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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要素×”收官观察:医疗数据市场三年的实际进展、变革与下一轮机会

发布时间:2026-11-04 来源:医数流通 浏览量: 字号:【加大】【减小】 手机上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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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进入最后两个月,《“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也到了对照目标、检视进展的阶段。

回到行动计划出台时,医疗健康领域的任务十分具体:推动电子病历共享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促进医保与商业健康保险数据融合,完善个人健康档案,支持医疗数据服务保险、养老和健康管理。政策从一开始,就把数据开发与实际服务联系在一起。¹

三年间,在这项行动与相关行业政策共同推动下,一些目标已经对应到可以核对的业务成果。跨院共享扩大了覆盖范围,医保与商保实现了部分场景下的同步结算,真实世界数据开始被组织起来开展医保价值评价。与此同时,医药研发和人工智能建设,对专业数据供给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

观察医疗数据市场,需要把这些变化连起来:哪些业务已经用上数据,合作机制怎样完善,后续政策又将建设任务推向哪里。

一、跨院就医、保险结算和价值评价,都有了具体进展

医疗数据共享的成效,首先体现在患者就医过程中。

2025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全国所有省份均已实现地市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超过200项。到2026年9月,国新办发布会进一步披露,98%的地市已实现互认项目超过300项。²³

这些进展意味着,既有检查结果能够在更大范围内为后续诊疗提供参考。国家卫生健康委在介绍相关实践时指出,互认既减少患者重复排队和检查的负担,也帮助医生了解患者既往诊疗情况。数据共享的价值,已经进入临床工作流程。²

在费用结算环节,跨机构的数据协作也有了明确成果。

国家医保局2025年1月发布的材料显示,山东医保商保一体化同步结算平台已在全省上线。2024年度,相关一站式结算服务惠及511.22万参保人。平台连接医保部门、定点医疗机构与商保公司,将基本医保、商业医疗保险和个人自付衔接到结算过程中。⁴

这一实践的意义,在于数据共享与结算规则共同改变了服务方式。参保人的就医信息能够按照业务需要传递和处理,机构之间的协作也有了具体的办理流程。

数据应用还在向医药产品评价延伸。

2026年1月,首批79家医疗机构签署公约,组建真实世界医保综合价值评价国家可信评价点网络。相关机构将围绕医保决策需求开展评价研究。⁵

按照试点政策,2026年的任务包括数据库建设和评价实践,2027年进一步推动成果应用。临床记录、用药信息和患者结局等数据,被纳入更明确的研究与评价框架。⁶

从诊疗到结算,再到价值评价,数据的用途正在具体化。这些成效首先体现为患者获益和业务改善;对应到产业,则形成了数据治理、系统协同、研究支持等不同类型的服务需求。

二、业务跨越机构,开发与合作机制也在逐步完善

数据服务的对象增加后,合作各方需要共同解决授权范围、使用责任和收益分配等问题。三年间,相关制度建设也在持续推进。

2025年1月,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1+3”政策体系初步形成。登记管理、授权运营和价格形成机制三份配套文件,分别对资源登记、运营实施和价格管理作出安排,为公共数据开发提供了更具体的工作依据。⁷

对于纳入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范围的医疗相关数据,这些制度有助于明确开发程序和合作责任。项目需要说明资源范围、提供何种服务,以及怎样开展运营管理。业务设计与制度安排由此需要同步推进。

医疗领域的实践,也开始把这些问题放到同一张桌上讨论。

2026年7月,国家数据局召开医疗数据流通利用专题现场会,北京、辽宁、上海、浙江、山东、湖北等地交流实践经验。北京胸科医院分享了医学影像数据标注、交易和权益分配方面的做法。会议讨论的重点,包括产权与授权、流通利用、收益分配和安全治理。⁸

这为观察行业变化提供了一个具体依据:地方探索已经涉及数据开发的多个环节,讨论也深入到参与者如何合作、成果怎样使用、权益如何安排。

会议同时要求加强数据管理部门与卫生健康部门协同,完善激励机制,并将地方经验提炼为可推广的制度和标准。由此看,医疗数据项目能否持续推进,既取决于技术能力,也取决于参与各方能否形成稳定的合作安排。⁸

三、药企研发和医疗AI,对数据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

合作机制逐步完善的同时,医疗数据的使用需求也在细化。

《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实施方案(2025—2030年)》提出,鼓励医药企业、医疗机构和科研院所合作建设大数据平台,形成研发、生产、临床和大健康等领域的高质量数据集,并培育专业化医药数据服务企业。⁹

这一部署把医疗数据放到了更广的产业关系中。医疗机构提供临床资源,科研团队提出研究方法,医药企业围绕产品研发和应用提出需求,专业服务机构参与数据组织与工程实施。不同机构之间的合作,需要围绕具体任务展开。

