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已成为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继出台了系列标准规范和评价标准,以标准化引领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指导医院科学、规范地开展信息化建设,提升医院管理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助力远程医疗、智慧医院建设。
电子病历系统建设是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关键环节,是智慧医院建设的核心和基础,是提升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的重要支撑。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分级年度评价已作为唯一的信息化指标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核心指标范畴。2018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新版评价标准兼顾医疗、医技、医保、电子病历基础和信息利用等内容,从系统具备功能、系统有效应用范围、技术基础环境、数据质量四个维度建立评价体系。考察电子病历系统应用的每一个角色与项目指标,都以保障和提高医疗质量与安全为目标,如临床知识库的使用、医嘱闭环管理、检查检验结果自动筛查、危急值管理等。评价延续采用定量评分、整体分级的方法,将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划分为0~8级共9个等级,等级指标反映了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的完整性和平衡性。0~3级是初级水平,主要目标是实现医疗数据的电子化采集和科室部门内部的数据共享;4~5级是中级水平,主要目标是实现全院系统集成和统一数据管理;6~8级是高级水平,主要目标是实现医院信息系统对医疗质量促进和健康医疗数据融合应用。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是对各医疗机构主导的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和各级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导的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为对象,进行标准符合性测试,以及互联互通实际应用效果评价。其目的是通过建立起一套科学、系统的卫生信息标准测试评价管理机制,指导和促进卫生信息标准的采纳、应用和实施,以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与管理系统标准化建设,达到医疗机构之间标准化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的效果。《国家医疗健康信息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方案(2020年版)》为互联互通成熟度测试提供标准支持。测评从数据资源标准化建设情况、互联互通标准化建设情况、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应用效果四个方面建立多维度测评指标体系进行综合测评,通过定量和定性方式开展。测评结果分为七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乙等、四级甲等、五级乙等、五级甲等。从一、二级对于医院信息管理系统中数据集标准化的要求,到三级医院信息平台对于共享文档标准化的要求以及基于平台的数据整合,再到四级甲等建成较完善的医院信息平台实现业务协同、信息共享,最终到五级乙等、五级甲等展现出互联互通的实际应用效果。医院智慧服务是“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逐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医院智慧服务系统功能与应用水平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指导医院科学、合理、有序地开发、应用智慧服务信息系统,2019年3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引导医院沿着功能实用、信息共享、服务智能的方向,建设完善智慧服务信息系统,使之成为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开展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的有效工具。评估从患者服务端的信息化应用水平来考察医院水平,设置的17个评估项目涉及诊前、诊中、诊后、全程和基础安全五个类别,按照对医院应用信息化为患者提供智慧服务的功能和患者感受到的效果两个方面进行评估,分为0~5级共6个等级。为指导医院加强“三位一体”智慧医院建设的顶层设计,建立医院智慧管理持续改进体系,提升医院管理精细化、智能化水平,2021年3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医院智慧管理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明确医院智慧管理各级别实现的功能,使之成为提升医院现代化管理水平的有效工具。《医院智慧管理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针对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从智慧管理的功能和效果两个方面进行评估。评估项目划分为护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资产管理、设备设施管理、药品耗材管理、运营管理、运行保障管理、教学科研管理、办公管理和基础与安全10大类角色,33个具体业务项目,评估结果分为0~5级共6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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