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为加强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活动,保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制定实施细则,部分内容如下:
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应当通过上海市一网通办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应当通过上海市一网通办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资料符合要求即完成经营备案,获取经营备案编号。
企业同时申请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可合并办理,分别予以核发经营许可证和经营备案编号。
除经营范围外,企业申请许可或备案信息变更的,应当同步办理第三类经营许可和第二类经营备案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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