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数据要素改革,正在经历一场从被动响应到主动布局的行为模型转型。
临床专家/科研部门、财务部门、信息部门——这三类角色首当其冲,各自面对不同的压力来源、不同的利益逻辑、不同的行动挑战。随着趋势逐步明朗,他们的行为方式也在发生转变。
我们希望通过观察和记录这三类角色的行为模型变化,为医疗数据要素改革探索者提供参考,帮助他们理解整场医疗数据改革的进展情况。
2026年夏天,数据交易市场正在发生演变。数交所正在重新梳理合作资源,选择适合的场景切入。
观察一:上海数交所解除"上合经贸数字经济数纽中心"合作;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取消三家数据商资格并报案。数据交易所行业正从"扩容期"进入"去伪存真期"。
观察二:上海、浙江、贵阳等头部数据交易所,在主页的行业展示板块已经看不到医疗行业类目。医疗数据高度敏感,不再是数据交易市场的热门。

文件/制度 | 管什么 | 卡点在哪 |
财资〔2024〕1号(《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通知》) | 公立医院数据属国有资产 | 必须走授权运营,不能直接卖 |
《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2025年) | 医疗数据是"重点保护数据" | 违规泄露是刑事责任 |
《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指南》(2025年) | 公共数据怎么授权、怎么运营 | 授权运营机制各地进度不一,医院数据没有成熟的授权运营路径 |
与此同时,医院对于数据的热情,并没有降温。一些与数据密切相关的科室正在积极探索,调整自身业务路径,帮助医院合规、顺畅地开展数据探索。
根据数实纵横观察,公立医院中与数据要素改革任务直接相关的科室有三类:临床专家/科研部门、财务部门、信息/数据部门。本期我们对这三类科室进行分析,医保和"国考"等数据应用部门暂不纳入本次分析范围。
临床专家和科研部门是医院里最早开展数据价值释放的群体,他们了解临床数据释放场景,也有上下游的资源。随着改革的推进,临床用数的方式也在发生变化。
防守面:规避安全风险。
2025年《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将医疗数据纳入"重点保护数据",违规泄露是刑事责任,不是民事纠纷。临床专家一旦签字同意数据外流,就要对数据用途、患者隐私、合规链路承担直接责任。
因此,临床专家的很多操作,都只能选择最保守的处理方式。
进攻面:加快科技创新。
2026年,一份专门针对医疗卫生机构数据类科技成果转化的《医疗卫生机构数据类科技成果转化管理专家共识》正式发布。这份共识解决了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数据成果转化的收益,到底怎么分配?

共识明确了几件关键的事:
第一,数据类科技成果可以确权。通过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软件著作权、专利或专有技术登记,数据可以像论文、专利一样,被正式认定为科技成果。临床团队作为成果完成人,可以与医院签订"赋权协议",明确各自的所有权比例。
第二,临床专家是转化主体,有权主导转化。共识明确:个人/团队经单位授权,可自行推进转化,医院不得垄断职务科技成果的转化权。
第三,收益分配有明确比例。转化净收入中,不低于50%的部分归完成人及转化团队(现金奖励不纳入工资总额基数,不影响社保缴纳)。作价投资入股企业的,股权收益同等处理。
《医疗卫生机构数据类科技成果转化管理专家共识》一经发布就受到了临床和科研人员的广泛关注。
如果说临床专家是"数据的掘金者",财务科则是"数据资产的账房"。他们开展数据要素改革探索中,面临的主要压力是国有资产流失。
入表的政策依据,来自于两份文件。
2024年2月,财政部专门印发《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4〕1号),对行政事业单位(含公立医院)提出了明确要求:全面梳理数据资源,纳入国有资产管理。
这意味着:医院的数据,属于"国有资产"范畴。
政策出台后,一批试点医院迅速跟进:
烟台毓璜顶医院:医疗数据资产确权确价入表,价值1158万元(2024年)
浙江肿瘤医院台州院区:8万余份肺癌筛查结构化数据,3153万元计入医院资产(2026年6月)
到了2026年,全国10个省市试点公共数据治理成本归集,采用"制造成本法/完全成本法"核算数据资源的生产成本(北京、河北、辽宁、上海、浙江、安徽、福建、青岛、重庆、四川)。
请注意:这里强调的是公共数据治理成本归集,不包括数据类科技成果。根据《共识》,由科技成果作价形成的国有股权管理可参照资产单列管理要求,应尽量减少由股权公允值波动导致的财务资产表的波动。
如果说临床专家是"数据的掘金者",财务科是"数据的账房",那么信息科/数据部门大概就是“数据管家”。
很多数据要素改革的试点医院有一个普遍共识:把数据要素改革任务指派给信息科/数据部门。理由很简单,数据就在信息中心。医保、医务、科研,谁需要数据都找信息部门。
于是很多医院让信息部门负责数据要素改革,或者单独设立了数据部门统筹管理一切数据需求,从数据供给端开始推进这项改革。
的确,医院信息部门一直有数据。
现在“数据”成了任务中心,于是大家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开始发力,比如:打基础,建数据中心、数据中台、数据仓库;建制度,规范取数流程、探索数据入表;做服务,开展数据治理、数据标注... 既要建好自己的平台让大家能用数据,又要管理好手里的数据资产承担质量管理,还要负责跑通从临床/管理需求到数据资产入表和课题研究结束的数据业务服务及合规链路。


信息部门/数据部门这个后台支撑科室,突然变成了统筹引领数据要素改革的前锋。放下脑子里各类系统,转去研究跨部门协调、制度建设、组织优化——虽然看上去似乎有点堂吉诃德的味道,但因为足够中立,依旧是医院组织架构调整中的一个最优解。
用数据统筹资源、支撑决策,是数据价值释放的一个重要维度。数据要素改革的目标是构建全国统一、安全高效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通过健全“产权、流通、收益、安全”四大基础制度,释放数据乘数效应,赋能新质生产力与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上一轮数据要素改革探索中,我们关注的是如何建市场、卖数据。现在看来,医疗数据场外交易这条路似乎走不通了,医疗数据的供需两端都还紧密围绕在医疗服务供给体系周围。
专题上线《医疗健康数据要素改革观察》
为了帮助更多医疗健康数据从业者看到数据要素在医疗行业演进的最新进展,数实纵横推出数据要素专题,持续跟踪数据要素改革在医疗行业的点滴进展,方便大家了解行业真实面貌。期待更多同仁联系我们,交流你的实践与观察。

|参考文献
3.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资〔2024〕1号)
4.10省市公共数据治理成本归集试点(北京、河北、辽宁、上海、浙江、安徽、福建、青岛、重庆、四川)
5.《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2025年实施)
6.国家数据局等四部门《关于培育数据流通服务机构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意见》(2026年2月)
7.卫健委《2024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8.《上海市卫生健康发展"十五五"规划》
9.CSDN《洗牌在即:数据交易所的真实困局与2026年转型破局路径》(2026-07-26)
10.石家庄新闻网《医院敞开"资源库" 药企挖到"数据矿"》(2026-07-22)
11.北京青年报《石家庄市医疗数据流通利用专题对接会》(2026-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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