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国家不断深入推进健康中国战略,大力发展医疗领域人工智能和健康大数据技术。互联互通建设作为医院信息化的首要基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2020年7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印发《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方案(2020年版)》,目前已执行2年,为帮助大家全面、细致地做好测评准备工作。小编结合2020版测评方案,从专家文审、定量测试以及定性评价等方面进行阐述与分享,以帮助医院更好把握政策要求,助力医院互联互通等级测评。
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测评依据:
根据2020版互联互通测评方案,数据集标准化建设需要依照《WS445-2014 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等文件标准,包括17个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以及各数据集下的若干子集(共计58个子集),以及另有两个五甲要求的共享文档---法定医学证明及报告、健康体检。而共享文档标准化则需要依照《WS/T 500-2016 电子病历共享文档规范》等文件标准进行建设,共计53个共享文档。
数据集、共享文档需具备:
(1)完整性:输出文档数量与临床病历文档种类和数量一致;
(2)准确性:凡评审标准有明确要求的字典(特别是ICD-10、ICD-9等),均需将业务字典映射为标准字典后输出;
(3)真实性:所有数据需真实有效,且除缺省默认之外,全部需要在业务系统中找到真实出处;
(4)覆盖率:①共享文档对应业务的应用覆盖率达100%以上;②每份共享文档值覆盖率达95%以上。
评审内容 :
2020版测评标准中,需要实现的互联互通交互服务数量由38个增加到69个,新增项包括就诊卡信息查询、住院转科信息查询等。(四级甲等)
评审指标:
“3.2.8状态信息交互服务”中去掉了药敏结果与病理结果状态服务评审指标。(五级甲等)
等级要求:
预约信息交互服务中,号源服务等级要求由四级甲等调至五级乙等,过级难度明显降低。
注意事项
2020版互联互通在技术架构上提出了新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2信息整合技术
四级甲等要求在总线技术基础上探索基于微服务架构的环境搭建,实现API网关等环节的系统化管理;
3.1.3信息资源库
针对申报四级的医院,强调独立临床信息数据库即CDR数据时效性;其中,四级甲等要求数据传输时间<t+1;
3.1.4统一身份认证及门户服务
分值由1.7分降为1.5分,小幅下降,等级要求为五级乙等;
3.1.5平台功能
新增数据脱敏配置管理、交互服务订阅管理功能;其中,数据脱敏配置管理是四级甲等硬性评审要求。
4.1.2存储设备
医院信息平台存储是否具有连续数据保护(CDP)能力,分值由0.04分调至0.5分,大幅上调。(五级甲等)
4.1.3网络设备
五级甲等要求具有物联网与5G部署接入能力;
医院数据中心无线网络设备调整为无线网络控制器、无线终端设备、无限认证和安全保障机制三大部分,等级由五级乙等调至四级甲等。
4.2.3网络安全
恶意代码防范能力要求提高,四级甲等要求具有网络流量恶意代码防范措施及新型和未知威胁发现能力。
4.3.2应用安全
医院应用系统安全防护能力要求提高,四级甲等要求定期对应用系统进行安全检查与应急演练。
4.4.1临床服务系统建设情况
临床服务系统建设由22个增至33个,其中四级甲等≥22个,五级乙等≥26个,五级甲等≥30个。
4.4.2医疗管理系统建设情况
医疗管理系统建设由12个增至24个,其中四级甲等≥14个,五级乙等≥18个,五级甲等≥20个。
4.4.3运营管理系统建设情况
医疗管理系统建设由12个增至24个,其中四级甲等≥14个,五级乙等≥18个,五级甲等≥20个。
注意事项
应用建设情况及利用情况
5.1.1公众服务应用系统建设情况及利用情况
实现的公众服务类型调整为患者自主终端、患者线上服务、患者线上支付;其中,四级甲等≥2且满足应用要求,五级乙等≥3且满足应用要求。(实际应用达到门诊量的50%为满足应用要求)
5.1.2医疗服务应用系统建设情况及利用情况
5.1.2.1实现的医疗服务应用,新增CDR浏览器、基于数据中心的BI系统;其中,四级甲等≥3且满足应用要求,五级乙等≥4且满足应用要求。第一项实际应用达到临床和医技应用环境全支持,并达到门诊量的30%为满足应用要求;第二项实际应用需要数据证明为非个案应用。
5.1.2.2提供医院运行、医疗质量与安全监测指标,新增DRGs ;且四级甲等≥4,四级甲等及以上要求基于医院信息平台实现。
5.1.2.8基于大数据的决策分析方面提供临床决策支持,调整为临床用药预警、诊疗效果预警、VTE 预警、传染病预警、血糖预警、急性肾损伤预警、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预警以及其它应用大数据技术开展的病种预警等;其中,五级乙等≥3,五级甲等≥6。
5.1.3卫生管理应用系统建设情况及利用情况
5.1.3.1在门诊动态管理方面提供辅助决策支持,新增门诊患者平均预约诊疗率、预约患者就诊等候时长,要求四级甲等≥4;
5.1.3.2在工作负荷管理方面提供辅助决策支持,新增医生日均住院工作负担(如平均每位医师每日担负的住院床日数),要求四级甲等≥3;
5.1.3.3在患者负担管理方面提供辅助决策支持,新增门诊次均药费、住院均药费,要求四级甲等≥6;
5.1.3.4在工作效率管理方面提供辅助决策支持,要求四级甲等≥4。
新增“5.1.4新技术应用情况”
5.1.4.1大数据技术应用情况,分值0.1分,包括自然语言处理、知识图谱、数据建模、机器学习、深度学习、大数据搜索等;其中,要求五级乙等≥3,五级甲等≥5。
5.1.4.2其他新技术应用情况,分值0.1分,包括5G、影像 AI、语音识别、视觉识别、区块链、物联网、机器人、可穿戴设备等;其中,要求五级乙等≥3,五级甲等≥5。
注意事项
平台联通业务范围
5.2.1基于平台的内部联通业务
5.2.1.1接入平台的临床服务系统的接入情况,接入的系统由22个增至33个,其中四级甲等≥15 个,五级乙等≥26 个,五级甲等≥30 个。
5.2.1.2接入平台的医疗管理系统的接入情况,接入的系统由12个增至24个,其中四级甲等≥10个,五级乙等≥18个,五级甲等≥20个。
5.2.1.3接入医院信息平台的运营管理系统的接入情况,接入的系统由7个增至15个,其中四级甲等≥6个,五级乙等≥10个,五级甲等≥14个。
5.2.2基于平台的外部联通业务
5.2.2.1医院信息平台是否接入上级信息平台,与上级已联通的业务由4个增至8个,其中五级乙等≥5 个,五级甲等≥8 个。
5.2.2.5平台是否接入外部机构,已联通的外部机构由7个增至11个,其中四级甲等≥5个,五级乙等≥7个,五级甲等≥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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