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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控费】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下的思考与挑战

发布时间:2024-12-10 来源: DRG集思汇 浏览量: 字号:【加大】【减小】 手机上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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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作为调节医疗服务行为、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和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的关键举措,正全面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等模式,将医疗费用结算从按项目付费转变为按病种付费。这一改革在优化临床路径、规范诊疗行为和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方面成效显著,但在重症患者医疗费用测算方面的偏差,影响了学科发展和医务人员积极性。

DRG 系统旨在通过控费遏制过度医疗,规范医疗行为,值得肯定。然而,其推进应是系统工程,需多部门协作,不能仅以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为唯一评价目标,还应充分考虑医疗机构可持续发展和医疗质量安全。

一、不应以 “盈” 与 “亏” 规划医疗资源分配



自 DRG 试点及全国推广以来,医院多个科室面临经济压力。在按项目付费时代,医生开单受限较少,而 DRG 体系下则 “束手束脚”。虽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医疗行为,但部分医院和管理者单纯从经济盈亏考虑,硬性规定科室收治行为,影响医疗资源合理分配。

公立医院承担着社会责任,不能仅以经济利益考量。不能因某些疾病不挣钱就拒绝诊疗,各专科对人群健康的作用不能单纯用盈亏评价。例如,重症医学科是重症患者救治平台,反映医院综合救治水平,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作用关键,不能仅以盈亏规划资源分配和评价学科价值。

二、有关部门应考虑放宽政策限制



政府相关部门应认识到,公立医院除承担基本医疗任务外,还肩负毕业后继续教育、医学研究及政府交办任务等。承担这些任务需耗费人力物力财力,而政府补偿有限,医院依赖医疗收入结余补充。在政府补偿不到位时,医保等部门可否放宽政策限制,如允许特需医疗服务,让公立医院获得合理收入,以更好履行职能。

三、医保政策应充分考虑各方影响



医保部门需认识到政策对医院和医生医疗行为的影响。实施 DRG 后,医院和医生可能减少或规避 “亏损” 疾病诊疗,除禁止外,应审视 DRG 费率合理性。医院和医生反馈渠道有限,缺乏话语权与权威性。

同时,医院要求医生按 DRG 规则排列出院诊断,优先考虑医保费用支付,破坏了诊断逻辑性,影响临床医生的证据链条、逻辑思维和临床研究。政策制定者应认识到医疗和医保政策影响全体患者和医生,而医生和医院行为仅影响部分人群。

四、DRG 政策应从整体考量医院运行



DRG 政策应从医院整体运行考量,不能简单拆分到科室或患者费用要求。将整体指标拆分易引发不合理医疗行为,如限制抗生素使用后出现科室推诿患者情况。这反映了医院管理的 “简单粗暴” 和手段匮乏,也需政策制定者充分考虑。

五、医生不应都成为 DRG 政策专家



医院开展 DRG 付费培训,但很多临床医生仍不了解 DRG。反思是否应要求所有医生成为 DRG 政策专家?医生本职是看病,现在要求多,懂医保、算好账虽有合理性,但可能使医生远离病床和患者,成为不会看病的 “专家”。医院运行和运营责任是否都应由临床医生承担值得商榷。

六、重症患者 DRG 测算需优化,借鉴国际经验



目前 DRG 政策下,重症医学科多处于 “亏损” 状态。是治疗不规范、费率测算偏差还是疾病分组偏差?国外经验表明,ICU 患者 DRG 分组粗放,费用差异大,易引发博弈。国内医保数据研究由医保部门主导,不向医疗机构开放,缺乏代表性。

高倍率病例申诉渠道针对个别病例,近 90% 病例 “亏损” 难以申诉。政策虽提及其他付费方式,但落地待探索。欧美各国针对重症患者出台豁免或补充政策,值得医保部门研究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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