级医院一、二级手术和门诊量占比。明确市级医院与区级医院分工协作机制,提升市级医院“一院多区”发展模式,推动市、区级医院与社区医疗机构的一体化管理,实现疾病诊疗全链条合理分工、优势互补、利益共享。


支持中医院、儿童医院、心血管病医院等专科医院牵头组建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等医联体,扩大优质资源辐射服务范围。到2035年,力争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比达到65%以上。


9. 探索建立医防协同新机制。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建立健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联动工作机制,促进专业技术力量双向流动,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制度。


坚持防治结合,将居民重大疾病随访报告等纳入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加强对全市慢病监测与防控能力建设的督导考核。推动疾病防治关口前移,确保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有效控制免疫针对疾病发病率,实施适龄女性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接种、流感和水痘应急接种、乙肝病毒感染者规范治疗等项目。以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阻肺等慢病为重点,以专病防治中心为纽带,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点,探索建立整合型一体化健康服务模式。


(三)强化服务质量和技术创新,提高优质化服务标准


10. 加快构建“三医一张网”。依托市公共数据资源平台,搭建卫健数据专区,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新技术在医疗卫生领域的应用。加快卫健、医保、药监等部门数据汇聚共享和业务协同,将医疗质控、医保目录、合理用药等监管要求融入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强化事前提醒、在线监控等功能。


推进公共卫生数字化,完善疾病预防控制相关信息系统。推进厦门医学影像联合智能分析平台、基于生物标本库的精准健康一体化信息平台等人工智能应用建设。推进电子健康卡跨域主索引的应用服务建设,推动电子健康卡与其他卡或者码协同应用,加快实现信息互通、业务互通。


11. 推进智慧医院建设。推进和规范智慧医院建设,构建基于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的“三位一体”智慧医院管理。推行“码上就医”、分时段预约诊疗、检查检验集中预约及结果推送、个人健康信息查询等信息便民服务,提高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和医学影像资料共享水平。


充分发挥信用在深化医疗改革、便民惠民等方面的作用,为患者提供智能便捷服务。加快临床诊疗无纸化,优化医疗服务应用场景,应用临床诊疗辅助决策系统。2025年,全市三级综合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4级及以上,医疗服务和管理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


12. 全面改善医疗服务。进一步提升院前急救能力,逐步建立起以市医疗急救中心为主体,市、区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为支撑,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为补充的市区两级、平急结合的混合型院前医疗急救模式,积极推进医疗机构承接急救站点工作。


围绕促进服务连续性,完善常见病分级诊疗制度规范,引入二、三级医院医师参与基层签约服务,健全家庭医生制度;三级医院要预留不少于50%的门诊专家号源和一定数量住院床位,优先保障家庭医生和下级医疗机构预约诊疗的需求。


围绕增强服务舒适性,优化医疗机构设施布局与诊疗流程,推行“无陪护”病房、优质护理、门诊多学科诊疗、慢病长处方等服务,健全医务社工和志愿者服务制度。


围绕提升服务便捷性,无急诊服务且辖区常住人口较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通过延时、“错峰”和酌情在节假日、周末等增加门诊、疫苗接种等服务时间,以更好满足上班、上学等人群服务需求。


13. 发挥中医药重要作用。优化中医类医疗机构规划建设,深化中医名医名药名科名院创建,推进中医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建强国家中医优势专科、非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等,建设名中医传承工作室,推进中医“治未病”工作。


加强综合医院等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药科室建设,创新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支持医疗机构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传染病、慢性病等中西医联合攻关,发挥中医药防治疫病优势。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继续开展中青年中医后备人才培养和中医专家基层师带徒工作。支持中医医院牵头建设医联体,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建设。


14. 促进医养结合。加强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康复疗养、安宁疗护等机构,扩大接续性医疗服务供给。加强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的医养签约合作。引导和支持医疗机构重点面向行动不便的高龄或失能老年人,以及慢病、疾病康复期或终末期的老年患者,提供家庭病床、远程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


加强养老机构、医疗机构、接续性医疗机构等业务协作,畅通预约就诊、急诊急救绿色通道,提升养老机构举办的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和药事管理能力。到2025年,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90%以上。到2035年,各区至少有1家接续性医疗机构。加快培养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医疗护理的队伍,建立医疗护理员培训制度。


