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强化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统筹和布局优化,并加快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有关精神,构建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四川省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近期联合印发《四川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八统一”管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力求解决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过程中痛点、堵点和难点,通过治理结构改革,在编制、岗位、人员、经费、管理、财务、药物、信息等方面实行“八统一”,进一步优化县域医共体运行机制,推动技术、人员、管理和服务切实下沉到乡村两级,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县域医共体内各成员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数,动态优化调整岗位设置方案,对牵头的医疗卫生机构可按规定适当提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县域医共体牵头医疗卫生机构制定各成员单位人力资源统筹使用办法,通过县聘乡用、乡聘村用、集中培训等方式有序双向互派,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引才留才吸引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成立县域医共体党委,制定县域医共体章程。县域医共体内部统一行政管理,建立行政办公室,出台具体管理办法和内部帮扶计划,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下沉管理干部。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
经费统一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县域医共体服务常住人口总额预算,由县域医共体统筹管理和使用,年初预拨部分工作经费,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财务统一管理,县域医共体内设立资产财务管理部门,实行财务收支统一管理,集中核算,成员单位单独设账。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提取的事业发展基金,可统筹用于县域医共体医疗业务发展,建立县域医共体发展“资金池”,集中资金打造优势学科,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能。
随着我国医疗改革的不断深入,强基层已成为医改的核心问题,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强基层的重点任务之一,也是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抓手。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是深化医改,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八统一”管理有利于推动县级技术、人员、管理和服务切实下沉到乡村两级,为群众提供同质化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急难愁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