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鼓励基层医疗机构推广使用中医适宜技术
在基层卫生机构住院使用中医药治疗
合规医疗费用医保报销比例将不低于85%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到2025年,山东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和疾病康复中的特色优势将进一步彰显。
《建设方案》中明确,山东将在改革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中,深化中医药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优先将功能疗效明显、患者广泛接受、特色优势突出、体现劳务价值、应用历史悠久、成本和价格明显偏离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调价范围。对源于古代经典、广泛应用、疗效确切的中医传统技术以及创新性、经济性优势突出的中医新技术,开辟新增价格项目审核绿色通道,按规定及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疗机构区域规划布局向中医医疗机构倾斜,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范围。对允许在医疗机构间调剂使用的治疗性中药制剂,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鼓励基层医疗机构推广使用中医适宜技术,参保患者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使用中医药治疗,合规医疗费用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85%。推广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收付费,遴选优势明显、治疗路径清晰、费用明确的病种纳入中医优势病种,实行按病种收付费,合理确定收付费标准。推进中药饮片省际联盟采购,代表联盟地区医疗机构开展中药饮片集中带量采购工作,2022年完成首批联采和结果落地。
在深化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中,山东将改革中医药院校教育模式,改革中医药专业课程体系,依托山东中医药大学建设中医经典线上微专业。强化师承教育平台建设,推动中医医疗机构师承教育全覆盖。加强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传承,培养中医药特色人才。
在强化中药质量全流程监管中,将深入推进“中药突破”计划。优化长期停产中成药品种恢复生产工作程序,推动优势休眠品种恢复生产。支持生产企业与医疗机构、高校和科研机构加强合作,对已上市的中成药进行二次开发。加大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监管力度,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依法处罚处理,切实保障中药质量安全。
在深化中医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中,山东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向中医倾斜。鼓励对治疗周期长、风险可控、需持续治疗的中医病种开展日间中医医疗服务,符合规定的中医诊疗费用参照门诊慢特病或住院政策支付结算。探索实施对国家级、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和中医特色医疗机构适当提高报销比例,打造德州市医保支持中医特色专科和威海市支持中医特色医疗机构发展示范点。
在深化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中,将深化中医医院牵头的县域医共体建设,到2025年,实现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提升基层智慧中医药建设水平,全面铺开“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依托济南等市制定出台地方建设标准,实现“智慧共享中药房”市域全覆盖。到2025年,实现90%以上财政支持建设的中医馆注册接入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
建设方案实施步骤分为三个阶段。改革试点阶段为2022年6月至2023年12月,将做好示范区建设启动工作。全面推广阶段为2024年1月至2025年5月,将开展示范区建设中期评估,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和相关政策。总结评估阶段为2025年6月-12月,将全面总结评估示范区建设的成功做法和主要经验,为实现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山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