真实世界医保价值评价就是其中一个例子。试点通知特别强调,治理工作要关注能够反映患者临床结局、疗效、质量和安全性的数据,同时组织医疗、医药、医保及统计信息等多学科人才参与。⁶

这表明,数据的专业价值与使用目的密切相关。用于评价药品实际效果的数据,需要能够回答相应的研究问题;参与项目的团队,也需要理解这些问题应当怎样转化为数据要求。

人工智能进一步提出了训练、知识检索和评测等方面的需求。

2026年,国家数据局发布的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方案,将医疗卫生纳入重点领域,强调行业专家参与专业知识标注,并通过数据质量验证与模型应用反馈评价建设效果。¹⁰

这些要求让供需对接更加具体。用数方需要说明应用任务和质量要求,供给方则需要证明数据适用于哪些用途。医疗数据建设的专业程度,也会更多地体现在这种适配能力上。

四、市场机会要落到具体业务和长期合作上

从上述政策与实践看,医疗数据行业已经有了可以识别的合作方向。对企业而言,下一步需要明确自身能够承担其中哪一段工作。

围绕真实世界评价,数据库建设、临床数据治理、统计分析和研究支持都有相应任务。参与机构需要按照评价规范组织数据,并与医学及研究团队协作。服务能力能否满足研究要求,是进入这类合作的重要条件。⁶

围绕医药产业,政策明确支持专业服务商开展诊断咨询、方案对接、技术评测和成果转化等工作。这给医疗数据企业提供了更广的服务范围,也要求其理解研发、临床研究或质量管理中的具体流程。⁹

围绕数据产品,国家数据局鼓励发展订阅、定制和接口调用等服务形态,并支持提供模型化解决方案。¹⁰这为持续服务提供了政策依据:合作内容可以包括数据更新、知识维护和应用支持,交付方式需要与客户的实际使用相匹配。

持续运营也已成为近期政策讨论的重点。

2026年10月28日召开的行业高质量数据集链主工作座谈会,有医疗卫生领域代表参加。会议要求链主单位摸清自身及产业链上下游需求,探索利益分配和商业回报机制,建立应用反馈与数据更新机制,并提升测评服务的交付效率。¹²

据此观察,医疗数据企业规划业务时,需要同时考虑需求、交付和运营。客户持续使用什么,数据需要多久更新,专业人员如何参与,合作收益怎样分配,这些安排直接关系到服务能否延续。

专业服务的机会,存在于明确的业务任务中,也取决于把任务长期做好的能力。

五、收官之后,2027—2028年的建设任务仍在继续

三年行动的时间节点,并未终止医疗数据相关政策的建设安排。后续任务已经在不同文件中得到明确。

《关于促进和规范“人工智能+医疗卫生”应用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7年建立一批卫生健康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形成一批临床专病专科垂直大模型和智能体应用,并基本建成一批医疗卫生领域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¹¹

真实世界医保综合价值评价试点,也将2027年安排为成果应用阶段,推动研究证据支撑相关医保决策。⁶

在更广的行业数据建设层面,国家数据局提出,到2028年底形成一批经过应用验证的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同时培育专业人才和创新型数据企业。¹⁰

这些安排提供了观察下一阶段市场的依据:数据建设需要继续对接医疗AI、医药研究和价值评价,项目成果需要通过实际应用检验,专业服务也需要具备持续更新和交付的能力。

回看三年,医疗数据已经在跨院诊疗、保险结算和评价研究中形成了不同程度的应用进展,开发机制与合作规则也在逐步完善。接下来的工作,是把已有实践做深,并扩大适用范围。

对于医院、高校、药企和数据服务企业,值得把握的机会,是围绕明确需求建立合作:让临床资源形成可用的数据,让数据进入研究和业务流程,再用实际结果检验投入的价值。这与三年行动强调的需求牵引、注重实效一脉相承。¹


参考资料

¹十七部门:《“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²国家卫生健康委:2025年12月26日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³国新办:推动健康中国建设有关情况发布会文字实录,2026年9月14日

⁴国家医保局:医保商保一体化同步结算平台已经开始上线运行,2025年1月29日

⁵国家医保局:真实世界医保综合价值评价国家可信评价点网络相关公告及名单,2026年1月16日

⁶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真实世界医保综合价值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2025年9月23日

⁷国家数据局: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1+3”政策体系初步形成,2025年1月20日

⁸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医疗数据流通利用专题现场会在北京召开,2026年7月8日

⁹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实施方案(2025—2030年)》

¹⁰国家数据局:《关于推进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行动的实施方案》,2026年6月8日发布

¹¹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促进和规范“人工智能+医疗卫生”应用发展的实施意见》

¹²国家数据局:行业高质量数据集链主工作座谈会,2026年11月2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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