加强智慧健康养老技术推广和老年健康大数据应用服务。争创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推动医疗卫生机构适老化改造,积极预防老年人跌倒等意外伤害。


(四)科学运用绩效考核评价,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15. 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坚持和加强党对医院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公立医院议事决策机制,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持续健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落实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公立医院运营管理效能。完善以公益性为导向、以健康产出和服务质量为主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增加分级诊疗相关指标权重,按照管理层级和机构类型分级分类实施考核评价。


16. 完善公共卫生机构管理制度。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依托同级卫生健康部门设置市、区级疾病预防控制局。落实厦门市公共卫生补短板行动计划,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统筹推进公共卫生体系改革发展,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加强市、区、街道(镇)三级联防联控机制改革,完善分级分类分层快速灵敏的应急响应机制。依托流感样病例哨点监测开展新冠、流感、肺炎支原体感染等呼吸道多病原监测。建立完善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增强厦门市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监测预警能力,依托“智慧疾控”,汇聚多部门监测数据,密切关注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重点单位,落实症状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号,尽早介入处置,严防规模性疫情事件。


加强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感(传)染科和公共卫生科等建设,建立健全平急兼顾、防治结合、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推进医防融合,切实督促医疗机构落实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等疾病防控责任,提升医疗机构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能力。分级分类组建公共卫生应急队伍,强化应急物资保障。


17. 加强重点人群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评价。围绕重点人群和重点疾病管理,开展针对性的健康促进、预防保健等服务。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加快提高市区两级服务能力;发展多元普惠托育服务,优化幼儿园托班、社区托育、单位办托等模式。


推进职业病诊断机构和职业健康体检机构的能力提升和质量控制,强化职业病危害因素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综合治理。完善全市综合医院精神心理科门诊管理,对体现精神心理专科技术劳务价值的服务项目给予扶持,提升全市心理健康服务力量,强化严重精神障碍社区医学随访管理,落实多部门协作机制。


到2025年,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至少有1名儿科医生或提供儿童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全科医生。


(五)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科学化治理成效


18. 完善政府投入机制。落实政府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投入保障责任,以及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经费保障。完善对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对中医、传染病、精神病、儿童、老年等医院予以倾斜。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


进一步健全医院发展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推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项目储备库建设,实现重点项目信息的统一归集,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相关要求,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19. 推进“三医”协同发展。强化医改工作组织领导,实行“三医”工作由一位政府领导分管,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则,适时调整居民医保年筹资标准,合理确定待遇保障水平。


持续推进国家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建立健全医疗服务价格总量调控、动态调整、价格分类形成和监测考核四项机制,重点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不断理顺项目比价关系。支持医院基于临床价值的技术创新,严格落实省新增项目有关政策,积极转报厦门市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对于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引进的新技术、新项目,可不受新增项目集中审核周期的限制,随时申请、随时受理,直接上报省医保局审定。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


强化科研联合攻关,推进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医学科技创新与转化平台建设,发展精准医学、新型疫苗等前沿技术。加快药学服务模式转变,探索构建适应人民群众需求的药学服务体系,促进新时期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医保局、财政局、卫健委、科技局、市场监管局等)


20. 完善全行业监管体系。推进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建设,优化从业人员、医疗技术等准入和退出管理,建立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机制。创新数字化监管机制,搭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信息监管平台,提升医疗综合监管信息化水平,实施“互联网+监管”。


严格信息安全防范,强化患者隐私保护。创新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强日常巡查、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处罚后复查等监管工作。加强医疗卫生行业党风廉政和医德医风建设,深化无“红包”医院创建,完善医疗服务社会监督员制度。规范社会办医发展。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各级政府要树立“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理念,把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医疗资源优化配置与下沉成效、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成效等列入绩效考核内容。卫健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发改、财政、人社、医保等部门要加强协作,按照分工抓好任务落实。


(二)强化科学评估和督促指导。


坚持问题目标双导向,建立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监测评价机制,定期开展评估工作,重点监测评价医疗质量、运营效率、群众满意度等指标,及时解决存在问题,认真总结和推广经验做法。


(三)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


健全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一项关系全民健康的基础性、系统性任务,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政策解读和相关培训,积极宣传工作进展和成效,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为医疗服务体系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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