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智慧医疗网 | 网站首页
 

湖北远程医疗平台建设,不能要求各省照搬一套标准

发布时间:2026-10-28 来源:网络 浏览量: 字号:【加大】【减小】 手机上观看

打开手机扫描二维码
即可在手机端查看

远程医疗平台表面上看是信息化项目,实际上连接了医院的医疗能力、基层的实际需求以及地方的管理流程。湖北曾经在2019年围绕远程医疗作出过本地的实施安排,这至少说明了一个事实,那就是远程医疗建设需要结合本省的医疗资源以及实际的应用场景来推进,而不是仅仅依靠一套全国通用的模板来解决全部问题。

现有的材料能够支持湖北曾经有过相关的本地化安排,但是对于国家层面是否已经提出了“五级网络”、是否要求进行全国统一的配置,或者是否要求各地按照相同的标准来建设,目前的资料还不足以直接进行核实。因此,这些说法不能被当作已经确认的政策结论。

平台相同,并不等于服务效果相同

不同省份之间的医疗资源分布并不是相同的。有的地区的大型医院主要集中在省会城市,县域以及山区的转诊距离比较远;有的地方基层机构的信息化基础比较好,有的地方仍然面临设备不足、网络不足以及专业人员不足的问题。如果平台只是统一了技术界面,却没有解决专家排班、检查资料上传、会诊记录保存以及转诊衔接等方面的问题,那么平台建成以后也可能只是能够实现连接,却不能真正为患者提供服务。

远程医疗所关注的重点,并不是平台的数量,而是患者能不能在合适的时间,通过基层机构获得可靠的上级医疗支持。基层医生能不能发起会诊,患者的检查结果能不能被清楚地传递,远程医疗意见能不能进入后续的诊疗流程,这些事情都比页面的样式更加重要。

地方差异应当体现在流程当中

湖北的建设经验可以被其他地方用来参考,但是参考并不等于照搬。各地至少需要根据以下三类条件来调整具体方案。

第一项是服务对象。面向县域医院开展的远程会诊服务,同面向村卫生室提供的影像以及心电辅助服务,在设备要求以及人员培训方面并不一样。

第二项是业务边界。远程医疗不能够替代现场的查体,也不能够处理全部的急危重症。出现意识障碍、严重的呼吸困难、持续的胸痛以及大出血等危险情况的时候,应当优先联系急救,并且前往正规的医疗机构进行现场就诊,不能等待平台来排队安排会诊。

第三项是责任衔接。远程专家、发起会诊的基层医生以及实际接诊的机构,各自需要承担什么职责,都需要在当地的流程当中写清楚。平台能够提供技术连接,但是并不意味着可以自动解决医疗责任、隐私保护以及病历保存的问题。

判断方案是否适用,可以看以下几项

地方在借鉴湖北做法的时候,不能仅仅查看是否购买了同类的系统,还应当核对以下问题:基层机构是否拥有稳定的网络以及合适的设备;会诊申请由谁来进行审核以及需要在多长时间内做出反应;检查资料由谁来上传以及校验;会诊意见应当怎样反馈给患者;在需要转诊的时候,能不能明确对接的医院以及时间节点;患者的信息应当怎样获得授权、保存以及使用。

这些问题并没有统一的答案,其中一部分内容还会因为地区、医院等级以及项目阶段的不同而发生变化。比较稳妥的做法,是先围绕高频并且能够落地的专科服务来开展试运行,然后再根据实际的使用情况,对技术要求以及管理要求进行调整。

作者的判断是,远程医疗需要统一基本底线以及接口,但是不适合把地方之间的差异压缩成同一种建设方案。真正值得推广的,应当是能够被核验的服务流程以及协作机制,而不是一份看上去整齐、实际上却难以使用的标准清单。

免责声明:

智慧医疗网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本平台所发布信息的内容和准确性由提供消息的原单位或组织独立承担完全责任!

凡来源注明智慧医疗网的内容为智慧医疗网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Copyright © 2022 上海科雷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旗下「智慧医疗网」版权所有    ICP备案号:沪ICP备17004559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