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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印发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第二批改革创新经验:基层信息化建设、县域医共体建设......

发布时间:2025-07-30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 浏览量: 字号:【加大】【减小】 手机上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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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广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第二批改革创新典型经验的通知》。在首批改革创新典型经验的基础上,总结提炼了11条改革创新典型经验(附件1);同时,梳理了部分试验区在绩效评价、县域医共体建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典型案例(附件2)。

开展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是“十四五”深化医改重点工作。

  • 2021年8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指导方案》,确定了首批8个县市为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山西省晋中市介休市、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

  • 2022年11月新增4个试验区:北京市密云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上思县、海南省东方市、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

国家卫生健康委对8个原有试验区和4个新增试验区实施统一管理。12个试验区结合地方实际,坚持问题和结果导向,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经验。2024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委总结印发了首批改革创新典型经验,并以多种形式宣传推广,充分发挥了“试验田”的引领带动作用。2025年是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的第五年,国家卫生健康委系统总结评估试验区建设成效,形成第二批改革创新典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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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自2021年启动建设以来,试验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度重视、高位推动,积极支持试验区建设。12个试验区结合地方实际,坚持问题和结果导向,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探索、攻坚克难,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经验。2024年,我委总结印发了首批改革创新典型经验,并以多种形式宣传推广,充分发挥了“试验田”的引领带动作用。

为持续扩大试验区改革创新效应,在首批改革创新典型经验的基础上,我委聚焦“强化组织领导与部门协同、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强化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优化服务模式”四大重点任务,总结提炼了11条改革创新典型经验(附件1)。同时,梳理了部分试验区在绩效评价、县域医共体建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典型案例(附件2)。现印发给你们,供学习借鉴。

各省卫生健康委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基层为重点,加强典型经验的宣传和推广,积极开展省级和市级试验区建设,形成一级带动一级、梯次推进工作局面,推动基层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指导和培育试验区勇于创新,持续作为,多出经验,做好引领。有关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及时报送我委。

附件:

1.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第二批改革创新典型经验.pdf

2.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典型案例.pdf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5716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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