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通报 2024 年度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评估情况的函》正式发布,引发医疗行业高度关注。此次评估全面且深入,不仅涵盖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情况,附件中还针对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等关键指标,进行了细致的数据披露。
根据《评估情况》,2024年度,参评医院2059家,县域覆盖率98.93%。在上述县医院中,有1922家(占比93.35%,提高1.50个百分点)符合基本标准(相当于二级医院能力),1309家(占比63.57%,提高7.17个百分点)符合推荐标准(相当于三级医院能力),较2023年度分别增加28家、146家。
《评估情况》指出,临床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I类切口手术部位感染率由0.23%降至0.17%。平均住院患者感染人次占比由0.74%降至0.41%。平均每家县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的病种数为152种,较2023年度增加6种;临床路径患者管理率、临床路径完成率分别为44.66%、89.21%。可见,县医院在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方面正稳步前行。
运营管理逐步精细,效益持续改善。2024年度平均每家县医院年收入约为3.54亿元,较2023年度增长1.13%。平均每家县医院医疗收入为2.99亿元,其中,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为33.59%,较2023年提高了1.92个百分点。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为24.65%,较2023年降低了3.00个百分点。每百元医疗收入中卫生材料费用消耗降低至22.26元,较2023年度减少2.26元(见图5)。25个监测单病种平均住院费用较2023年度下降,其中腹股沟疝、单纯2型糖尿病、乳腺良性肿瘤、肥厚性幽门狭窄、过敏性紫癜、社区性获得性肺炎、双耳感应神经性耳聋、支气管肺炎等8个病种的住院费用降幅超10%。
此外,县医院能力建设重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千县工程”成效显著。1233家“千县工程”县医院中符合推荐标准的达1082家。1211家县医院为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平均每家县医院医疗收入3.76亿元,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为33.71%,较2023年提高2.46个百分点。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平均级别为3.67级、平均住院天数7.00天、Ⅰ类切口手术部位感染率0.13%,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工作取得进展。789家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医院中,693家(占比87.83%)县医院符合标准,其中413家符合推荐标准,280家符合基本标准。在医院管理方面,对口帮扶县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平均级别由2023年的3.17级提升到3.30级。每百元医疗收入中卫生材料费用由2023年24.02元下降到21.54元。基本、推荐标准设备配置率分别为69.01%、48.99%,较2023年提高4.36、4.80个百分点。
尽管县医院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县医院医疗资源布局不均衡、区域间发展不均衡、县医院间发展不均衡、县医院人才短缺问题区域间差距明显。
在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方面,手术服务能力不足。全国县医院出院患者手术占比为22.27%,较2023年下降1.54个百分点;平均每家县医院开展手术例数为5758例,较2023年减少56例;尚有42.40%的县医院未开展基本标准要求的气管异物取出术,365家县医院尚不具备开展白内障囊外摘除手术的能力。
精神卫生、感染性疾病、病理诊断等专科的规范化诊疗水平不能满足临床需求。尚有71.15%的县医院不能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规范管理和住院治疗;37.74%、35.65%的县医院未开展免疫组织化学与分子生物学辅助诊断、特殊染色病理诊断技术。
在专科建设方面,县医院也有待进一步优化。部分科室设置率较低,覆盖面不全,有13 个专业科室设置率低于 80%,其中全科医疗科、肿瘤科、精神科设置率分别为 45.17%、61.49%、79.16%。县医院专科建设质量仍需加强,精神科、血液内科、病理科、胸外科、眼科等 5 个科室基本标准符合率低于 80%,分别为 46.96%、62.07%、65.66%、66.97%、73.68%。
在此次通报中,国家卫健委还在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符合情况、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符合情况、“千县工程”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符合情况、对口帮扶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符合情况、县医院各科室服务能力符合情况、县医院各科室设置情况、县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情况等附件中,进行了更为详尽的数据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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