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通报2024年度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评估情况的函。文件涉及五部分内容,重点如下:
(二)临床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平均每家县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的病种数为152种,较2023年度增加6种。
(三)运营管理逐步精细,效益持续改善。2024年度平均每家县医院年收入约为3.54亿元,较2023年度增长1.13%。
(四)人才队伍韧性增强,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一是平均每家县医院拥有卫生技术人员660人。执业医师中硕士及以上学历20人,较2023年增长11.11%。二是精神、急诊、康复以及重症等“人力吃紧”的科室,平均每家县医院的执业医师人数分别为2人、11人、9人、6人,较2023年均有所增长。
三、县医院能力建设重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千县工程”成效显著。1233家“千县工程”县医院中符合推荐标准的达1082家,占比87.75%,较2023年提高6.24个百分点,“千县工程”重点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二)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工作取得进展。789家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医院中,693家(占比87.83%)县医院符合标准,其中413家符合推荐标准,280家符合基本标准。
(三)医疗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持续推进。157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人民医院中,153家(占比97.45%)县医院符合标准,其中83家符合推荐标准,70家符合基本标准。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县医院医疗资源布局不均衡。一是东、中、西部地区符合基本标准的县医院占比分别为100%、95.70%、88.30%,东、中、西部地区符合推荐标准的县医院占比分别为78.41%、65.92%、54.26%,区域间发展不均衡。
(二)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有待提高。一是手术服务能力不足。二是精神卫生、感染性疾病、病理诊断等专科的规范化诊疗水平不能满足临床需求。
(三)县医院专科建设有待进一步优化。一是部分科室设置率较低覆盖面不全。二是县医院专科建设质量仍需加强。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落实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以紧密型医联体为抓手推进县域服务能力整体提升,推进资源薄弱县常态化巡回医疗全覆盖,进一步缩小县医院综合服务能力的区域化差异。
(二)加强薄弱专科建设。县医院要提升专科服务能力,重点提升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以及地方病的诊疗能力。
(三)持续优化相关配套政策。因地制宜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建立统一高效的“三医”政策协同、信息联通、监管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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